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7月24日訊】去年,寧夏男子石先生因肚子難受去西安看病,被醫院檢查出腹腔惡性腫瘤,並接受化療35次,花掉9萬多元,但癌症並未消除。之後,石先生又在西安和寧夏的5家醫院檢查,僅查出腹腔結核。隨後,石先生按腹腔結核治療至今,病情明顯好轉。
據大陸媒體報導,石先生是寧夏固原人,從去年9月起,他感覺腹部不舒服,去當地醫院檢查,沒有查出結果。
去年10月8日,石先生前往西安,在三二三醫院檢查後,次日,醫院以腹腔惡性腫瘤讓他在綜合內科住院治療。石先生被診斷為腹腔惡性腫瘤、胸腔積液(右側、少量)、淋巴結繼發性惡性腫瘤和腹腔積液。
從去年10月9日到12月10日,石先生共住院63天,放射治療35次,各項治療費共93,947.13元。
12月11日,石先生出院時仍被診斷為腹腔惡性腫瘤、胸腔積液(右側、少量)、淋巴結繼發性惡性腫瘤和腹腔積液。出院醫囑中要求石先生30天後入院進行化療。石先生說,當時醫院要他立即化療,但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允許,醫院這才讓他回家休息一段時間再化療。
出院後,石先生回家休養,但總覺得有疑點。他表示:「惡性腫瘤就是癌症,但醫院說不清到底是甚麼癌症,我就想再到其他醫院看看」。
今年1月2日,石先生在西安唐都醫院住院檢查後被診斷為腹膜結核、胸腔積液等病症,並沒有惡性腫瘤。1月10日,石先生出院時,醫生建議儘快在結核病院就診。
之後,石先生回到寧夏,又到三家醫院進行檢查,診斷結果均為結核病,未發現惡性腫瘤。今年5月,石先生再到另一家醫院檢查,診斷結果同樣為腹腔結核。
自1月10日從唐都醫院出院後,石先生一直按腹腔結核病接受治療至今,病情明顯好轉。他表示,醫生說他只需要口服藥物抗結核就會康復。
7月22日,病情好轉的石先生到三二三醫院協商賠償問題,但沒得到結果。第二天,他又前往該院,一名科室負責人要求他做司法鑑定後再談,但石先生認為,自己手中的資料就已經能證明他們誤診,無需再做鑑定。他說,他要求醫院退還醫藥費,並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責任編輯:徐亦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