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冬春:一個原國企廠長近十載冤情無處可申

冤海無邊請求救助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8月09日訊】長夜如海,冤屈如山,我已蒙冤十多年!十多年來,我已接連向全國人大、國家信訪局、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湖南省人大、省高級法院、邵陽市委、市人大等十多家各級各部門提出申訴幾百次,但都如泥牛入海無消息。

今天,我在求死太冤,死不瞑目,求生太苦,無錢買米,在走投無路的困苦之中,只好求助網絡媒體申冤救助!只好請求全社會良心的救助!

我堅信,朗朗乾坤,一定會有善良人心拉我一把,救我出苦海,還我公道和清白!

原湖南省邵東鋼鐵廠廠長兼黨委書記:寧冬春
2011年7月27日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中央胡錦濤總書記的信

尊敬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胡總書記:

天啊,我冤!冤從天降,讓我已揹負九年,九年來,3260多個日日夜夜,我在冤海之中掙扎沉浮,滿目冤海無邊,找不到靠岸的地方,我太累了,太疲憊了,想停息一下,可是我已經是66歲的老人了,且身體多病,怕一停下來,再也站不起來了。九年來,我上市裡、上省裡、寫信給中央有關單位反映我的冤情,可問天無路。今日只好向胡總書記傾訴,平我冤情,救我一命,讓我在活著的殘燭風年裡有一口活命的飯吃,感恩不盡!

我叫寧冬春,現住湖南省邵東縣兩市鎮金雞路91號。上世紀60年代末我從武漢大學畢業後參加工作,一心想報效祖國、報效人民,永遠跟黨走,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我曾在邵東鋼鐵廠擔任廠長兼黨委書記10多年(邵東鋼鐵廠職工近3000人,屬國有中-型企業)。我為黨工作了40多年,做夢都沒想到自己竟會如此蒙冤受難,精神崩潰,落到一無所有,連一口活命的飯錢都沒有。現在是靠我的那位從一般工人退休下來的妻子那點微薄的工資養活著我。我的妻子對我說:「如果我死在你前面,你以後的生活怎麼辦?怎麼活下去」!我聽了妻子那深情的話、潸然淚下,無話可說,希望我有昭雪的一天,再來安慰妻子。我的冤案是原邵陽市市委書記,後任湖南省委宣傳部部長,現任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的蔣建國-句荒唐的話造成的。

蔣建國在邵陽任市委書記期間,不深入調查研究,偏聽偏信。由我廠幾名由於違紀違犯廠規,損公肥私受過廠裡處分的人,對我懷恨在心,他們控空心思,弄虛作假,趁當時企業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中的困難時期,有600多人下崗,他們將一份600多人簽名要求領下崗生活費的名單移花接木地複印附在誣告信的後面。憑著這一虛假的聯名信,就定我為大案要案人員,進行查辦,經過縣、市紀委、公安、檢察院、法院兩年多的層層調查取證,跑遍數省,耗費了國家的大量人力物力,差旅費開銷巨大。我本清白,沒查出任何能定我罪的問題。最後收不了場,蔣建國對辦案人員說:「寧冬春的案子就是判錯了,也要先判了再講」。官僚主義害死人呵,就是這一句官僚主義十足的荒唐話把我致於死地,最後在對我無罪可定的情況下,就隨意找了一項莫須有的罪名:「合夥挪用公款35萬元」,來定我的罪,在政治上、經濟上、人身上、生活上置我於死地,將我開除黨藉、工職,判刑5年。

