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5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4月29日,辯護律師馬鋼權等收到天津市北辰區下辛莊王國廷等村民正當防衛致死惡霸村官黃雙來的二審判決結果,王國廷、王復春、衡慶傑三人二審判決依然是死刑,其他被告的判決有所改動。判決書上的日期則是2014年4月3日。
天津高院故伎重演 違法秘密宣判
律師馬鋼權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天津高院在送達宣告二審判決和一審判決是同一模式,都是在不通知辯護律師和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宣判。判決書是郵寄過來的,這是違法的。法律規定:宣告判決必須公開進行,而且要事先通知辯護人。」
王富春的妻子刑小慧表示:「昨天我從律師處得到判決的消息後,趕到天津高院拿判決書。工作人員表示,現在不能給我判決通知。這裡面一定有問題。判決已經下了快一個月了,作為家屬,我卻拿不到判決書。我只能求助媒體幫助。我希望法律給我一個公道!我懷抱希望上訴,結果還是這樣。」
重大過錯方致死案一般不判死刑 律師指判決不公
天津市下辛莊村長黃雙來利用手中的權利以租用村集體土地的方式,只花幾萬元修建了一座佔地100多畝的豪華別墅,還以低廉的價格將村集體土地租給他的兩個外甥。村民對其意見很大。
面對競選村長的兩個候選人,黃雙來先是用錢收買,但遭到拒絕。2012年5月11日,黃雙來的外甥在村裡用凶器暴力毆打村長候選人之一的王富春,王報警,警察沒有來。之前王曾上訪舉報村長黃雙來違法佔用土地。
第二天12日入夜11時許,黃雙來喝得醉醺醺地,兩次來到王富春的父親王國廷家,逼迫王國廷讓自己的兒子王富春退出競選村長。黃雙來遭到王國廷拒絕後,對其施以暴力。王國廷家人當即報警,警察沒有來。等雙方動起手來,出了人命,警察才到場。
馬鋼權表示:「村長黃雙來深夜醉醺醺地帶著一夥人、擅闖他人私宅是有重大過錯的。為了連任村長,黃雙來多次挑起事端,王家人多次報警,警察不作為,直至悲劇發生,天津警察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法律也有規定,重大過錯方致死案,一般不判死刑的。而該案判了三人死刑,我認為,判決有失公平。」
辯護律師莫少平認為,一審法院在證據引用採信上有選擇性和傾向性,對死者黃雙來有利的證據都採用了,而對其不利的就沒有採用。
「天津法院只偏袒有權有勢的一方,而對弱者一方完全不考慮,這完全沒有公平、公正可言。這樣的判決是對司法公信力的巨大破壞。它會造成人們不再相信法律,不再相信社會有公平、正義。」馬鋼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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