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在殊香港報導)曾經擔任梁振英競選辦主任的行政會議前成員張震遠,在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被指拖欠員工薪金案,昨日(2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張承認兩項傳票控罪,裁判官指案件嚴重,考慮判處監禁,案件押後至下月判刑。
控罪指,57歲的張震遠擔任香港商品交易所(商交所)主席期間,拖欠一名員工合共20萬零7千元薪金,及沒依照勞資審裁處於前年11月份的判令,支付近34萬元欠薪等款項。張震遠承認兩項控罪。控方指會根據《僱傭條例》申請賠償令。
辯方求情指,張震遠當時是商交所12名董事之一,但只有他被票控。早前為拯救商交所,將全副身家合共6億元注資商交所,因此債務纏身。目前無業,沒能力賠款,亦預期自己會破產。
視頻:梁振英「頭馬」張震遠終現身拖糧案
辯方又呈上10封求情信,有商交所前員工指張是好僱主;強調他有誠信,期望輕判罰款。
裁判官反問,為何張震遠有錢注資救公司,而沒有錢支付薪金,質疑不支薪是他「計算過後的決定」。
辯方回應指,張震遠要拯救公司,員工才能夠有工作。他不想誤導法庭,所以表明沒有錢,又指他認罪,希望裁判官給予酌情權,不要向他頒賠償令。
裁判官指,沒有錢絕對不是求情理由,認為案件嚴重,時間長,判監是適當的刑罰,會先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20日判刑。
張震遠獲准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辯方曾提出張震遠不會離港,詢問可否減低金額,但最後同意交出5,000元。
另外,張震遠亦正被申請破產,案件將於4月15日在高等法院審訊。
查足廿個月疑特首包庇
自由黨議員田北俊就商交所的案件在立法會提出質詢,他指,案件由2013年7月到現在已經20個月,政府的回覆都是簡單一句「仍在調查中,所以不會公開評論」,質疑梁振英當局影響案件。
田北俊說:「商交所主席是張震遠先生,也是當年行會的成員。社會或業界都有很多質疑,為甚麼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查了20個月都沒有下文。我想問政府,政府從行政長官到財政司司長或者到局長,在這個個案中查了20個月,有沒有叫他們放軟手腳慢慢查,查了先不要公佈?」
財經事務局局長陳家強重申,「案件仍在調查中,所以不會公開評論」,相信警方和證監會是一個獨立的執法機構,正在為這件事全方位調查。
田北俊強調,案件影響香港廉潔程度一直下跌,希望案件不要等到梁振英卸任特首後才有結果。
民主黨議員劉慧卿透露,很多市民,包括商界和金融界人士,都質疑案件為何搞了這麼久。「尤其是張震遠大家都知道是梁振英的頭馬,所以很多人質疑是不是這樣跟梁振英有關的人,他喜歡的人或者他支持的人,有特別的對待。局長你是否應該告訴立法會和公眾,政府沒有受到這些用人唯親,包庇自己人的氣氛摧殘?」
責任編緝:澹修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