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1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美國之音華盛頓報導)美國最高法院已經就政府是否能規定電視上不得傳播不雅內容事宜進行了辯論。
星期二,法官們與聯邦通訊委員會以及全國電視台的律師們進行了現場辯論。
有些法官質疑以不同標準管制不同部門的媒體的意義何在,另一些人則探討對於電視廣播是否能採取特定標準,因為電視廣播得到使用公共電波的政府許可證。
這一個案質疑了聯邦通訊委員會由於從上午六點到下午十點的電視廣播中出現使用骯髒語言或者出現裸體鏡頭的個別事例而對電視台處以罰款的政策。
電視台正尋求推翻1978年維護聯邦通訊委員會有關方針的裁定。一聯邦上訴法庭事後曾宣告這一上訴“意義含混不清、不合憲法精神”。
電視台爭辯說,目前的聯邦通訊委員會方針難以掌控方向,而且對執行對像不公正,尤其當電視台被處以罰款的原因是現場電視頒獎節目上某些公眾人物脫口而出的粗俗語言,而不是因為播放了某些電影故事片或者記錄片中德不雅內容。
預計最高法院將在今後幾個月內就此作出裁決。(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