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8月09日訊】二○一一年七月四日中午,北京大學反右受難者王書瑤等六人和我,在北京東四十條粥立方餐館,商定申請十五日遊行示威,下午和次日均被警方盤查筆錄;八日,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申請未果;十二至十五日,參與者皆被警方監控,禁止出門。
商定申請遊行示威維權
七月四日上午九時,我來到王書瑤悄悄通知的「老地方」(東四十條二十三號福家樓餐館)聚會。餐館裡空蕩蕩,已改作他用。王書瑤已在路邊等候。
我們聊起兩週前,為閆桂勳上訪北大被打傷而去交涉,校方拒絕承認打人,要我們去報案,推向社會解決,決定遊行示威表達訴求,要求當局對錯劃右派份子道歉和賠償。看門的女店員搭話並表同情。我拿出《為八十歲反右受難者上訪北大被打傷而討公道被拒》文,她邊看邊說其親戚原是北大中文系右派份子,還介紹我們去三百米外的粥立方餐館。
十時半,王書瑤起身告辭,卻不見女店員蹤影,福家樓大門已緊鎖。
我們來到粥立方餐館,尚未到午飯時間,沒有顧客。我們要單間,服務員說已被預定,指定大廳的一張桌子給我們。大病初癒的燕遁符慶幸地說:「原以為又要被當局堵在家中。」
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及《實施條例》,大家集思廣益而初定:1,七月十五日遊行隊伍從西四出發,沿西安門大街,經文津街(過中南海北門)到五四大街,從北河沿大街到長安街向西(過新華門)到西單至西四結束;口號是:「必須賠償對錯劃右派所造成的損失」等六條。2,簽名聯署《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遊行示威申請書》。3,八日由王書瑤、紀增善和我,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提交申請書。
申請未遞交 警局忙盤查
當日下午三時和五時,住在餐館附近的七十一歲博繩武(當年物理系十七歲學生右派份子),和七十三歲燕遁符,分別被警員和維穩人員上門盤查集會遊行之事。東城區公安局警官問博繩武:「誰是頭?」答:「都是頭。」警官說:「你們裡面已有人把你供出。」
次日早上六時四十分,七十五歲王書瑤出門買早點,被三個協警員扭送派出所(沒有傳喚手續)。梁副所長盤問並《訊問筆錄》,勸其不要遊行。得知王只是提交申請,由警員帶王回家取來《申請書》,傳真到西城區公安局。十時半才放王回家。
十時,七十三歲紀增善被警員叫到警務站(沒有傳喚手續)盤查並在《訊問筆錄》上簽字。七十八歲沈志庸被警員上門盤查並勸其不要去遊行。
《警察法》第九條: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盤問:(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下午三時,警員打電話要來阻止我去遊行示威。我說只是剛商定八日提交申請。他鬆了口氣,問:「還有誰?」我沒理會。七日,我被叫到派出所告知,這幾天由警員上崗,不許我出門遊行示威。我說:「次日要和王、紀一起前往治安管理總隊提交申請書,一定要去。你們的干預不僅違法,更違反胡總書記『七一』講話精神:『要真情關心群眾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右派維權訴求被當局長期擱置和打壓,反右受難者被迫,依法行使遊行示威的公民權。」
我說:「一九八九年秋,我參與制定《集會遊行示威法》,其立法目的是:借鑒民主國家經驗,保障公民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並依法管理,避免類似『六四』民主運動中,官民雙方因無法可依而陷於混亂,導致失控。」
我又說:「多年來,警方在沒有說明理由,沒有出據任何司法手續,無數次莫名其妙地監視居住,不准出房門,短則數天,長則兩月,還被住旅館;數次要出門散步被扭打致傷;家中電話經常被干擾通話,被切斷;網絡郵箱被干擾,郵件被盜;對我造成極大傷害。今年以來,警員進屋日夜監視已七次共達兩個月,『兩會』結束的次日,我要求出門散步半小時,被警員在家中打傷。警員公然違反《警察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依照《刑法》,要判刑三年,因無法告你們,只好遊行示威來抗議。」
