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4月25日訊】 上週素里男子王大慶(Da Qing Wang,音譯)在列治文省級法院承認走私珠寶的控罪,領罰11,000元。
如果王先生希望拿回他的18克拉Montblanc金錶、一隻18克拉Cartier白金墜子和一串18克拉Cartier白金項鏈的話,那麼他還得付給加拿大海關更多才能達成心願。
去年9月15日,王先生從北京乘機返回溫哥華國際機場。他向海關申報了600元的商品。但在第二道檢查中,邊境服務處官員查獲了一隻沒有申報的Montblanc金錶和Cartier珠寶首飾。
今年4月17日,王先生在法庭上承認走私了價值61,188.29元的珠寶。王先生因走私被罰11,163.50元,並且還得另外支付走私物品價值30%的罰金,金額為18,356.49元。
加拿大邊境服務處表示,任何在外國獲得的商品、包括禮品,回國時都必須申報。否則將處以扣押物品價值25%至80%的罰款。◇
責任編輯:魏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