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01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道)平板電腦、手提電腦越來越普及,相關的投訴亦與日俱增。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去年首11個月共接獲667宗關於電腦產品售後服務的投訴,是2010年同期的2.6倍,當中六成八的投訴,涉及產品的維修服務、產品質量或銷售手法等問題。
消委會表示,收到電腦售後服務投訴大增,其中有旅客投訴,花了6,400元購買一部平板電腦,使用4個月後,部份螢幕失去顯示功能,維修人員認為是人為損壞,維修費開價超過6,500元,比原本售價還要貴。
另有事主的電腦用了半年就有問題,單據列明可以享有2年上門維修服務,但技術人員指要先透過電話指導他自行修復,情況沒有改善才會派員上門處理。亦有事主在購買手提電腦時,收據註明如果有問題可以在7日內到維修中心換機,但當該電腦出現問題後,維修中心卻拒絕換機。
消委會調查電腦產品售後服務,發現大部份電腦可以在購買7天至30天內免費換機,但要符合特定條件,如證實故障非人為損壞、機身沒有污損等,大部份代理商提供1至2年的保養服務。
消委會同時向28個電腦產品代理商及零售商,調查售後服務,獲15間回覆,其中10間表示如新機非人為故障,可於7至30日內免費換機,另外2間就只提供免費維修服務。
消委會指出,維修保養是消費者購買電腦的重要考慮因素,呼籲消費者買電腦時要留意單據,或店內的售後服務條款。同時,認為代理商必須制定重複維修的指引,於公司網頁上公佈,讓消費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