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遭毀容案 家屬否認索要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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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怡蓮報導)合肥少女周岩遭官二代陶汝坤毀容事件,已引發網絡民意持續發酵。近日,陶汝坤父親發帖稱,兒子與受害者周岩事發前已在談戀愛,還宣稱事發後女孩家曾向男孩家索要1千萬元。目前,受害人家屬已否認這一說法。同時,這一帖子招來了數萬條謾罵與責詰的回覆。

2月26日早上8點,一位自稱陶某父親的網友在合肥當地論壇上發帖,內容宣稱受害女孩和施暴男孩原本是在談戀愛,事發後女孩家曾向男孩家索要1000萬元賠償等內容。

對於網帖的種種說法,受害女孩周岩的小姨夫彭先生告訴大陸媒體,他們從來沒要求賠償多少錢,只是希望對方能支付醫療費用,他也表示,周某根本沒有男朋友。

報導說,彭先生還強調,到目前為止,陶某一家都沒有出面回應記者,「我們希望他們能站出來,真正坦誠地面對這件事,不要總是在網絡上發帖捏造。」

陶某父親的這條微博招來了數萬條轉發與回覆的註解,回覆都是謾罵與責詰。

評論:判決處理明顯猶豫不決

華聲在線評論說,悲劇的肇始不算複雜,而事情的發展和肇事者的態度,一下子使得這一起本應該是非分明的案件開始變得複雜,去年發生的事件,一直拖到現在,這足以證明某些工作實在是逶迤於後,判決處理明顯猶豫不決。

目前施暴者陶汝坤已被羈押了5個月,但是當局一直未對受害者施以傷情鑑定,直到受害者的母親在網路發貼,引發社會各界關注和網民的憤怒,最近才進行傷情鑑定,但結果尚未出爐。

受害人的律師代理李智賢告訴大陸媒體: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嫌疑人只能在拘留所被羈押7個月,如果還不能進入訴訟階段,公安機關必須變更強制措施,陶汝坤就有可能被取保候審。

深圳律師周文(化名)向大紀元表示,一般而言,刑事案件已經過5個月還沒有做傷情鑑定算是比較遲了。「做燒傷鑑定,是夠不夠犯罪的一個最基礎的標準。所以這個為甚麼到現在還沒有進入訴訟程序,就是這個原因。」

據悉,陶汝坤的父母都在政府機關工作。父親是審計局的辦公室主任。

周文認為,如果一個案件曝光了,父母的因素應該就不是那麼大了,相反可能還會成為一種包袱,法官可能會更注意這個案件,如果沒有處理好,馬上就會成為一種社會公憤。因為現在為數眾多的民眾具有仇官的社會心態。

他表示,只要是有輿論監督的案件,判決結果較為公正。如果不在輿論監督之下,有權勢的父母肯定會對判決起到一個很大的決定性的作用。

事件回放

2011年9月17日下午,合肥17歲少女周岩因拒絕同學陶汝坤求愛,被男生以打火機點油燒傷毀容。周岩臉、頸、胸、腿均嚴重燒傷,一隻耳朵被燒掉。周岩稱,陶汝坤行凶後要求周家不要報警,表示自己父母當官,被關一個星期就能出來,讓周家人等死。

當受害人尚在重症監護室時,陶汝坤父母就拿出一份關於認可陶汝坤當天積極救治和自首,並且與客觀事實完全不符的材料讓周巖的父母簽字,遭拒絕後,陶家不再支付治療費用。在拖欠醫院近十多萬元治療費用後,周岩被迫出院。

(責任編輯:王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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