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5人 卡市警官之子適合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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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編譯報導)百慕大短褲日派對是卡爾加里大學一年一度的活動。4月15日,該大學學期結束的最後一天,很多考完試的學生們都在慶祝學期結束。但是同一日,身為資深警管之子的迪‧格魯德(Matthew de Grood),卻在一個家庭聚會上刺死了5人。

據CBC報導,在法廳下令的精神評估被執行之後,迪‧格魯德被認為適合出廳受審。週四(22日)這位年僅22歲的法學院錄取生現身法廳,他被控以五項一級謀殺罪。風華正茂的被害者為:27歲的Lawrence Hong,、23歲的Joshua Hunter、23歲的 Kaitlin Perras、21歲的Zackariah Rathwell和22歲的Jordan Segura。

在卡爾加里一所安全的精神病院裡,迪‧格魯德接受了為期30天的精神健康評估。據悉,鑑於迪‧格魯的父親為卡爾加里警官,精神評估令由來自埃德蒙頓的刑事檢察官下達。目前,迪‧格魯德繼續留在卡爾加里南部的亞伯塔省法醫精神病學中心,直至下次出廳日(7月22日)。

迪‧格魯的律師費伊(Allan Fay)表示:「他已經通過精神健康法的認證。醫生已經確定,他需要持續的治療,所以他會一直呆在那裏,直到他們作出其他決定。 」

*評估如是說

亞省法醫精神病學中心負責人哈甚曼(Kenneth Hashman)表示,評估確信迪‧格魯理解他將出現在法廳之上,他明白針對他的指控,他有能力與他的律師進行溝通。

哈甚曼稱,如果病人沒有精神病史,那麼精神病專家將通過一系列的測試,在為期30天的時間裏收集信息。即使一名被告被發現適合受審,如果他們被發現在犯罪時患有精神病,仍然可能被發現無需負刑事責任。

費伊證實,一種無需負刑事責任的辯護可能會被考慮。他說:「適合受審僅僅意味著,他理解審理程序,你能夠聘請辯護人。」他繼續說道:「你仍然可以是很重的精神病患者,但適合受審。 」他補充說,迪‧格魯德的父母定期探望他;他們壓力非常大,但盡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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