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1月26日訊】北京資深女記者高瑜被控「涉露國家機密案」在週四(11月26日)二審中被改判為有期徒刑五年,監外執行。
大陸官媒報導,北京市高級法院今早開庭,就高瑜被控「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一案作出二審宣判,高瑜有期徒刑由7年減至5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法院並稱對高瑜暫予監外執行。此安排即保外就醫,這意味高瑜可脫離長達一年多的牢獄生活。
BBC報導,高瑜律師莫少平週四在電話中說:「我們的基本辯護意見是仍然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依法改判為無罪,」。「但是(至少)高院沒有維持原判,而改判為五年,我們覺得當然總比維持一審的七年有期徒刑要好吧。」
據悉,高瑜曾在10月3日凌晨看守所內心臟病發,經過7天打點滴,到10日病情有所緩解。
高瑜的兒子趙萌說,他擔心母親可能無法活著結束這一次漫長的刑期——這是高瑜自1989年以來第三次入獄。
人權活動人士胡佳在社交網站推特(Twitter)上用中文寫道:「7年變5年沒有任何意義,對於無罪的公民高瑜,被羈押5分鐘都是對其權利的侵犯。」
美國國務院官員多次促請釋放高瑜,德國總理默克爾早前訪華時,亦曾當面向中方提及高瑜一案,歐盟曾促請北京政府重新審理高瑜一案。
現年71歲的高瑜2014年4月24日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繫。5月8日被北京警方以「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刑事拘留。高瑜被指控「非法獲取中共中央辦公廳2013年下發的9號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裏存在的問題」」,即外界通稱的「七不講」文件,並將這份文件提供給海外網站刊登。不過,此海外網站否認消息來自高瑜。
高瑜被拘捕後,中共央視一度播放其「認罪」畫面,但後來她稱是受壓才違心作認罪。今年4月17日,高瑜被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判處7年有期徒刑。律師之後提起上訴,法院今早判決其刑期減2年至5年。
曾擔任《經濟學週刊》副總編的高瑜在1989年天安門民主運動後被關押超過一年,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也曾因「洩露國家機密」的指控而被監禁。
高瑜曾多次獲得國際媒體組織獎項,包括1995年5月獲國際報業發行人協會頒發「自由金筆獎」,1997年獲無國界記者新聞獎以及2006年第二次獲得國際婦女媒體基金會的「新聞勇氣獎」。
高瑜也曾多次支持法輪功反迫害。高瑜曾在香港法輪功反迫害集會上通過錄音聲援法輪功學員多年來反迫害的勇氣。高瑜也曾公開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修煉群體,嚴重損害了中國的人權形象。對於法輪功學員1999年的「萬人大上訪」,她表示非常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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