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高雲林編譯報導)多倫多市長福特被逮到在嘉甸拿(Gardiner Expressway)高速公路上邊駕車邊讀報,並被拍照放到推特網站上。週二上午,福特在出席率商貿代表團訪問芝加哥的新聞會時對此沒有否認,但他辯解稱,自己是個大忙人。
當記者在新聞會上問他是否有邊開車邊讀報,福特說:「是,有可能,我很忙。我試圖趕完我的工作,讓眼睛盯著馬路,但我是個大忙人。」
多倫多警局交通服務部週二表示,司機在駕駛時被抓到使用手機或其他設備將面臨罰款155元,但對駕車時讀報沒有具體罰款要求。
這張顯示福特駕車讀報的照片是用戶@RyanGHaughton在11點左右發布到推特的,發布者稱照片攝於上午10點左右,地點在近Jameson Ave的高速上,當時路上車輛行駛速度約為每小時70公裡當時路上車輛行駛速度約為每小時70公裡。
照片稍後被用戶刪除,其帳號也在週二下午停用。多倫多警方今年初在為期一周的安全突擊檢查中,對近1萬名分神駕駛的司機進行指控。
這已不是福特第一次被揭發分神駕車,去年福特被指控在駕車時打手機,一名女性指控她要求福特掛斷電話,卻被其豎中指,事件隨之曝光。
多倫多警方發言人當時表示,警方認為該分神駕車指控不具有追溯力,因為耗費太多資源。今年早些時候,福特被控駛過打開車門的街車,並與TTC街車司機起了衝突。
根據安省道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規定,在街車停車讓乘客上下車時,如果駕駛車輛沒有停在街車後,屬於違反交通規則,並處以109元罰款。
福特的哥哥、市議員道格(Doug Ford)今年送給福特一輛黑色的凱迪拉克Escalade做生日禮物,他曾試圖說服市長僱傭一名司機。
福特承認在高速公路駕車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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