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編譯報導)美國高院星期一(5 月5 日)裁決,允許在鎮議會會議前公開祈禱,否認了在鎮議會中祈禱,是違反了美國政府宗教憲法法規的說法。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此案在高院獲得5:4 的投票,5位保守派大法官全投了贊成票,而四位自由派大法官均投了反對票,最後保守派以一票之多獲勝。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在法庭上表達了此案被告,紐約州羅切斯特郊區格雷斯(Greece)鎮議會的一種流行的看法:我們美國的傳統認為,那些有自己堅定信仰的成年人應該可以容忍甚至欣賞另外一個不同信仰的人的祈禱儀式。
據悉,在紐約州羅切斯特郊區的格雷斯鎮有9.6萬居民。從1999年起,該鎮就開始邀請神職人員在其每個月的議會前進行祈禱,並且懸掛出介紹本月做祈禱的牧師的「本月特遣牧師」的名牌。不過這個儀式受到了當地兩名居民,一名猶太人,一名無神論者,他們先是在鎮議會上對此進行抱怨,後來將此案提交給了法庭。
高等法院大法官們大多數都支持這些儀式與美國憲法相容,屬於美國人可接受的傳統之列的看法。
此案的法官肯尼迪寫到:「格雷斯鎮在其市議會前進行符合我們美國傳統的祈禱並沒有違反美國憲法的第一修正案,而且他們也沒有強迫不相信基督教的人參加他們的祈禱。」
法庭表示,由於所有進行祈禱的神職人員都是基督徒,所以這個案件中不涉及偏見問題。但是,法庭也發現,在市議會中的祈禱以基督教為主,該鎮的名錄上並沒有列出其他的信仰。而且有些祈禱詞使用了一些很權威的詞,例如「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做的犧牲」,不過該鎮大多數的祈禱詞使用的都是更普遍的主題。
而自由派法官卡根(Elena Kagan)在異議中則指出,雖然美國憲法沒有嚴格區分教會與國家,但是格雷絲鎮的政策仍然違反了美國第一修正案的條款,因為該鎮的這個政策導致該鎮的鎮議會中祈禱者佔大多數,並且在該鎮產生了分歧,將該鎮的民眾分為支持基督教和不支持基督教的兩個階層,而不支持的這個階層要比支持的小很多。
美國高等法院曾於1983年支持了內部拉斯加州立法機關在州議會前做祈禱的做法,並指出,自18世紀以來,美國國會就聘請牧師來為自己的訴訟祈求神的祝福。
肯尼迪律師表示,雖然格雷斯鎮的政策與該鎮議會的功能有所不同,但是1983年的案子也適於格雷斯鎮的案子。
肯尼迪法官指出,格雷斯鎮的情況是一個具體的個例,法庭並不支持那些詆毀沒有信仰的人或宗教少數群體的祈禱詞,不過他們支持那些口氣肅穆,邀請議員們反思自己所分享的共同理念和目標然後再開始行使自己行政職務的祈禱。
這個裁決將立刻生效,格雷斯鎮的官員表示,很高興他們的行為得到認可,他們將繼續在自己的議會前舉行祈禱儀式。
曾為了此案而提交一份簡短聲明支持起訴方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對此裁決表示失望。
(責任編輯: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