高瑜被判刑7年引起國際關注

人氣 19
標籤: ,

【大紀元2015年04月18日訊】4月17日,高瑜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國際關注。美國呼籲中共釋放高瑜;歐盟呼籲再次審理高瑜一案;國際媒體組織和人權組織等對所謂高瑜「因洩露國家機密」被判刑提出批評。高瑜曾多次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支持法輪功反迫害。

美國呼籲中共釋放高瑜

北京資深記者高瑜週五(17日)早上被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判處7年有期徒刑,其代表律師尚寶軍表示,高瑜將會提出上訴。高瑜2014年4月24日起與外界失去聯繫。5月8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刑事拘留。

法廣報導,美國對高瑜被判七年有期徒刑表示深切關注,並呼籲中共當局釋放高瑜。

美國國務院代理發言人瑪麗.哈夫17日在例行簡報上說:「美國對中國記者高瑜因向外國新聞媒體洩露國家秘密的指控在一次閉門審判後判決有罪並處以7年有期徒刑深表關切。對這名資深記者的判決是對那些以和平方式質疑中共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師、網絡活動家、記者、宗教領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為的一部份。我們呼籲中共當局立刻釋放高瑜,並尊重中國在國際上的人權承諾。」

歐盟呼籲再次審理高瑜一案

歐盟17日晚促請北京政府重新審理高瑜一案。歐盟外交事務發言人表示,我們要求北京政府按照國際慣例重新審理像高瑜這種以和平方式表達其見解的案例,我們希望北京政府增加透明度。

歐盟發言人表示,高瑜的這個判例反映了很多博客作者和捍衛人權者所遇到的情況,他們都是以和平的方式表達見解的,我們希望北京政府增加判案的透明度。

國際媒體組織和人權組織紛批評

BBC報導,高瑜曾是德國之聲的自由撰稿人,德國之聲的台長彼得.林堡週五表示,作為對高瑜案件的強硬判決的回應,德國之聲將中斷和中共中央電視台就文化領域技術合作舉行的談判。

總部在倫敦的國際特赦發表聲明說,中共國家機密是一部措辭含糊和主觀的法律,常用來壓制活動人士的言論自由,高瑜是這一法律的受害者。

香港外國記者會對高瑜的案件和判刑表示「嚴重關注」,認為高瑜好像只是在履行記者職責,而中國憲法也寫明保障言論和新聞自由。

在香港,香港支聯會、社民連及公民黨的代表先後到中聯辦門外抗議,要求釋放高瑜,批評罪名是「莫須有」,嚴重干預新聞自由。

高瑜多次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

高瑜曾多次支持法輪功反迫害。2011年7月,高瑜在香港法輪功反迫害集會上通過錄音說:法輪功學員所追求的信仰的自由和結社的自由,是大陸憲法所允許的,而破壞憲法的不是人民,而正是統治者。她說:「我認為法輪功12年來反迫害,而且是堅持不懈的,為爭取自己的人權、爭取自己的權利,這種鬥爭是可歌可泣的。」

高瑜並指,中共迫害法輪功是中共統治中國62年來一個重大的錯誤,和反右和大躍進餓死幾千萬人,一直到文革、六四一樣,中共最終都要為此付出代價:「包括六四的時候我很多熟悉的人、朋友他們都退出了中共,那是對中共迫害民主運動的一種反抗,現在如果有人要退出中共,包括法輪功所搞的這場(「三退」)運動,我認為也是應該讓中共深刻反省的,為甚麼這麼多人要離開你。」

2010年7月,高瑜接受新唐人採訪時說,中國憲法明訂公民享有信仰自由,中共當局鎮壓法輪功就是踐踏憲法。她譴責執政者迫害法輪功修煉群體,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人權形象。「那麼多法輪功學員在監獄裡遭到慘無人道的迫害,這都是違反人權的,使中國的人權的形象簡直是影響太壞了,太醜陋了。法輪功學員年年在堅持著抗議對法輪功的迫害,我非常尊重的。」

對於1999年4月25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中南海國務院信訪辦和平上訪事件,高瑜在2010年4月接受希望之聲採訪時表示:法輪功學員令人敬佩。「法輪功嚴格的自律性,在道德方面對自己的嚴格要求,這一點深深的留在了一般市民和幹部眼中。」高瑜認為,中共把法輪功這樣一個信仰團體當作敵人,用階級鬥爭的觀點對待民眾,所以鎮壓法輪功是完全錯誤的。

多次被捕

現居北京的高瑜是中國的獨立記者,曾任職中新社,先後三次被捕。89六四事件後,1994年11月曾被北京市中級法院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1999年2月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

高瑜曾多次獲得國際媒體組織獎項,包括1995年5月獲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頒發「自由金筆獎」,1997年獲無國界記者新聞獎以及2006年第二次獲得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的「新聞勇氣獎」。

責任編輯:唐青

相關新聞
章天亮:周永康保留黨籍 騙誰呢?
【周曉輝】江澤民再被除名 反證周永康保留黨籍乃無稽之談
北京女記者高瑜突然失蹤 外媒關注
四位獲獎者缺席 筆會籲為新聞自由發聲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