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2月17日訊】香港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的僭建事件,屋宇署經過近一年的調查,屋宇署近期已向涉案人士作出檢控,包括業主代理人、註冊結構工程師及承建商,下月13日開庭。據悉,業主代理人是唐英年太太郭妤淺。目前唐英年夫婦不在港,16日透過發言人表示不評論事件。
案件下月1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由於大宅以公司名義持有,郭妤淺是公司唯一董事,故以業主代理人身份遭票控,其餘與工程相關人士也受牽連。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40(1AA)條及第40(2A)(c)條向有關業主的代理人、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提出檢控。
據該兩條條文,若有人涉嫌未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進行建築工程;以及與工程直接有關人士,明知而在提交的相關文件內,「就重要事實作出失實陳述」,均屬犯罪,前者可被罰款40萬及監禁兩年;「失實陳述」刑罰更重,最高可處罰100萬元及監禁3年。
唐英年上月3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稱對調查不耐煩,指屋署四度進入大宅探測、鑽洞採樣本等方法,進行「剝皮」式調查。屋宇署同日反駁,首次明確表明在調查唐宅地庫初期,已有足夠資料展開刑事調查,懷疑有人向屋宇署作出「失實陳述」。
據蘋果日報報導,律政司在年廿八(2月8日)表示,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為免產生偏頗和不當影響印象,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處理「唐宮案」,翌日即向郭妤淺及相關工程專業人士發傳票,提出刑事檢控。
屋宇署16日指,早前將調查報告、測試分析結果、證人供詞及供詞分析等相關資料交律政司,律政司經深入研究及考慮有關資料及案情後,決定提出檢控。
剛晉身全國政協、可能成為政協常委的唐英年未被檢控,他去年解釋說「建造地牢是我太太的主意」,又說自己願意為事件「一力承擔」。郭妤淺則辯稱僭建地庫是想「為家人建造一個安樂窩」,事情是「自己一手搞出來」,她說話時一度激動落淚。夫婦兩人當時向全港市民道歉。
土木及結構工程師蘇耀坤指,工程人員因僭建遭刑檢過去「聞所未聞」,以往僭建個案多是物業取得入伙紙後進行,由業主承擔責任。他指,樓宇建築工程完成後,需向屋宇署申請入伙紙,申請表上要有認可人士、結構工程師及承建商三方簽名作實,證明單位按獲批圖則興建,估計涉案人士因涉在有關文件「失實陳述」被控。他也表示,與工程相關的專業人士集體被檢控聞所未聞,「入行30幾年都未聽過!」
據Now新聞報導,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要入罪需要有足夠證據,證明相關人士是明知故犯。他又相信,未來法院判刑時,僭建的規模會是量刑的重點之一,目前難以判斷涉案人士會否被判監禁。
一般情況下,如果建築師被判有罪,建築師學會會進行紀律聆訊,按不同情況,罰則由警告至最嚴重的取消會籍。
(責任編輯:陳沁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