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幼兒園一警察演示槍械 意外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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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春秋報導)5月29日,鄭州鄭東新區海文幼兒園有警察演示槍械時,槍支意外走火,造成人員受傷。如今,中國大陸反恐形勢嚴峻,警察配槍已成常態,警察使用槍械,備受外界關注。大陸著名法學教授張千帆認為,恐怖份子固然危險,然而不受控制的公權力更危險。

鄭州警察幼兒園演示槍械走火

陸媒報導,5月29日上午10時許,鄭州警察在鄭東新區海文幼兒園演示槍械裝備,驗槍時走火,造成人員受傷。

陸媒《河南商報》記者採訪得知,鄭州海文實驗幼兒園警察槍支「走火」傷人事件中,傷者中有四名家長、一名兒童,目前已經送院醫治,經檢查均為皮外輕微傷,沒有生命危險。

據在現場的警察透露,持槍者為鄭東分局一個領導。傷者包括一名男子的孩子與老婆。據悉,持槍者曾拿槍讓家長拍照,而未退出槍內子彈,導致走火。

雲南訪民遭警12槍射殺

5月15日,雲南省鎮雄縣羅坎鎮去鎮政府上訪維權的農民方九書,當場被特警開12槍打死。

事後,大陸官方宣稱方九書送醫搶救無效死亡,並對開槍打死方九書的警察進行通令表彰。

此事已經在羅坎鎮引起公憤,有100多個現場目擊證人按了手印,要聯名上書替死者喊冤。

有現場目擊民眾在網路發帖質疑稱,方九書何時死的,我們無從得知。有可能當時就已死亡,有可能在警車上被滅口。

法學教授:反恐能不能直接開槍

最近,中國大陸恐怖襲擊事件頻發,警察佩槍巡邏成為常態。大陸警方更進行為期3個月的武器警械專項訓練活動。

大陸官媒《新京報》記者5月26日從北京市公安局獲悉,北京巡邏的特警,近期隨身配發的子彈已經增加一倍,一旦遇到恐怖份子,無需喊話、鳴槍示警等警告程序,可直接開槍。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表示,在任務執行過程中,若只是看到行為而未進行溝通,如何得知事件為恐怖襲擊而非普通刑事案件?絕不能因為在主觀上認為對方是恐怖份子就直接開槍,而且即便對方真是恐怖份子,如果有不開槍就能解決問題的方式,也要優先選擇不開槍。

張千帆認為,恐怖份子固然危險,然而不受控制的公權力更危險。在反恐問題上,警察和軍隊固然要控制恐怖份子作惡的權力,而另一方面要防止濫用權力。

警察的權力在反恐上不能特殊化,採取的行動不應與應對一般暴力行為不同。為了反恐,可以加派警力,特殊情況下增發子彈,但決不應該採取明顯偏離常規的應對之道。

(責任編輯:李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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