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德容挪威報導)挪威上訴法庭裁定一名盧旺達大屠殺參與者犯有種族滅絕罪,本月16日,他被判處21年監禁的判決獲得批准。
據挪威廣播公司(NRK)報導,盧旺達公民布根果(Sadi Bugingo)在最近幾的年中一直和他的家人住在卑爾根。1994年布根果參與一起針對圖西族人的超過2000人的種族大屠殺。去年12月,挪威上訴法院裁定布根果犯共謀罪。陪審團認為,他為殺人凶手開車帶路並引導他們找到圖西人的藏身地。在大屠殺中,因為他的出現,加強了殺人凶手的殺人意圖。
因為屠殺發生在20年前,在很少或沒有切實的證據的情況下,此案一直是挪威法律史上調查最為廣泛的案件之一,陪審團和法官花了16週的時間聽取證據陳述,這也是挪威陪審團第一次在涉及種族滅絕案件中決定嫌疑人是否犯罪。
盧旺達大屠殺發生在位於中非的盧旺達,是胡圖族人針對圖西族人有組織的種族大屠殺,從1994年4月6日到7月中旬的100天裡,約有50至100萬圖西族人被殺,占當時盧旺達全國總人口的20%。這次種族大屠殺由胡圖族組織阿卡祖(Akazu)策劃,此組織中的許多成員是政府高級領導人。盧旺達政府、軍隊、官員和當地媒體都支持屠殺。除了軍隊,對大屠殺負主要責任的還有兩個胡圖族民兵組織,大量的胡圖族平民也參與到其中。事後,聯合國在坦桑尼亞的阿魯沙成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審判高級政府官員或軍人,盧旺達政府則自行負責審判較低層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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