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26日訊】近日,中國大陸某省的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在微博中對當地某村莊「希望小學舉行隆重的竣工典禮」一事發表聲明時稱,「經核實,該校未經我會及相關希望工程實施機構授權許可建設及命名,屬非法希望小學」。按照官方的說法,「希望工程、希望小學等是由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合法註冊的公益性社會活動服務商標;該校非法使用希望工程商標,我會將保留對其法律追訴的權利」。
相比一所希望小學被曝出竣工典禮大肆鋪張、大擺筵席的奇葩新聞,相比無力支付孩子學費的村民卻被要求參加典禮時送上禮金的無理遭遇,「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這一官方組織居然能給自己發起實施的公益事業扣上「非法」的大帽子,如此據理力爭似乎更令人匪夷所思、無法理解。既然是「公益事業」,就該理所應當的被視為與毫無功利的服務於公眾、民生的行為緊密相關,而與自身的得失、利益無關。既然所行的是慈善之舉,又何來「非法」一說?又何必在隸屬於遠離「公益」的「現代經濟」範疇、應用於商品交易的「商標」一詞上大做文章?
如果說,盜用商標來為企業謀利的商業行為理應以「非法」的名目加以論處;那麼或許我們也應該仔細思量,究竟希望工程的運作是否屬於商業行為,且即便被指盜用商標,責任人的意圖是否在於為自身謀利?
根據官方給出的明確定義,希望工程是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發起倡導並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其宗旨是資助貧困地區失學兒童重返校園,建設希望小學,改善農村辦學條件。這一說辭顯然是在告訴我們,希望工程也好,希望小學也罷,在官方機構看來,都應是一種出於幫扶、救助之本意而進行的慈善事業。而官方作為發起人,似乎更要做到恪盡職守、無私為民。
既然發起人口口聲聲稱其為「公益」、「慈善」,那麼我們就該從「奉獻」二字上尋找其存在的意義與價值。既然是奉獻,發起人就該是不求索取、無心利益。既然不牽扯盈利的問題,這一工程就該與商業運作劃清界限,即便有人樂於冒此工程之名,其動機與作為也該是奔著能夠幫助農村失學兒童重返校園、充分享有求學的權利而來。如此,這種或有意為善的動機與作為又怎能被視為「非法」呢?而將此善意定義為「非法」的官方機構,他們的真正用意又到底是甚麼呢?
若能將上述的疑問進行詮釋與解答,我們就會發現,官方在實施這類「慈善」的過程中,其表現著實有些太過霸道。他們的真正目地似乎也並不像所說的那般,是為了造福他人,扶危濟困。而對於當地村莊不聲不響的關上門、自發建造希望小學一事,我們也不應太過樂觀,一味將其冠以「善」的殊榮來進行品評、褒獎。如果其中毫無例外的涉及到錢款來源和用途的不公開、利益上的盤根錯節,那麼我們也有理由懷疑,當地新建希望小學是否真是為了讓失學的孩子重返校園。從一年前貴州某山村被發現建成了4年的希望小學已變身為一座垃圾回收站的消息來看,我們寄予希望的眼神或許就會立即變的暗淡,對「希望小學」這個名曰「公益」的政治工程也會更加充滿悲觀與絕望。
事實上,「讓失學的孩子重返校園」,這本身是難以被提升至「慈善」的高度的。否則,那個「全面實施城鄉免費義務教育」的豪言壯舉,豈不成了中共官方在教育的政績上所製造的最大謊言與笑料嗎?假如這些能使孩子正常上學的政策並非信口開河,又何來「失學」一說?假如投入教育的財政支出能保證每個孩子都能走進校園,「讓失學的孩子重返校園」的希望工程又豈非多此一舉?這些「假如」或許並不應是未能實現的假如,而應是本就該服務於民的官方理應承擔的職責所在。
一組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從2003到2012年,農村普通小學的數量已從360366所減少到155008所,十年間減少了57%。伴隨著農村校舍的減少,走進學校接受基礎教育的學生數量也呈現出明顯下滑的趨勢,從7689.15萬減少到3652.49萬。僅就官方提供的這一數據而言,大量無故消失的農村小學、無故被失學的小學生,就足以讓我們看到,那個帶著偽善面具的希望工程,其真正的嘴臉究竟是何。
這一工程一旦打上政治的標籤,靠向民間、社會籌措資金來維持運行,其本身就已經涉及到政府對自身職責的迴避與推卸;而這些來自於財政以外的資金一旦被鎖進那個從不對外公開的官方「小金庫」,就更加暴露了政府發起希望工程的所謂「善舉」,不過是意在貪污了本該用於教育的財政之後,還想再大發一筆橫財的貪婪、噬利之心。如此險惡的用心,難道不比「非法」更勝嗎?
責任編輯: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