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8月02日訊】在被某某人強力推崇後, 在網上找到了這個1957 年版的電影《十二怒漢》。這是一部老片,美國的黑白片。開始我還在猜測為甚麼某某人這麼熱烈地推崇這部老片?抱著以為它是個不得不看的喜劇片的心態我開始了對這部片子的欣賞,直到我看完了才發現這部片子的幾乎全部份的故事場景竟然都是發生在一間屋子裡,由此可以堪稱是小成本製作的典範了。但究竟是甚麼原因能夠竟然讓我一直炎炎不倦地看完這部片子並回味無窮,是甚麼原因能夠竟然讓這部片子在1997年被重拍,於2007年再次被俄羅斯導演改編為《大審判》,並多次在香港和中國內地被搬上了話劇舞台呢?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我個人認為是這部影片可以給人們帶來的思考。影片是以十二名陪審團為主角的法庭戲,內容是關於是否可以給一個犯罪嫌疑人定罪。被告是一名年僅18 歲的男子,被控在午夜殺害了他自己的父親。法庭上已經被提供的證據是:一,居住在對面的婦女透過臥室及飛駛的火車窗戶,看到被告舉刀殺人;二,樓下的老人聽到被告高喊「我要殺了你」及身體倒地聲音,並發現被告跑下樓梯;三,刺進父親胸膛的刀子和被告曾經購買的彈簧刀一模一樣。四,被告聲稱從午夜11 點到凌晨3 點之間在看電影的證詞極不可信,因為他連剛看過的電影名字也說不出來。
陪審團的成員是來自不同背景的,目的就是根據法律的程序,在一間休息室裡面儘快達成一致的見解,判定犯罪嫌疑人是殺人犯,然後好進入下一個法律程序:執行死刑。
對於這個及其簡單的案件,陪審團們似乎在沒開始表決前就已經不耐煩了,本來悶熱的天氣再加上屋子小,不通風,誰不都盼望著早點結束好離開這裡,有的還惦記著自己的生意或下午的球賽。而對這個年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的表決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開始了。
這一切似乎都沒有甚麼看頭,隨著一個接一個的陪審員的倉促的表決為有罪,我也開始了對這個殺人犯青年產生了惋惜的態度,他殺死了他的父親,人證物證豈不都在,還有甚麼話說?還弄得大家憋在屋子裡面受罪。自己一邊看也一邊希望趕快結束這個場景,換一個新個故事情節,還竟然想到了在西部馳騁的牛仔…現在是十一個陪審員都已經同意他為有罪了,直輪到了最後一個8 號陪審員了,可是他卻不慌不忙地說:「無罪!」這令所有的其他陪審員感到惱怒,包括了我自己。經過一番周折,眾陪審員同意給這個「異議人士」個機會說明為甚麼8 號要如此的判斷,而他卻只說這裡有「合理疑點」(reasonable doubt)。
其餘的陪審員對這樣無理取鬧的8 號開始怒了起來,一個接一個地質問他為甚麼不立即給殺人犯定罪,可是隨著影片的發展,他們一個接一個地放棄了原先自己下的表決。他們也漸漸同意這些合理的疑點:同樣的刀子不止一把;樓下老人不可能在列車噪音中聽到被告喊叫;老弱殘疾的他也不可能在15 秒內趕到門口看到被告逃走;聲稱看見殺人的婦女鼻子兩邊有凹痕,證明她長期戴眼鏡,而晚上她不可能戴著眼鏡睡覺,所以她在床上看到殺人的證詞不可靠;甚至 「我要殺了你」這話也並不意味著被告真的殺了人,因為這也許只是一句氣話,況且在辯論中,也有陪審員氣急敗壞地說過這句話;被告記不住看過的電影也正常,因為經過質問,一位陪審員在清醒的時候也無法記得看過的電影,等等。
作為觀眾的我,彷彿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名不耐煩的陪審員,但是通過8 號陪審員提出的這些一個接一個的合理的疑惑,我發現我被我曾自認為正確的邏輯給玩弄了,而不得不改變了我最初給那個和我素不相干的18 歲的年輕的犯罪嫌疑人定的罪。
都是我們曾自己認為正確的邏輯而犯的錯。我們在沒有對我們所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整理前,不要太快地下結論,也不要人與亦云。這是人們普遍存在的弱點,也是人類的致命點。
女人的始祖夏娃受到古蛇的引誘,自己根據古蛇說的僅有的一些信息,得出了錯誤的邏輯結果,便吃了不該吃的果子。男人的始祖在沒有對夏娃給予的果子進行適當的分析判斷,便也吃下了使他們離開伊甸園的禁果。
2000多年前,以色列地區的人民還不知道「他」是誰的情況下高呼著說:「釘死他,釘死他,釘死這個褻瀆上帝的人!」
在歐洲歷史上有:「燒死她,燒死她,因為貞德是個女巫!」「燒死他,燒死他,因為他說地球繞著太陽轉。」「淹死他們,淹死他們,因為他們信的和我們不一樣!」在中國的歷史上也不知有多少人冤死與錯誤的審批之中:「我殺了袁崇煥,因為他想謀反。」而導致了明朝的滅亡。「打倒他,打倒他,因為他是反革命!」
當然在這十二名陪審員中,每個人都最求公義,渴望伸張正義,可是快速地不加合理質疑地下結論的這種行為本身就不能夠成為公義。
8 號陪審員告訴了我們,僅憑有限的信息數據我們不要很快地得出一個自認為絕對正確的可以描述真相的結論,而要對這些信息進行處理。在下結論前,我們要謹慎,看看是否這裡有合理的疑點。如果我們馬馬虎虎,並人云亦云,我們真的會放走罪犯,在電影當中的這個例子裡,一個18歲年輕的生命就掌握在這些陪審員的手中,一不小心可就成了真正的殺人犯!