派出所領導說是執行上級命令。我說:「那上級是主犯,要判重刑!你們是從犯,可判輕刑!」他們說:「你是立法的,應該理解我們基層的司法實際情況。」我說:「正因立法,更不能容忍你們違法!」他們很同情,認為我的申請合理合法,應支持,但必須派警員跟隨。
八日清晨,四位協警員破門而入我家上崗。九時半,另有三位警員驅車送我到新康路甲一號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王書瑤也由警車送來,紀增善頂著烈日乘公交車來。
有法不依 危害社會
十時二十分,王書瑤、紀增善和我,向負責接待的兩位女警督送交《申請書》。王、紀簡述:「一九五七年在北大上學,被打成右派份子,處以『勞動教養』或『勞動考察』達二十二年,歷經劫難。一九七九年被一紙通知『改正』了事,二十二年的工資和經濟補償分文未給;一九九五年起,上訪北大校黨委,要求當局道歉和賠償,多次上書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皆杳無音信,故要遊行示威表達訴求。」(北大八百優秀師生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右派份子」,死難者二十多人:勞改致死、自殺、被槍殺等。)
為首的張警官簡單翻看《申請書》便說:「遊行示威不可能解決問題,北京需要安定團結,申請不可能批准,建議你們回去,找相關部門解決。」
王書瑤懊喪道:「這是拒收,你們應收下申請,研究以後不批准再說。」
張警官堅持說:「不是拒收,是建議。你這麼說也可以。」還說:「從未批准任何遊行示威。」
王書瑤問:「多年前,抗議駐南斯拉夫使館被炸的遊行?」答:「那是特例。」
王書瑤因患有嚴重的糖尿病而身體不適,吃藥緩解後,張警官要王、紀在《詢問筆錄》簽字,上面只簡單記了王一人,《申請書》只作記錄在案的附件。王要求給一份《詢問筆錄》的複印件,被拒絕;我要看一下筆錄,被拒絕。
《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三條:公民行使集會、遊行、示威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予以保障。第八條:依照本法規定需要申請的集會、遊行、示威,其負責人必須在舉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第九條:主管機關接到集會、遊行、示威申請書後,應當在申請舉行日期的二日前,將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其負責人。不許可的,應當說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視為許可。
王書瑤感慨:「堂堂《集會遊行示威法》發佈二十三年來,從未實施,中共竟是這樣『依法治國』的!」
接著張警官要我談了訴求:1,老家弟弟因錯劃右派的父親慘死,患有抑鬱症,又因我冤獄,其住房被私企老闆乘人之危非法侵吞,現常年滯留在上海精神病醫院,無家可歸,是反右運動持續至今的劫難;2,我被中共上海《文匯報》陷害冤獄三年,被當局長期打壓,生存無著;3,維權上訪被信訪部門誣陷,被警方截訪打壓,常被非法監視居住,還被打傷。
一旁的警員催我儘快結束,送我回家。
張警官說:「你說沒有自由,你現在不是來了嗎?」要我理解警員的辛苦。她建議:「通過上訪或訴訟去解決。」我說:「正是因為求告無門,而來申請遊行的呀。」她不回答,要我在寫有「已告知未經批准,如遊行示威,將承擔法律後果。」的《詢問筆錄》上簽字。我要求抄寫筆錄,被拒絕。
我痛心地說:「既然都不批准,《集會遊行示威法》竟毫無意義,還不如沒有這個法律呢!省的那麼多人滿懷希望來申請。」
張警官微笑著說:「你們三人是最文明的,我們經常挨罵,成了(冤民)的出氣筒。」
我沉重地說:「冤民們洶洶而來,就看官府如何秉公執法了啊!」(這是在《大秦帝國》連續劇中,商鞅說的。面對數萬冤民的維權抗議,軍事首腦調兵鎮壓之際,商鞅毅然依法嚴懲高官,冤民們歡呼萬歲,一舉平息民變。)
