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馬:梁山製造的殺嬰事件

──水滸系列之三

狄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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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8日訊】梁山上逼人上山的手法很多,但像逼朱仝那樣,先殺死一個他看管的四歲小男孩,再把他的家小綁為肉票的情況卻不多見。

朱仝本是鄆城縣的一個富戶,宋江在縣政府當辦公室主任的時候,兩人就是同事,那時朱在縣公安局的刑警大隊上班,為人仗義輕財,好結識江湖好漢,又生得一臉漂亮大鬍子,人送外號「美髯公」。晁蓋劫取生辰綱後,縣長派他和雷橫到東溪村捉人。他故意賺雷橫打前門,他在後門只是「虛閃一閃,放開條路,讓晁蓋走了。」宋江殺了閻婆惜之後,縣上又派他和雷橫抓人,他又「怕雷橫執著,不會周全人」,故意賺雷在莊前搜尋,他只在宋江家的佛堂裡,將地下的索子一拽,就把宋江拽出來了;但拽出後沒有將宋江緝拿歸案,而是勸他趕緊離開,再尋活路。就是這樣一個對梁山兩代領導核心都有恩的人,卻因為釋放了死刑犯雷橫,刺配滄州,最終也難逃被梁山逼上梁山的命運。

原來當他來到滄州,知府見他儀表不俗,就沒有讓他到牢裡服刑,只說留在府裡當差。知府有一個四歲的小男孩,一見了他,就喜歡上了他的大鬍子,整天纏著他抱。知府就命他,孩子早晚要和你耍時,你就自行抱他去耍,不必回稟。那年七月十五,是年例各處放燈節,孩子要去看河燈,朱仝就抱他出來到水邊玩。卻是雷橫拉他到一邊,說宋江思念舊情,派他和吳用下山請他入夥。朱仝聽了卻半晌沒有答應,說:「雷橫兄弟他自犯了該死的罪,我因義氣放了他,上山入夥,出身不得。我亦為他配在這裡。天可憐見,一年半載掙扎還鄉,復為良民。我卻如何肯做這等的事!」話說得再清楚不過了:我朱仝雖然因義氣放了雷橫,卻不等於我就願意跟他上山當土匪。我在這裡積極改造,爭取減刑,一年半載還能做個良民,何必跟你們去鬧革命!吳用見說不通,就告辭走了。

誰知朱仝一回來,就不見了小衙內。雷橫說是他的伴當抱去玩了。一直追到離城二十里,只見李逵在前面叫道:「小衙內有,在這裡!」再問究竟在哪裡?李逵道:「被我把些麻藥抹在口裡,直馱出城來,如今睡在林子裡,你自請去看。」朱仝乘著月色,來到林子裡,只見小衙內倒在地上。用手去扶時,「只見頭劈做兩半個,已死在那裡。」朱仝大怒,一直追李逵到柴進莊上,柴大官人才將事情原委說透:是宋公明有一封密書,令吳學究、雷橫、黑旋風禮請他上山,「因見足下推阻不從,故意教李逵殺害了小衙內,先絕了足下歸路,只得上山坐把交椅。」吳用、雷橫這時也從閣子裡出來,說「皆是宋公明哥哥將令分付如此。」對於這起殺嬰事件,他評論說:「是則是你們弟兄好情意,只是忒毒些個!」但無奈這時妻兒老小已被接上山寨,表面上說是怕官府連罪,實際上是綁為肉票,逼迫朱仝屈從。朱最後只能答應入夥。

這時,我們再看一下宋江的反應。照常理推斷,你殺死了一個小男孩,害得人家在明社會無法立足,總該有所歉意吧?但沒有,宋江把朱仝迎上山寨後的第一反應是「大笑」。當朱仝問:「小弟今蒙呼喚到山,滄州知府必然行移文書去鄆城縣捉我老小,如之奈何?」宋江大笑道:「我教長兄放心,尊嫂並令郎已取到這裡多日了」——彷彿殺嬰事件從來不存在,彷彿只有梁山的「尊嫂並令郎」才是女人,才是孩子,其他人的都是行尸走肉。由此也可以看出:朱仝和宋江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當小衙內丟失後,他對雷橫說:「兄弟,不是耍處。這個小衙內是知府相公的性命,分付在我身上。」言下之意就是說,作為知府相公的愛子,這個小男孩的身上維繫著兩條命:一條是他自己的,另一條是他父親的;更重要的是,知府相公吩咐我看管小男孩,人家既然看得起我,我就要忠於人家的信託。後來這個小男孩不見了,他先是「心慌」,後來是「失驚」,再後來是「大怒」,而且終生對李逵忿忿不平。也就是說,他不能認同梁山的這種殺人邏輯。梁山的邏輯是只問成敗,不問是非;而在他這裡,所謂「忠」也包括「受人之託,忠人之事」;所謂「義」,也包括「仁之所至,義所當然」;先不管「忠」的對象是官還是民,「義」的方向是圈內還是局外。

可以想見,在正常情況下,像朱仝這樣有操守的人,是不可能上梁山的。他雖然可以放走江洋大盜晁蓋,義釋手刃二奶的宋公明,但這並不表示認同他們的行為規則。依常理看,也沒有必要讓他背上一條人命,尤其是一條四歲小男孩的人命,再來加入自己的行列。他完全可以潛伏下來,利用鄆城大款的實力,為革命提供經費;或立足本單位,做一名隱蔽戰線上的輕騎兵。總之,沒有必要把他逼成另外一個人,強迫他過另外一種生活。他完全可以在市長家裡做個男傭,過一年兩年,讓市長寫個條子,弄個假釋或保外就醫什麼的。因為人和人是不一樣的,而人之所以為人,也恰好就在於人的那一點點差異性。消除了一切差異,人就成了型號統一的機器;而宋江的目的恰好就是要人成為機器,成為表面上說是「替天行道」,實際上是「替我行道」的機器。

這是一種專制文化在人心中的無意識體現。有了這種文化,人就會心安理得地奴役別人,理直氣壯地扭曲生活。一般來說,這種文化是由專制制度帶來的,因為專制制度不會教人用多元的、寬容的方式思考問題,更不會尊重人的個性和參差多態的生活方式。它擅長的就是用強制的手段讓人做一個不是他自己的人。在這種文化之下,官和民、兵和匪在本質上沒有區別。宋江和皇帝,吳用和蔡京、高俅之輩,李逵和董超、薛霸之流只是一個錢幣的正反兩面,無所謂正義不正義,合法不合法。也就是說,只要在宋江和他的一百單八將的頭腦裡沒有誕生新的制度理念,只要梁山集團,尤其是集團領導人身上,沒有誕生新的人格理想,起義來起義去,不過就是宋江說的「在京師圖個蔭子封妻,光耀祖宗,報答父母劬勞之恩」,那麼,無論有多少座梁山,多少次起義,多少回改朝換代,中國人的命運從本質上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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