一個邏輯的疏忽,一個醫生可能會忽略掉某個患者的一些細節,一群醫生可以在會診中忽略了某個年輕大夫的不同見解,而採用了人云亦云的方法給他開了某種似乎大家認為是正確的藥方,而最終導致了患者的瞬間死亡。
一個邏輯的疏忽,可以使設計師在設計過程中忽略了某個細節,或者在會議討論中把關的領導沒有細心地聽取某個設計者想要提出來的反對意見而導致了某個項目的建設完成後,出現了重大的事故:樓房大橋坍塌,飛機失事,高鐵相撞。而邏輯的漏洞往往可以被犯罪份子巧加利用,還成為詐騙的工具。現在人們已經對那些甚麼易拉罐拉出來的「大驚喜」和甚麼「你中大獎了!但是你得現在馬上怎麼怎麼樣,否則就過了領獎期限…. 但是好消息是只要你怎麼怎麼樣就能夠立刻拿到錢….」已經有了一定的防禦能力。
但是更高明的是這樣的一個例子:一個週日的早上,一名西裝革履的男士來到週末也開門營業的保時捷車行說願意買一款價值5 萬元的車子並開了支票。車行人員由於是週末無法查這位男士的確切銀行信用度,在懷疑這位男士是否有詐騙企圖。可是卻又發現這位男子一切證件齊全,再加上男子說急於用車,如果他不賣,就會要去其它車行買車,便暫時開了個轉讓證書。雖然車子已經屬於男士了,但是車子還在車行,如果週一轉賬拿不出錢就是詐騙,告他也不遲。一小時後,這名男士又去了另一家汽車經銷處說要以2 萬5 賣掉剛買的保時捷車,緣由是急需錢。由於經銷處經理發現者轉讓書是一小時前開的,便覺得似乎不是很對頭,便立刻致電給那家保時捷車行的老闆。結果他們共同得出的結論是這名男士是開了空頭支票並要提取現金2 萬5,便報告了警察將這位男士立即逮捕。
其實這一切都是這名男士早就做好的圈套,週一早上,這名男士將保時捷老闆和經銷商錯誤質控和警方的錯誤逮捕,因為到了週一保時捷老闆的確可以承兌支票,而當時賣車的原因被解釋為是該男士有賭馬的嗜好,剛好那時接到情報要拿錢下注,好贏進44 萬,但因為被捕無法下注,而導致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結果保時捷車行老闆,經銷商以及警察不得不為如此快速下的結論對這名男士付出經濟上的補償。
還有:如何判斷,得出來的結論不要把個人的感情色彩放入其中。不要把個人的慣有的經驗完全代替了事實的情況而過早地下了結論。同樣,正如在2012 香港電影《大追捕》(Night Fall)中所發生的,當警方看到了一個年輕人和一具女屍在一起,又聽到了舉報,就認定舉報所說的都是對的。警長生平恨惡強姦犯,就把自己的感情色綵帶入了邏輯中,判了無辜的青年人20年徒刑,後來一個自認為自己精明有一手的資深探長又根據所謂的危險罪犯留下的證據而得出了一個又一個的錯誤判斷,而最終迫使那位無辜的犯罪嫌疑人在無法向警方證明自己的清白而又要保證自己的女兒能夠逃脫法律的錯誤制裁的情況下選擇了一個消極的解決問題的方法:跳樓自殺。這是可悲的!在教會的生活中,由於信息不足,過早的下出的結論的這種事情也是時有發生的。某一個牧師的教導會讓一些信徒們形成了一個對某個事物的固定的看法,他們一聽到別的牧師或信徒說的和他們牧師說的不一樣的時候,就認為這是危險的,是錯誤的,甚至是敵基督的,是異端。
同樣,在小組學習的時候,對某一本書所說的觀點不加思索地一致認同,理由就是這本書是牧師推薦的,而且其他人都在看這本書,所以這本書裡面所有的言詞都是對的。如果哪位讀者有了質疑,那便是錯的;而如果小組長有了質疑,就一定要想辦法讓自己相信書裡寫的是對的,並自己告知自己所想的是錯的。這時真希望能夠有一位像8 號陪審員那樣的人在小組討論中出現。其實我個人認為每本書中的觀點都提供了給讀者一個理解問題的選擇,讀者可以選擇贊同,完全接受,或者可以表示欣賞,也可以提出合理的質疑。這合理的質疑是寶貴的,否則如何對事物進行改進呢?
從《十二怒漢》影片得到的另外一個啟示是在我們的生活中需要一位像8 號陪審員那樣的辯護人。像《聖經》裡的耶穌基督曾為一名所謂行淫時被抓獲的婦女出來說話一樣(約翰福音書8 章1-11 節),8 號陪審員為一名無法為自己辯護而又面臨著死亡威脅的少年辯護。而我們如果有這樣的機會,也要如此行,用智慧為受屈的弱勢群體說一句公道話。
1997年版的《十二怒漢》的電影只是在陪審員們離開那間屋子後便整片結束了,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處理很好,因為這些合理的質疑也只是質疑罷了,並不一定代表那個犯罪嫌疑人就一定不是凶犯,而只是說他可能不是凶犯,因為質控他的證據都有疑點。也許這個案子要再次花時間從新審理,而這樣的結束把思考留給了觀眾。
在片尾處一個接一個的帶有演員名字的面部特寫看來是個導演別有用心的安排,因為這樣會讓這些表演者在影片中所犯的『邏輯錯誤』更好地警醒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