十一時十五分,我出來時,大廳裡又有十來位表情痛苦的婦女,等候提交申請。
回家路上,我傷心地說:「他們的回答和接待千篇一律,為了這個從不施行的《集會遊行示威法》,耗去警民雙方的多少口舌,浪費多少時間精力和錢財啊!」警員調侃道:「可以用機器人接待。」又說:「右派份子都是反黨反政府的壞人。」我說:「他們當年都是響應黨的號召建言獻策,慘遭打擊迫害的好人啊!」下午,我被五位警員和協警員看管在家中,申請未成,反被剝奪自由。
人勝法 則法為虛器
十二日晚上,警員換崗時,我憤怒地衝出家門,到派出所問究竟,值班所長說不知情。
十三日得知,王書瑤等幾位聯署申請者,分別被派出所告知,近日不准出門。另有一些不知申請之事的反右受難者被警方約談。
十四日上午,西單某機關黨委的老同事約我去取《中共黨史(第二稿)》,日前經警方同意由在崗警員同去,兩個警員卻堵住門。我怒不可遏地要衝出去,扭打之間,所長帶警員迅即趕到,說是上級不許我出門。這位司局級老同事要把書送來並交流學習新版黨史體會,因不准會客只好謝絕。下午,我外甥女到京,要來拜訪,我說被警員看管不准會客而謝絕。她質問:「為甚麼警察總是看管你,你犯法了嗎?」我說沒有。她質問犯了甚麼法?我一言難盡。
《刑事訴訟法》強制措施。第五十一條:對於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監視居住: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五十七條: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應當遵守: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住處;未經批准不得會見他人。
《警察法》第二條:警察的任務: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第五十條:警察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給予賠償。
連日來,天氣炎熱,我家無空調無風扇,警員們在我家中日夜監視,汗流浹背,衣衫濕透。我請他們喝茶、洗澡;其中一位第二天上崗時已患熱傷風,我為他沖服感冒沖劑,要其睡了一天,下崗時好了;把床讓給一位膽囊切除的老警員過夜(多年來被譽為「警察之家」)。我與他們討論:濫用警力激化社會矛盾,非法剝奪我自由,依法應判刑。他們認同並致歉,但為養家餬口,只好執行任務。請他們看《大秦帝國》(商鞅變法)連續劇,鼓勵他們多讀書,依法辨別是非,用法的精神,探索新問題,努力改變警界現狀,成為有益於人民的守法警察。
《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罪的,從重處罰。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五日早上,我打電話問所長。他終於說是為阻止我今日上街遊行,使我憤怒。中午,所長上門告知,監控還要持續兩天。
王書瑤、紀增善、博繩武十五日分別由派出所警員送到郊外「金海湖」被旅遊。沈志庸由警員上門制止出門並送上雞蛋和蔬菜。沈說:「申請未批准,遊行自然取消,當局卻不相信。」燕遁符老太(當年物理系十九歲學生右派份子)由女維穩人員上門看管並說:「不讓你出門,是為保護你,不然你在街上會被戴上頭套抓起來。你們的人已交代你是遊行的頭。」燕不否認是頭,但對當局的挑撥離間手法很憤怒。下午五時,各位老者被解除監控。
住在遠郊門頭溝區潭柘寺附近的七十四歲俞慶水,只是發現電話打不了,上網有問題。
傍晚六時半,警員從我家撤崗了。一些鄰居總覺得我幹了什麼壞事,不是好人,勸我要學好,我有口難辯。一位八十歲鄰居老太說:「你如違法,應抓起來,不應沒完沒了地看管。你已比劉少奇、彭德懷幸運啦,現在比『文革』好啦。」我說:「但是,我家卻比『文革』更慘烈啊!」
