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約見四十證人查唐宅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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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針對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地下皇宮」僭建物問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透露,屋宇署會約見約40名證人,並會以開誠佈公態度跟進唐的僭建個案,並要防止業主還原僭建物時銷毀證據。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昨日討論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5A及7號大宅的僭建物問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屋宇署視察過唐的大宅,發現除了有違規地庫外,還有其它僭建物,屋宇署指已於上個月24日收到業主有關清除僭建物的工程計劃書,並表示會按提供的時間表展開工程。

需防還原期間銷毀證據

她表示,由於有傳媒報導地庫有可能在入則前已計劃興建,屋宇署決定主動調查,要求業主在不影響調查下清拆僭建物:「但是工序要研究怎樣還原,以及是否現在讓他還原,因為有可能消滅證據。還有技術上的取證,因為有人告訴我,如果我們打開構建物,可能會看見其它的證據,所以工作是需時的。」

公民黨議員余若薇要求當局解釋僭建的工序,「因為很多人說很多有錢人的獨立屋下面都有地牢,只要付錢就可以了事,就是給一些費用就可以了。所以我想局長告訴我們……(調查)程序上要多久?甚麼步驟?還有可能的結果。」

林鄭月娥表示,屋宇署需約見業主、註冊工程師及承建商等人,全部人已取得聯絡,並已會見部份人。她說根據屋宇署長資料,需約見大約40名證人,並需入屋取證,工作需時,恐怕不可以在3月15日中立法會特別委員會向議員交待結論。

她又說,去年中一些高官、議員或名人的僭建個案,由於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因此屋宇署會調配資源,優先到現場視察。但即使發現有違規,亦必須按既定程序處理,堅守程序的公平、公義,不能因應公眾要求而優先執法。

丁屋僭建下月如期執法

另外,林鄭月娥表示,新界丁屋僭建物的執法行動,會如期於下月1日進行。屬於第二類需要登記的僭建物,例如圍封露台及半層天台,業主要由下月1日開始向當局登記,限期6個月;如屬第三類嚴重違規的僭建物,即是樓高四層以上的丁屋,當局會由下月開始,派專業人士前往搜證,要求業主清拆。

對於有議員擔心有業主會藉上訴拖延清拆,林鄭月娥表示,或許會出現這個情況,但無辦法避免,仍要堅守程序公義。她又說,會研究在程序上是否有可精簡理順的地方;當局並會向公眾交代執法工作,向社會傳達堅定不移執法的訊息,令市民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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