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回國後還能繼續享受養老金嗎?

文/匡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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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6月05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我今年80歲,1993年起因照顧孫子從上海移居法國家庭團聚,當時辦了10年長期居留證,我老伴也同時來法國。現在孫子已經18歲。我們從1999年起開始收到老年補助每月500多歐元,考慮到我們已經年老體力不支又不懂法語,兒子工作很忙,雖然法國氣候、待遇都很好,但還是想回國養老,不知道回去後是否還能繼續享受法國的養老保險?

答:目前法國沒有返回本國的移民補貼,無力支付返回原籍國費用的,包括失業者和非法居留者可在一定條件下申請法國政府的人道補貼,中國不在享受補貼國之列。因此,您回國養老主要靠您在法國領取的補助金。

藉此機會為讀者介紹:目前在法國工作、打算返國者,退休後領取退休金的手續和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在法國工作、打算今後返回國內領取退休金的時間,可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 已達到了退休年齡,現居法國,希望今後回國定居,那麼,需要在歸國之前到法國退休保險機構申請退休金,該機構會將退休金支付給國內的退休保險機構。如果不希望將養老金匯往國內,就必須始終保留在法國合法居民的身份。

– 如打算在法國退休之前就應移居國內,則必須向法國社保部門遞交享受養老金的申請。法國社保部門不會將此後在這些國家的工齡計算在內。

養老金計算的三個基本依據是繳納社保的年限,年平均工資和退休年齡。其中全額養老保險為年平均工資的50%。

例如一位62歲的退休職工,在繳納了166個季度(41年半)的養老保險金後,可以享受全額養老保險,即年平均工資的50%。

享受全額養老金的條件是達到要求上繳社保的季度總量,這個總量根據退休職工的年齡而不同。

2013年12月15日,法國《政府公報》刊登了法國退休者法定工作年限新條例,明確1957年出生的退休者享受全額退休工資的工齡為166個季度。

比如,在1957年之前出生的退休職工,需要繳納166個季度的養老保險金,在1958年出生的退休職工,需要繳納167個季度的養老保險。在1959年出生的退休職工需要繳納168個季度的養老保險金,依此類推。

作為退休金基數的年平均工資,同樣需要根據職工的出生日期來計算。

1956年以及此後出生的退休職工,按照工齡中收入最高的25年來計算年平均工資。

1955年出生的職工,按照收入最高的24年以來計算年平均工資,依此類推。

(責任編輯: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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