歷經冤獄十八年來,每遇法律問題都想起,當年我和領導及同事們辛勤起草該項法律,意氣風發地憧憬法治未來的場景。但如今,每當我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卻慘遭基層黨政機關和司法部門的枉法加害,竟被「法」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走投無路,痛感在專制體制下「人勝法,則法為虛器。」權貴經濟和權貴法制是萬惡的黑社會。
「執政為民」成欺騙的幌子
幾位耄耋老者依法申請上街遊行,未受理,遊行自行取消,當局卻依然草木皆兵。一起依法維權申訴的集體行動,就這樣被黨國強大的專政機器,以維穩為藉口,非法剝奪公民言論和集會權,悄然扼殺了。憲法和法律在黨國的眼前局部利益驅動下被肆意踐踏。面對強權,弱勢群體的依法維權如夢幻泡影,「有法不依」竟比「無法可依」,更具社會危害性。
執筆至此,獲悉二○○四年七月三十日,李小成(新疆建設兵團農四師軍轉幹部)等不少求告無門的訪民,為抗議國家信訪局的腐敗而侵害廣大訪民的利益,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接待員馮警官提交申請,在法定日期沒有得到答覆,沒有組織遊行,卻被捕了;被馮警官等偽造李在提交申請時在《詢問筆錄》上的「簽名」,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一年半。李小成說:「在獄中受盡打罵和『三九』嚴寒被『洗澡』等酷刑!廣大訪民盼望真正法治國家的早日到來。」
到如今,《申請書》不但拒收,申請者還要被迫在寫有「已告知未經批准,如遊行示威,將承擔法律後果。」的《詢問筆錄》上簽字,成為日後判刑的依據,已經程式化,「申請法」成了「不准法」。
胡溫上台時提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憲治國。」結果卻置法治和民生於不顧,視百姓為草芥。國進民退,黨和政府已淪為權貴集團欺壓和掠奪百姓的工具。在民怨沸騰,依法維權抗暴事件風起雲湧的當下,靠非法手段「維穩」打壓,靠強權暴力和特務手段對敵鬥爭的警察治國,民告官的法竟被惡搞成了官整民的法,令民心盡失,其「執政為民」則成欺騙的幌子,日積月累,積重難返,黨國卻繼續在非法維穩中疲於奔命,進一步激化社會矛盾,惡性循環。
不久前,電視熱播《大秦帝國》,介紹商鞅變法,「法治」使秦國由小到大,由弱變強,吞併六國。但後來,秦帝國以皇帝為首的權貴統治集團,橫徵暴斂,只憑嚴刑峻法,不講仁義,官逼民反,故很快覆亡了。
耄耋老兒呈英漢
姚燮庭(清華大學機械系1966屆)
維權路上不氣餒,耄耋老兒呈英漢。
走出校門上街去,未出家門受阻攔。
警員難得吐真言,憲法本是裝門面。
當局草木皆是兵,螻蟻之行亦心顫。
星星之火怕燎原,維穩實為權獨攬。
權貴當道烽煙起,四面楚歌難阻攔。
右派索賠理應該,專權之下實在難。
勢單力薄無奈何,審時度勢待時來。
讀者交流:總有一天把警方告上法庭
●鄒布吉(個體工商戶):當局的過度維穩,警方的對敵鬥爭,重拳打壓,把原本善良聽話的一些人逼迫成了敵人。過去說:「民心不可欺,士氣不可辱」,如今卻是欺也欺了,辱也辱了。「我是警察我怕誰,你們能把我怎麼樣?」那麼只有等著看人民起來遊行示威,如何以各種方式不屈不撓地反抗暴政了!(20110730)
○俞梅蓀答:每天由十位警員二十四小時輪班上崗,凡進我家必須承認違反《警察法》,不然我不開門。他們欺辱別人也自受其辱。我說:「多年來你們的非法監控,截訪打壓,作惡多端,給我造成極大的傷害和損失,既然你能非法剝奪我的自由,你也可能被非法剝奪自由。真正的法治社會是你我和全民共同受益的普世價值。警察治國的專橫跋扈,有法無天的非常狀態不會長久,社會要發展,人民要前進,總有一天我會把你們告上法庭而判刑,不僅是為討回公道,更是為了天下受苦受難的訪民,而改變警界現狀。」他們均很認可。我與他們既是敵對雙方的殊死較量,又是法律同行之間的坦誠切磋,更有一番徹悟。憶往事,思來者,發憤之所為作也。(0807)
