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一老婦不服闖紅燈罰款 警方照片不清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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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洲編譯報導)南澳一駕車者滕娜(Marjory Turner)給那些因闖紅燈而收到罰單的人們的建議是:如果你認為自己是無辜的,那麼就向警方索要照片證據。她自己就是這麼做的,在歷經14個月的上訴後,她宣佈獲勝。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的報導,滕娜被指於2011年12月18日在Daws Rd和South Rd交叉路口闖紅燈因而受到罰款。但是她確信自己沒有違規,於是要求警方提供照片證明,卻收到了一張模糊不清的黑白照片,而且沒有顯示出超過路口時到底是哪個燈亮。

在經過兩次出庭和兩次前往阿德雷德為此事奔走後,滕娜稱警方已於近日同意取消罰款。在她出席阿德雷德的民事法庭時,她向法官威爾森(Peter Wilson)申訴,她對基於照片的指控提出異議。「與我講話的警察說『是紅燈』,我問如何證明,他說『這就是』。」「我要求他們給我出示有顏色的燈。」她反駁說,如果警察「不能證明,他們就必須撤銷指控。」隨後,滕娜去了Angas St警察局,一位女警官告訴她,如果照片不清楚,罰款或可取消。

滕娜稱整個過程的壓力很大,但很高興能「出擊」。她說:「人們沒有違規卻遭到罰款,因為警察用這些照片說他們違規了,這樣的事情一直都有。」

向滕娜提供援助的獨立議員薩奇(Bob Such)表示,現行系統的運作對駕車人士來說是不利的,因為尋求司法公正需要花費時間和金錢。他說:「這個案子說明,那些不相信自己闖紅燈但遭罰款的人們應該索要證據,如果他們得到了像這樣模糊不清的黑白照片,就應該抗爭。」

對於滕娜的罰款是否被取消一事,警方以隱私法為由不予確認。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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