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5月09日訊】 列治文一名華裔女子,為了取回她的由設計師專門設計的名表、名牌服裝、皮鞋和手提袋,不得不先支付26,000加元的罰款。
上個星期,Jing Chang Lang在列治文省法院出庭,針對被控違反海關法、做出虛假和欺騙性陳述一案,Lang表示認罪,法庭裁決罰款7,828.28加元。
去年9月,Lang到中國上海旅行,回國時,在過溫哥華國際機場海關過場中,她被要求進行第二次檢查。檢查當中,邊境局海關官員發現Lang沒有申報她帶回來設計師專門設計的系列財物,價值高達62,000加元。
法庭針對她未如實申報財物的罰款,等價於她本來應該支付的關稅款項。不過為了取回她被扣押的這些名牌物品,她還需要支付18,000加元的民事罰款。
根據加拿大邊境局發言人Stefanie Wudel的說法,低估財物、走私和其他違反海關法的違法行為,可能導致例如扣押、罰款甚至起訴等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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