編後寄語:1984至1994年,我在中南海從事立法工作10年,其中後6年擔任秘書(七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國務院副秘書長顧明同志的秘書),在中共「十四大」前夕,因公支持中共上海《文匯報》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取得成效,卻反被其陷害和司法部門枉法加害,冤獄三年而無業,這是對《集會遊行示威法》從立法到司法的全程體驗。執法檢查和司法反饋,是立法工作者的工作和天職,我將把本文印送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從事立法工作的老領導和老同事們參閱。這已不僅是立法和司法問題,亟待政治體制改革。此事關國家的長治久安,人民的安居樂業,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
(2011年8月10日修訂)
附件:
1.《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遊行示威申請書》
2. 2010年以來,北大反右受難者校友五次集體舉牌維權請願圖
3. 反右受難者等讀者來信
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
尊貴的中共中央政治局:
我們幾個是原北京大學的學生右派和一個右派死難者之子,決定依法用遊行示威的方式,表達維權訴求。這是因為,我們用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不僅沒有得到任何回音,還受到「維穩」非法監控打壓。
一九五七年,我們是十七歲至二十三歲的在校學生,所謂風華正茂。我們出於愛國動機,關心社會進步、民族的命運,勇敢地寫大字報和發表議論,建言獻策,卻被非法打擊成右派份子,受到勞動教養、勞動考察等嚴厲懲罰,未能完成學業,還在精神和肉體上飽受折磨,家屬受到株連,在各方面慘遭極大的迫害。一九七九年,北大黨委的一紙通知「改正」,原來我們都被「錯劃右派」了。
一九九五年以來,我們要求北大黨委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寫了無數給北大黨委和中共中央的信,多次上訪北大,都沒有結果。這使我們很痛苦,深感我們國家沒有公理和正義,有的只是無理和強權。
為此,我們依法行使公民遊行示威的權利,呼籲社會關注,依法維護我們固有的合法權益。
損壞東西要賠,天經地義,為甚麼中共中央對我們的合理訴求始終置若罔聞?裝聾作啞?
我們的要求如下:
1、由錯劃我們為右派份子的單位賠禮道歉;
2、以現金的方式賠償我們所遭受的精神損失、肉體折磨和經濟損失;
3、公佈1957年北京大學「反右派」的有關檔案資料,補充這個時期的北大校史。
你們的意圖很明顯,無理拖延,不理睬,等我們這些右派都死光了,右派問題就「徹底解決」了。這很陰暗,很可恥!
歷經54年的磨難,我們這些當年的青年學生,都已七老八十,老病纏身,時日無多,我們決心在臨死之前,發憤一搏,以死相爭,決不帶著遺恨和窩囊進棺材。
我們當中唯一的右派死難者之子俞梅蓀,其父在1957年因錯劃右派,不堪忍受凌辱,跳樓自殺,其弟弟受刺激患了精神病,至今沒有得到昭雪和賠償。其本人遭受冤獄,至今沒有平反。
寫信人(按姓氏筆劃為序):
姓 名 所在系 退休單位 身份證號
王書瑤,物理系,國家稅務總局, 11010819360503****
紀增善,化學系,北京光華染織廠, 11010519371025****
沈志庸,物理系,北京第四製藥廠, 11010819341005****
俞慶水,地質系,首鋼建材化工廠, 11010619370621****
博繩武,物理系,北京瑞普電子集團, 11010119391112****
燕遁符,物理系,北京紡織職工大學, 11010119380220****
俞梅蓀,法律系,右派死難者之子,受冤獄無業,11010819530226****
簽名聯署,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遊行示威申請書
目的:要求中共中央下文,對我們錯劃右派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方式:遊行、示威、喊口號、靜坐。
標語與口號:必須賠償對錯劃右派所造成的損失!
損壞東西要賠,天經地義!
對錯劃右派賠禮道歉!
右派份子都老了,反對拖延戰術!
不賠償損失,天理難容!
徹底否定北大反右派運動!
