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甚麼是房產拍賣? (一)

文/匡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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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21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epochtimes.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我打算買一套住房,最近時常關注廣告。最近在報紙上發現了一些拍賣的住房,價格特別便宜,有時甚至比市場價格便宜四至六成。請問甚麼是房產拍賣?甚麼人能參加?怎樣參加?

答:法律規定,任何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都可參加拍賣。一談起房產拍賣(Vente aux enchères immobilière),人們往往想到負債纍纍的房東因為無錢還債,被迫出賣房產時憂心忡忡的模樣。其實拍賣分為兩種,一種是司法拍賣,房東被強製出售房產,另一種是普通拍賣,房東心甘情願的提出拍賣要求。可拍賣房產的種類很多,有公寓、別墅、整棟建築、地塊、商店或者辦公樓等等不一而足。這些房產既可以是空房,也可以已經出租。以下分別介紹司法拍賣和普通拍賣的程序。

司法拍賣

司法拍賣是對資不抵債的企業或者個人採取的司法行動,一般在司法扣押、司法清算或財產分割後進行。司法拍賣的信息在法院書記處、職業報刊或者市區政府的司法告示(Annonces legales)上可獲得。

司法拍賣一般由起訴律師提出,由法官指定的執達員協助。起拍價格由債權人根據欠債數額決定。在拍賣前,起訴律師向法庭提交物業相關資料,這些資料可在該律師事務所或者房產所在地的法院查詢。

競拍人必須聘請房產所在地法院的律師代理投標。為此,他應向律師提交一份委託書和相當於競拍人最高出價10%的銀行本票。律師代理費由雙方自由商定。競拍人可選擇到場或者不到場。司法拍賣由法官主持。在法官首先宣告競拍人需要支付的前期費用後,律師代表各自的顧客投標。在最後階段,法官點燃第一根蠟燭,接著是第二根,第三根。若第三根蠟燭燃盡仍無其它報價,最後報價者即中標。

律師將未中標者提交的銀行本票退還本人,後者向律師支付代理費。

中標者需要三個月內支付款項,其中包括前期手續費、起訴律師費、產權登記費(4.89%)和公告費。司法拍賣無公證費。中標人自第45天後開始支付法定利息。三個月後仍未付款者,除了法定利息外,還需支付59%的滯納金。

下期將介紹普通拍賣的相關內容。@

(責任編輯: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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