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5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人民力量成員昨日就候任特首辦聘用有中共團員背景的非永久居民陳冉任項目主任一事,質疑違反基本法,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押後至6月中處理。
一批人民力量成員昨日上午到高等法院聲援。提出司法覆核的執委李偉儀強調,基本法99條列明特區政府各部門的公務人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而101條則指外籍公務人員不在此限,如政府聘用不屬上述兩類人士的陳冉,會開了壞的先例,「現在她的任期到6月30日,但是我們不排除政府日後因為開了這個壞先例,繼續去聘用一些未滿7年的人士成為公務員體系成員之一,如果這樣,不單是公務員會憂心被搶飯碗,也會出現我們香港慢慢整個公務員體系被內地人、內地文化滲入。」
她說,星期一下午突然收到政府發來的300頁的文件,內容迴避涉嫌違反基本法部份,反而質疑她作為起訴人的資格,「任項目主任一職不是公開招聘,也是由特別助理分拆出來的職位。就算連公務員本身都不能去做司法覆核,也就說全港700萬人都不能提司法覆核。」
她又說,如果法官不允許進行司法覆核,將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失去信心,「如果港人都無法就這個公憤站出來,香港就成為人治而不是法治。」
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表示,雖然基本法第99條,規定公務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但有2項例外情況,包括外籍人士出任公務員,或屬於某一職級以下的人士,則不受此限制。他要求雙方就這兩項條件,提交更多資料,將案件押後至6月12日處理。
林文瀚又說,今次案件的爭議點,並非陳冉是否獲聘或繼續任命,即使任命完結,事件仍可繼續討論,因此此案亦無迫切性。他相信,聆訊不會於6月30日前完結。
李偉儀在庭外說,滿意案件獲安排下月中處理,透露已向法援處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