人數:7人;
車輛、音響:無;
起止時間:2011年7月15日10時至12時;
集合地點:西四;
解散地點:西四;
途徑路線:從西四出發,沿西安門內大街向東,經文津街(過中南海北門時收起標語)到五四大街;從北河沿大街到南河沿大街(或從王府井大街),向南到長安街向西(過新華門時收起標語)到西單向北,至西四結束。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
負責人姓名:王書瑤 紀增善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提交
註:《遊行示威致中共中央公開信》和《遊行示威申請書》於七月五日早上王書瑤和七日傍晚俞梅蓀分別在派出所被盤查時拿出;八日,王書瑤、紀增善、俞梅蓀正式向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接待室提交這兩個文件,接待員張警官只收下《遊行示威申請書》作為《詢問筆錄》的附件。
2010年以來,北大反右受難者校友五次集體舉牌維權請願圖
反右受難者等讀者來信
●汪廷奎(83歲,原中山大學歷史系學生右派份子):
支持北大難友維權
有法遊行且示威,賠償條款確無疑。
合情合理訴冤眾,不睬不批諸有司。(注)
維穩恃強施打壓,喪心背信自傾危。
我欽北大維權者,老耄高擎堂正旗。
註:「諸有司」是指各官府衙面對「訴冤眾」的不理睬。(20110730)
●劉鳳鱗(78歲,原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實驗室24歲實驗員右派份子,1976年起上訪清華黨委,持之以恆,至今無果。):我正思念被打傷的北大閆桂勳難友,讀此文,心潮激湧,魂飛心裂!這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嗎?這就是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嗎?向北大七君子、右派老英雄們致敬!你們的維權行動已為歷史留下了深深的腳印。我遠離北京,心嚮往之,作詩讚頌。
今年伊始,我依照《國家賠償法》向清華當局遞交《索賠申請書》,大大超過法定的兩個月回覆期限之後,清華當局依然裝聾作啞,日前我已致周永康公開信。近來我在微博中呼籲右派維權,7月1日被警方約談!但沒甚麼,我不怕。
北大難友是楷模
北京國府燈下黑,耄耋老人滴血淚。
遊行申請被封殺,自由行動警察衛。
正義人性理難求,七君聲言賽夜雷。
是非置於陽光下,史學犬儒論功罪。
北大難友是楷模, 公正良心燃似火。
耄耋之年喚人性,依法維權被禁鎖。
梟首囈夢定是非,人間地獄血淚河。
以人為本水中月, 法治人權騙術多。(0731)
●施紹箕(74歲,原上海交通大學船舶系20歲學生右派份子):
向北大七君子致敬
北大七君子(王書瑤、紀增善、沈志庸、俞慶水、博繩武、燕遁符、俞梅蓀)申請遊行示威的事跡很感人。他們要求對右派的經濟賠償和道歉,呼出了55萬被錯劃右派者的心聲,代表了廣大錯劃右派者的心願。這個正當要求理應在1979年右派被改正時得以解決,卻拖了32年,不知究竟還要拖多少年?
北大七君子已忍無可忍,是帶頭依法申請遊行示威的勇敢者。他們均是古稀之人(其中一位是右二代),曾經的志士仁人,是共產黨虧欠了他們,理應由現領導人向其鞠躬道歉,禮賢下士,公平對話。但如今,卻受到基層政權的攔截打壓和歧視,黑白顛倒、豈有此理!支持北大七君子,向他們致敬!(0730)
●馮志軒(80歲,1947年參加革命,原國家機械工業部右派份子,離休):九十年前的共產國際支部,現在已成為雄踞世界東方的第一大黨。它有著獨特的政治倫理標準:只能失信於民才能偉大光榮正確。頒發的憲法和法律不是為執行,而是為證明它領導的國家「人民共和」了!當行政部門能否定或不執行法律的時候,這樣的國家政權必然陷於越是維穩就越不穩的狀態,惶惶不可終日了!(0802)
●羅印文(80歲,反右受難者,資深記者,離休):支持北大人的右派維權行動!雖然是與虎謀皮,仍有積極意義。毛澤東曾說:「我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看來當朝還是在「按毛澤東的既定方針辦」。人類社會發展到了今天,台灣實行了憲政,前蘇聯專制獨裁體制崩潰了,下一個該是天朝了啊。人們在期待著,在爭取著!埃及獨裁總統穆巴拉克被趕下台,今天出庭受審了。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0805)
