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我是浙江溫嶺澤國湖亭李加富

請求:依法辦事 還我公道 賠我損失 還我錢財

人氣 7

【大紀元2014年02月25日訊】我是浙江溫嶺澤國湖亭李加富,因追查鄭雲兵等地痞賠償我78萬元下落,2013年9月18日,我去澤國上街購物,被四個武裝販毒集團成員綁架、關押看守所。在看守所殘酷非人折磨我李加富。三個月後,又把我轉關精神病院進行迫害、滅口……這次綁架與溫嶺公安局無關,和澤國派出所無關。他們是武裝販毒集團成員。具體如下:

2013年9月18日,第二天是中秋節,我騎自行車到澤國鎮集市購物,在離我家不到500米的三叉路口,停著一輛農用小麵包車,坐在車上的是四個曾經在我湖亭村賭場看場子的人(即2011年3月4日溫嶺公安局,出動200多警察,成功抓捕賭徒61個,其中女人17個,死了一個,一人帶槍,子彈已上膛,繳獲白粉,冰毒,賭資上千萬元)我沒在意,他們開車跟著我,剛到四份村村部,沒有人,他們就把車停在我身邊,綁架我上車,不讓我動彈,車到一級公路上行駛時,領頭的要求我,刪除我在網上發表的貼子,我問他刪除甚麼,他要我刪除(科技在發展、農民在哭泣)(傑出形象)這兩篇博文。我說;我發在人民網,新華網上的刪不了,接著他又要求我,不要追究東海塘賣地款的去向。不再追究鄭雲兵等地痞,賠償我個人的78萬元的下落,我當卻就拒絕,此時車已到溫嶺公安辦案大廳外,只見辦案大廳大門緊閉。

我是6點半左右從家騎車出發,到四份村應該是6點45分,到溫公安辦案大廳,應該是7點10分到7點20分,車一到,領頭的下車按門鈴,沒有回應,接著他就開始打電話,我不知他打了多少電話,我要打電話他們不允許,到8點整,只見看門的民警,慢吞吞的過來,很不情願的把門打開,他們就押著我進去。搜走我身上所有物件手機、手錶,並要求我在空白的拘留單上簽名。我不簽,他踢我兩腳(傷痕現在還在),同時對我說,不簽字就給我打針,我無法,只好簽名,一會兒他們把我押到刑審室,留下兩個人看著我,大概9點半來了兩個民警,他要審問我,我指著牆上的字說「我要找律師」,這兩個民警立即走了。下午3點多,又來了兩個民警,他們把我當犯人,我就不回答他們,指著牆上的字告訴他們「我要找律師」,他們說;可以。接著他們就問我,關於網上我發貼的事,我就告訴他們「科技在發展,農民在哭泣」「傑出形象」都有證據。我發貼子都是以共產黨黨章為原則,以黨刊、黨報、人民政府的公章為準則,不信你可以去查,最後,他們要我簽字簽名,我拿過來一看,雖然不是我的本意,但確實是我講過的話,我簽名了,他們告訴我,要對我進行24小時拘留。下午6點看管我的人換班,這6個人分三班,但他們都不知道,他們的頂頭上司的電話號碼,晚上9點,來了十幾個穿警服的人,他們還是不給我打電話,卻以「誹謗」罪,把我關在溫嶺市看守所。

從早上起來,到看守所我沒吃過一口飯,沒喝過一口水。19日下午,民警來提審,我還是堅持昨天說的話,民警要我簽名我簽了,民警說;對我延長3天的拘留。

18日,我沒有吃飯,我怕他們害我。

19日,在看守所我沒吃飯,理由是;我朋友、家人都不知道我在這裡。

20日,不吃飯,值班所長來了,我提出,我要電話通知我家人朋友,我在這裡。

21日,不吃飯,也一樣。晚上7點,他們又要我在空白紙上簽名,此時我的頭腦已經麻木,眼睛看不清了,心想反正簽不簽都是一樣,於是我簽名了。

22日,管教民警找談話,他問我為甚麼不吃飯,我說我朋友家人都不知道我在這裡,我早晚都是死,我為甚麼要吃飯?再說,我怕他們給我下毒。民警說;「這裡面的食物外面進不來,你的安全我保證。」接著,我給了他,我朋友的電話號碼,他說這個不行,我只能給你家裏人打電話,於是我給了他,我妹妹的電話。接著我說,為甚麼老拿空白的拘留單讓我簽名?我可不可以不簽?民警說;空白的拘留單你可以不簽。11點,民警又要我在空白的拘留單上簽名,我拒絕了。從此他們就不來找我談話了。晚上7點,我看到我穿過的衣服給我送來了。

