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四分之一省民曾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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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3月27日訊】 每年3月是全國「預防詐騙月」,根據最新一項調查,卑詩省四分之一的民眾曾是詐騙受害人,原因是他們被騙取了信任。專家告誡說,人與人之間可以信任,不過要確認其可信度。
  
加拿大獨立商業協會(Canadian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委託MNP顧問公司和省報,針對詐騙活動進行一次調查研究,旨在了解詐騙帶來的危害,詐騙的發展趨勢,舉報詐騙的作用,以及小企業被騙的情況等。民意調查公司Mustal Group調查了400名民眾和200家商家。

四分之一民眾受騙

調查發現,27%受訪者在過去的5年中曾經受騙,騙子給人們生活帶來的危害巨大,結果讓受害人精神遭受創傷,有的失去終身積蓄,被迫再去工作,有的甚至選擇自殺。調查顯示,48%的受害者承認,被騙帶來的傷害是中等的,而44%的人認為只有輕微影響。
  
令人吃驚的是,被騙者往往認為,詐騙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專家指出,人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人們應該學會保護自己。據省報報導,McParland在調查詐騙案方面經驗豐富,他認為,詐騙發生率很高,人們應該學會保護自己,將危害降到最低。
  
警察則鼓勵人們,無論被騙金額多少,被詐騙後一定要報案,才能真正將嫌犯繩之以法。溫市警局探員Linda Grange表示,詐騙案的舉報率很低,因為人們覺得很丟人,不值得舉辦。
  
調查還發現,受過詐騙的人對詐騙風險認知較高,而沒有受騙經驗的人往往容易忽視它。不過,仍然有29%的詐騙受害人,雖然被騙過兩次以上,認為被騙的危險性不高。

受騙主因是輕信

受害者普遍反映說,他們被詐騙是因為相信對方是可信任的人,往往突然一天發現,最不可能騙自己的人,欺騙了自己,詐騙了自己的錢財。
  
有一個例子,兩位朋友,同時是對方孩子的教父母,一方利用這種信任,一直在騙取錢財,令另外一方大失所望,因此造成的傷害是巨大的。
  
詐騙往往在暗處,有時許多年後才被發現,每一個案件都有其特點,而共同點則是,受害者相信這些騙子。人們在社會上生活,互相之間是依靠誠信的,然而專家告誡說,信任不要盲從,需要驗證。◇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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