●閆桂勳(80歲,原北大數學力學系學生右派份子):不讓遊行,大家可以和我一起掛牌上訪北大,每週去一次,也應該有效果。多年來,我堅持每週掛冤牌上訪北大,不被理睬,還被打傷,如人多勢眾,他們就不敢欺負了。(0801)。
●陳世伊(78歲,原中山大學中文系助教右派份子):此文是在人矮簷下,擺事實講道理,心平氣和,沒有咄咄逼人的口氣,即使是中宣部的人,大概也挑不出甚麼碴兒了。(0804)
●錢煇煜(77歲,原城建部城建出版社編輯右派份子):讀此文,非常痛心!(0801)
●沈澤宜(78歲,原北大中文系學生右派份子):讀此文感慨萬端,送詩:
凌晨
比任何時候都黑。
天,沒有一丁點兒要亮的意思
夜鳥早已聲嘶力竭
猶在聒噪。被忽悠的大地
夢魘中動彈不得
遙遠的東方,萬丈金輪
自夜之海升起
向地平線滾動,上升
飽含熱淚,被億萬顆心托舉著(0809)
●陳奉孝(76歲,原北大數學力學系學生右派份子,服刑15年,1984年經胡耀邦總書記批示,北大才為其改正。):北大右派老同學們的維權努力和紀實文,我看已近完美無缺。(0807)
●方能御(74歲,華盛頓特區政府官員,旅美華人,原上海第一醫學院20歲學生右派份子):Word by word,tear with blood! There is long long way to go. Every friend, Please take care yourself, keep healthy.
譯:字字血,聲聲淚啊!漫漫維權路,請每一位朋友,請照顧好自己,保持健康。(0809)
●彭浩蕩(反右受難者):向北大人勇敢的維權行動表示敬意和聲援!
●孫正荃(北大1957屆):向各位北大同學表達我遙遠的問候和敬意,請多多保重!(0807)
●任畹町:我讀過一些學生右派的歷史,他們都是民主主義者,「1957年的右派鳴放」是當代民運的啟蒙發端,永遠值得紀念。向各位前輩們問好,忠於理想,堅持下去,勝利一定屬於我們。(0809)
●莫莉(反右死難者之孫):我祖父是作家右派,曾和姚雪垠關在一起。祖父曾組織地下詩社、文學社等做了很多事情,最終含冤而死,而姚雪銀則投靠了毛澤東而得寵。(0809)
●周敏(「文革」死難者之女):警察治國就是這樣的啦!警員說:「我同情你,但為了養家餬口,不得不執行上級命令。」為了養家餬口就可以執行違法的任務,做各種違法的事情,這就是國人的觀念。但《聖經》裡卻說:「人不僅僅靠食物而活,還要靠神而活。」殺身體的不要怕他,殺身體而且還能殺靈魂的倒是要懼怕的。所以,國人不怕上帝,只怕沒飯吃,飯碗就是國人的天。為了這個飯碗,中華民族幾千年來都出不了一位真正偉大的思想家。(0729)
●王小華(旅居法國的華人):西方國家的民眾,隨時可以上街遊行示威,批評政府,這是民主的力量!只有獨裁專制國家的領導人不能批評!那些敢於挑戰獨裁政權的人被和諧!被維穩!被管制!被噤聲!勇於批判極權政府及一切不合理的現象的人們,最有力量!!中共「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的執政理念,才是造成今日中國社會矛盾激化,民怨沸騰,越來越不穩定的根源啊!(0802)
●古元(記者):讀罷此文,仰天歎問!(0807)
●林明理:向諸位受盡這個流氓政權折磨的老先生們致敬。正義可能不在當下,但我們應該可以看得到。(0807)
●方之:持守合法合理百折不摧右派義士血淚抗爭將永載史冊,堅信會激勵喚醒更廣大的各界層人民大眾一齊埋葬專制獨裁制度。(0810)
●辛克(新疆退休高級講師):讀此文,使人熱血沸騰,謹向這些勇敢的老人致敬!這些看似失敗的抗爭其實是必要的,意義深遠。(0806)
(本文三千餘字,原載《爭鳴》2011年8月號,現修改補充加附件為一萬字。)
《縱覽中國》首發20110804,www.chinainperspective.org/ArtShow.aspx?AID=11983
(責任編輯:鄭正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