23日,我開始吃飯,此時我已經整整5天5夜沒吃過一口飯,沒進過一粒米。

26日,他們把我轉關到病號間了。他們要我剃頭、剪指甲,我就是不剃頭,不剪指甲,在病號間,穿警服詐騙犯張欣,天天找我,幫我拉關係,找熟人出去,我說;我犯了罪,依法服刑,沒有罪自然會出去。用不著拉關係。幾天後,張欣對我說「共產黨都對你這樣了,你還相信共產黨?」我說,抓我的人不是共產黨,他們是賭博開場子的人,和共產黨,人民政府無關,和公安局派出所無關。就是這句話我得罪張欣等人,從此後,他們要我倒垃圾、洗廁所布,睡廁所邊。白天惡毒的語言攻擊,夜裡不讓睡覺等殘酷非人的折磨——朱警官、顏警官、吳夫標檢察官找談話,我請求他們依法辦案。11月10日,民警提審我,我還是堅持原來的說法,警官讓我簽名時,此時我已經看不清他寫的字了,於是他就讀給我聽,我聽著差不多,就簽字了。

11月12日,他們押我去杭州做精神鑑定,鑑定師,問我甚麼,我就說甚麼,最後鑑定師說「你所說的每句話都要負法律責任」我說「我說過的話我當然要負法律責任,我都是以共產黨黨章為原則,黨刊、黨報、政府公章為準則,因為我是共產黨、人民政府養的。」鑑定師說「如果人民政府的公章是假的?」我不好回答,這是顛覆國家政權罪。鑑定師連問兩次,我只能說我負法律責任。最後鑑定師告訴我,他把我這個案件,轉交給省公安廳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確實立案調查了,不知為甚麼,不了了之。

我在看守所又一個月,12月11日,下午5點,他們讓我在無罪釋放證上簽名,讓我把9月18日改為19日,我要手機,手錶他們不給,我要自己走,他們不允許,又把我強行綁架到溫嶺市精神病院關押,精神病院不接收,2小時後,強行把我關入精神病院。

2013年9月18日我剛進看守所,穿短袖唐裝時體重是158斤,到12月11日進精神病院,只有128斤了。減去羊毛衫,羊毛背心,羊毛褲,我實際體重不到123斤了。2014年1月28日,放我回家過新年,我體重已不足120斤了。

2013年 12月12日下午3點到4點,他們找來了我父,妹簽名,強行要給我吃藥,我拚命拒絕,加上我朋友的抗議,武裝販毒成員,雖然沒有強行給我用藥。卻在我朋友送我的水果上下藥。

12月11日,我剛進精神病院時的血壓是180——120,兩小時後回落到140——80。
12日,是130——70,
14日,140——80,
16日,血壓升到170——110,我一想不對,我心情平靜,不可能有這麼高的血壓,我沒吃過甚麼東西,只吃過水果,於是我就不吃水果了。
17日,血壓還是170——110,從此後,我就不讓他們給我量血壓了,指甲血液也從原來的清晰變混濁。17日變灰色,
18日夜,22點我全身大面積騷癢,我拚命咬牙忍住,3小時後也許累了就睡了。
19日,起床一看甚麼也沒有了,22點又開始全身發癢,3小時後又沒有了。
20日,白天正常,22點又開始騷癢,24點後就沒事了,從此後就不重發了。我的指甲血液顏色也開始恢復正常清晰了。從此後我吃東西很小心,外面的食物、單獨給我的食物都不吃。

2014年1月28日,我在眾多的正義之士,網友的強烈抗議下,他們不得不放我回家過新年,我到家發現,我的電腦,手機,相關資料,上網密碼本都不見了。我不知他們要我上網密碼本做甚麼。在此我聲明:9月18日前我說過的話,我負責,9月18號之後,打著我李加富旗號發表過甚麼,篡改過甚麼,詐騙過甚麼,我都不負責。傷害網友的人和事,我只能說聲遺憾。

主要原因是:

從98年開始,我就喜歡記錄一些道聽途說的,關於販毒集團,軍火走私集團真假難分的新聞,同時也記錄一些,比方說,他們謀殺全國先進個人王妙增,打死張明申,周桂花,以莫須有罪,判李家柱律師,一級畫家嚴正學,記者朱峻標等有期徒刑,可惜呀可惜,這些記錄都在我上訪,特別是去北京上訪時,放在家中丟失。當我回到家中發現,我記錄的東西丟失,就問我父母,他們從來不跟我說,我鄰居告訴我,我出門上訪時,我家門庭若市,有開警車穿警服的,也有穿便服的,我鄰居都不認識他們。他們是誰、幹甚麼的我都不知道。可我到家後,我家門庭冷如冰。甚麼人都不來了,我16年的上訪,我出門上訪時,開警車,穿警服的人,到我家搜查十幾次,幾乎每年都有,穿便服的就不知道了。這都是過去的事不說了。

就說這次的事吧,在2012年大概10月份,我得到一張手機內存卡,當我聽了卡裡的談話錄音,嚇得我手腳發抖,坐臥不安,怕,怕,怕。因為我在1998年,因得到半張10元上面有外國文字的錢,我把它裝在空藥瓶中,放在魚簍裡,藏在我家樓上三角頂上,被搜走後,我被追殺16年。現我如果把它說出來,我還有命嗎?於是我決定保持沉默。

2013年4月底,我繼續追查鄭雲兵等地痞賠償我的78萬元錢的下落。出門找戰友、網友幫助,我剛到廣州深圳,網友,數學狂人,說我已到廣州,請我到他家去作客,不去看不起他,於是我就去廣東雷州,即遭綁架。我在雷州市委市政府的關注下,雷州雷高派出所民警,把我從數學狂人陳鵬魔掌中解救出來。卻(廣東雷州歷險記)我立刻起身離開廣東,經湖南,湖北,安徽到北京。到北京後,我想把這個手機內存卡交給公安部,結果發現沒帶出來,還在家中。7月,我回到家中發現,我手機內存卡不見了,電腦也遭人為破壞。我問我父母,誰到家中來,誰拿走了我的東西,動了我電腦,我父母就是不告訴我。我問鄰居,鄰居告訴我,有警察開警車穿警服,到我家來搜查過。至於拿走了甚麼,他們不知道。我知道問題的嚴重性,不得已發表了「科技在發展、農民在哭泣」。

9月12日,台州市長接待日,我去上訪,他們要綁架我。我在眾多訪民掩護下,下午2點安全到家。18日我即遭綁架。

我就不明白,我所記錄的有關販毒集團,軍火走私集團有關真假難分的新聞,和我弟,妹,父母有甚麼關聯,為甚麼他們這樣恨我?

98年澤國綜治辦,抓我去溫嶺精神病院關押,我父母簽名。

2003年澤國鎮長助理吳建平帶領林仙忠等人,抓我去天台精神病院關押,對我進行殘酷的迫害,我父母簽名。

2008年梁雲波副鎮長,到我家去抓我去精神病院關押,遭村民反抗,未遂,經我父母同意的。

2009年我在北京上訪,抓我到溫嶺精神病院關押,又是我父母簽名。

這次關我精神病院,又是我父母簽名,為甚麼?我李加富犯了罪,檢察院起訴,法院判我刑,我無怨無悔,為甚麼關我精神病院?我李加富打人了,罵人了,還是損壞財物等犯罪,我都沒有!關我精神病院,這是迫害,殺人滅口。說我誹謗,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請按國家刑法,網絡法判我刑。為甚麼,「不」!!!關我精神病院,我弟、妹、父母,非但把我當作精神病人看待,還把我李加富監護權,授權給了武裝販毒集團成員。

我李加富再次重申:這次抓我,關我,迫害我的人,不是公安、不是派出所,他們是武裝販毒集團,這個武裝販毒集團,不但有威逼公安局、挾持派出所,控制看守所,建有私人監獄(精神病院)的權勢,還有跨省殺人滅口的能力。難怪溫嶺公安局對像溫西孫琴才這樣的賭徒,判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我請求中央政府依法辦事,還我公道,賠我損失,還我鄭雲兵等人賠我的錢財。
(責任編輯:魏敏)

相關新聞
政府黑社會化 浙江訪民被關精神院
浙江殘疾軍人13年上訪無門 曾被精神病
【投書】一個復員傷殘軍人的悲慘遭遇
投書:著名維權人士林大剛區政府門前抗議限制其出行自由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