欲加之罪。「合夥挪用公款35萬元」的真實情況如下:1993年2月10日,我廠的財務科長王祥銀,背著廠裡私自從廠財務拿出35萬元合夥與邵東佘田橋稅務所所長李富國、副所長劉新濤到廣東炒地皮。時至1994年2月炒地皮的錢還不能收回,造成廠裡年終財務結算不能平帳,當時,王祥銀拿錢出去的時候他們沒辦任何的手續,原以為在幾個月內,神不知鬼不覺賺一把,錢就回來了,及時歸還廠財務,誰也不知道,到後來錢收不回來。(首先,是財務科副科長夏蔚娟告訴了我王銀祥私自動用了廠裡的公款,錢收不回來了),王祥銀急啦,只好報告了我。王祥銀報告我此事時,已時過三個月。那時,稅務部門正在我廠進行國家對我廠優惠政策減免稅650萬元,用於技術改造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考慮到廠裡技改能順利進行,不受影響,又能以後把炒地皮的錢收回來,為企業取得債權依據,不讓廠裡受損失。時過一年後的1994年3月左右我在王祥銀拿給我的佘田橋稅務所蓋了公章的借據上補簽了字。鋼廠35萬元劃出時我不知情,我何罪之有?這事後來補辦手續,是為了不讓企業的經濟再受損失,我何罪之有?冤啊,天大的冤枉。

無法無天。我的案子先由邵東縣檢察院起訴至邵東人民法院,邵東人民法院堅持不判冤案。市裡又將我的案子調到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檢察院,北塔區人民檢察院也堅持不辦冤案,又把我的案子退回邵東法院,邵東法院頂住市裡權威人士壓力,仍堅持不判。最後又把我的案子調到邵陽市雙清區法院,由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指令判決。我的冤案就這樣出爐了。我沒有挪用公款,我是無罪的,我的天啊。

公理何在。我在受難期間,我在監獄裡,我出獄後找檢察官,找法官,他們好些人跟我說:「判你的刑,並不是案件本身的原因,根據案件材料你是無罪的,沒有辦法定你的罪。你判刑,就是蔣建國的-句話,『寧冬春的案子就是判錯了也要先判了再講』」。而真正挪用公款的人,王祥銀、李富國、劉新濤至今還逍遙法外。

我從2002年3月24日蒙冤入獄的那一天起,九年來,我前前後後向全國人大、國家信訪局、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湖南省人大、省法院,邵陽市委、市人大、市檢察院,邵東看守所、邵陽市第一看守所、邵陽監獄等10多家各級各部門提出申訴幾百次,都沒給我任何的回覆。

2007年7月我向湖南省檢察院提出申訴。省檢察院龔佳禾檢察長很重視,批示給申訴處進行複查。但申訴處沒把龔檢察長的批示當回事,我的案子在省檢察院申訴處擱置3年之久,最後申訴處也不跟龔檢察長匯報案子的複查情況,就草率地於2009年10月21日向我送達了《湖南省人民檢察院(2009)5號刑事複查書》。該複查書仍然維持冤案的原判,違背案件真實情況,我不服。

湖南省檢察院申訴處不實事求是的通知書,堵死了我在省內已堅持了9年的正常申訴的路。上京告狀申訴,我一無路費,二由於冤案的折磨我的耳朵已失聰,三無好身體,多種疾病在身,我原先140多斤的體重,現在只剩下90多斤,已經喪失了上京申訴的能力。我知道自己的生命極有限,黃泉之路步步逼近,但如冤案不平,我死不瞑目啊!這9年的申訴路,我吃透了人間的苦楚,我一包餅乾,一瓶裝在礦泉水瓶子裡自己燒的開水,就是我上省城上訴的一天的全部吃喝,很多次我餓昏在車站,好心人施捨一瓶水,一塊餅又把我從昏迷中救過來。幾次從省城,從市裡告狀申訴回家倒在了家門口,就是離家門一步之遙,我再也沒有力氣跨進去。9年來,我就是堅持這樣走過來的,我冤啊。

尊敬的胡總書記,以您為核心的黨中央告誡全黨要「依法治國」,要時刻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凡是涉及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實際困難的事情,再小也要竭盡全力去辦。要時刻把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我知道總書記日理萬機,操著中國13億人民的心,我本不應該再來打擾總書記您!但是,我已走投無路了,沒辦法了,只好寫信求助於總書記了。希望總書記在百忙之中,關心一下我的事!

敬頌
順祺
寧冬春哭泣叩首
2010年9月1日
(湖南省邵東縣兩市鎮金雞路91號)

@

相關新聞
何燕:惡性強拆逼我出逃走上海外上訪路
投書 : 暴拆後的聽證會
美國之音:困惑的兩個中國將走向何方?
【投書】浦東法官直言領導不給立案(2)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