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名地地道道的農民有冤情 求主意

【大紀元2013年09月22日訊】一名地地道道的農民,名叫高春梅,家住榆次區甚貼鎮富華村,現將4月份在榆次區公安局蒙受的冤屈向大家訴說,懇請有關部門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還公道,還清白。

2013年4月18日早上6點左右,(高春梅)去自家地裡收拾秸稈時,發現對面山頭(離我家地裡有1.5公里)濃煙很大,急忙打電話給護林員。發現火情後也積極參與了救火行動。當日榆次區林業派出所也跟隨去現場調查取證,從頭到尾都積極配合。

事隔4天以後(4月22日)下午倆點左右,榆次區林業派出所幹警又到了家,說讓隨他們走一趟,理由還是(配合調查18日大火一事)。說得去派出所走程序,因為那裏有監控。還說沒事,去了配合調查完了就送回來了。當時家裏有好幾個村民為證,也覺得有道理便跟著走了。

讓人想不到的是這一走並不是想像的那麼簡單。當天下午被帶到鎮派出所在車裡坐了一下午。傍晚時幹警說接到領導指示不讓回家,理由是去地裡燒秸稈的時間與他們調查的時間不符!隨後被帶至榆次區公安局地下室。直到第二天(4月23日)上午九點左右弟弟接到了林業派出所的電話說讓過去區

公安局,也不清楚原因。到了區公安局才知道已經抽過去了,情況嚴重,林業派出所所長以撥打120,就這樣被送進了晉中市中醫院!公安人員並未隨行,是弟弟陪著去的醫院。等清醒後已是23日下午,開口的第一句話(哭著說共產黨不講理,公安局冤枉人)。等平靜後說了當天晚上在公安局地下室的經過:一共3個公安幹警審問,其中一個是區林業派出所所長,開始內容以18日大火為主,期間高血壓有犯過(老毛病),給了警員20元給買的藥,到當天半夜10點左右林業所所長說讓回家,這麼晚了怎麼能回去村裡呢,所長說可以讓你家人來接你,說你們把我帶出來的,家人怎麼來接啊,到後來公安提出要化驗的(DNA),還說讓我好好說吧,不說也沒事,一化驗就知道了。我問:你們是懷疑我是縱火人嗎?對方答沒有懷疑。做完了DNA以後,又以我在自家地裡燒秸稈為由要罰款2000元,我說沒錢,隨後又被告知拘留15天,事後還得罰款。一夜的折騰,滴水未進,地下室又冷,我是比較要強的人,氣的也夠嗆,次日早上扛不住了,開始抽搐。林業所所長對我說,不要鬧了,我們送你回去,我親自送你,局長那裏有甚麼我來扛。我3次昏厥,只是模糊記得有人一直在掐我的上嘴唇,我說實在扛不住了,要派出所給我弟弟打電話,期間我的手機也被沒收了。就有了派出所給我弟弟打電話的那一幕。

事隔這麼多天了,從我進醫院那天(4月23日早上)至今,我們一直找相關部門要個說法。從省人大到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公安局,每位接待領導都很熱情,都很和氣,口頭承諾儘快處理,可是到現在也沒有任何處理結果。我們不懂國法,更不清楚公安的辦案程序。為甚麼以配合調查的理由把人帶走卻要做DNA鑑定?為甚麼好端端的一個人從家帶到公安局,被送進了醫院公安部門不聞不問?為甚麼公安局只知道罰不知道獎?當天如果我看見大火不報護林員或者遲報半小時,造成的損失是那2000元嗎?我們只是個農民,在領導眼裡一文不值得農民。如今我被行政拘留了5天,理由就是在地裡燒秸稈。公安部門不提我犯病,不提我救大火有功,只提我燒秸稈有罪。

我們是農民,無知的老實人,我拘留也認了,犯了國法就得認,只求公安局能幫我們付了住院期間醫藥費2000元不到,試問大家:我的這個要求過分嗎?本人寫這篇文字沒有其他意思,只想讓大家知道我們榆次區公安局是這樣的賞罰分明!無知的農民,傻乎乎的老實人就是這樣的下場!是榆次人就轉下吧,幫我出出主意,該去哪裏討這個公道?不轉也沒關係,不會倒霉死爹娘的!讓榆次人以後多長個心眼,對待共產黨說實話,做好事要留個心眼啊!共產黨的賞罰分明是說給有錢有權的人聽的嗎?求主意,跪求轉載………15835471016本人電話,有好主意求聯繫。

(責任編輯: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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