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產證加名徵稅」被批苛政猛於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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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敬一報導)近日,南京率先出臺新政策「房產證加名徵稅」,要求對進行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的房產所有人徵收契稅3%,惹民眾熱議,稅收關乎民眾切身利益,不能視同兒戲,如此稅負真乃「苛政猛於虎也」。

風未吹,草先動

有媒體稱,加名的房產所有人徵收契稅,國稅總局內部正在著手研究具體實施意見。南京卻率先出臺新政策「房產證加名徵稅」。

據《新京報》報導,日前南京地稅局通知,從23日起「交件」辦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須徵收3%契稅,具體的計稅方式為「按雙方約定份額的評估價格×契稅稅率3%」,如沒有約定,則按雙方各佔50%來劃分,即價值100萬元的房屋加名須繳1.5萬元的契稅。

浙江民眾王先生對大紀元表示,權大於法,這是獨裁專制的特色。政策、法令都是擺設,當權者的意願才是真正的決策。但一般也還是上面有令,下面才行動。南京地稅局這種風未吹,草先動的「超前」行為,顯得太過急迫。

王先生對此表示,《婚姻法解釋(三)》的出臺,就已經攪亂了表面平靜的家庭,再實施加名契稅,家家這本難念的經,就更難念了。

王先生還表示,這樣做,當局真成搾汁機,把「人民」當甘蔗一樣搾取。先是搞國土劃撥,再強拆民房;然後房產飆升,物價飛漲;民間早已怨聲載道。現在又無任何預頭突然來個「加名稅」,民意正如乾旱已久的南方,即將燃燒。

《中國經營網》報導,以前這種夫妻關係的房產「加名」行為,是不需要繳納任何契稅的,在一般情況下只需要交一些工本費。引起該徵稅行為變化的原因是剛剛出臺的《婚姻法解釋(三)》。根據該法律條款,婚前房屋的產權歸誰,離婚後的房屋產權仍歸誰,並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這項政策的出臺,引發了人們對於婚前房屋產權確認的高度關注,為保障婚後財產共有,許多人開始對婚前的住房產權進行「加名」變更,這種變更是出現這種新徵稅行為的直接原因。

律師吳言表示,共同生活多年的夫妻可以不必受此影響,年輕人沒結婚的是要考慮這個問題。

南京稅收諮詢中心,南京國稅局,地稅局記者問詢此情況時,都表示沒接到任何文檔,實沒實行要到稅收所去問。

上海12366財稅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房產證上只有老公一個人的名字,加上老婆的名字是不收稅的。但是,沒有政策依據,你到房產交易中心去辦理,就會給你免稅。現在是這樣,新政策出臺就不知道了。

家若不安,國則不寧

長沙煤炭所屬大學的劉教授對此看法是,一樹棲百鳥,一屋居一族,樹要有鳥棲,屋要有人住。這是自然規律,現在人為的破壞了這個規律,婚姻組閤家庭延續人類,而今房子卻成為婚姻的聚焦和障礙。現代人已經把房子作為婚姻的條件,障礙著不少有緣人難成眷屬。

「加名稅」真的實施,障礙婚姻的條件又多了。有房還不行,房產證上還得有雙方的名字,才被承認財產擁有。沒結婚,怎麼知道對方是誰?買房時怎麼能把名字寫上,結婚後再去加名,就要加稅說不過去。稅負搞得太重,真是「苛政猛於虎也」,國和家是連在一起的,家不安,國怎麼能寧呢。

廣州番禺趙先生告訴記者,他家1000多平方的房子被強拆,已經五年多了。沒有補償沒有給房。他50多歲了,還有80多歲的老父親,無安身之處。他去北京多次,毫無結果。他們被拆的房子處建起樓房,一平方一萬多元,政府強搶豪奪。現在買房交稅,過名交稅,加名還交稅。拆他房怎麼不給個人損失稅呢。這個政府逼得百姓沒法活,無民怎麼稱其為國。

線民看法

「徵稅何太急」的做法,讓人很是擔憂。既沒有一個緩衝期,也沒有徵求民意,還缺乏一個公開的具體實施細則,而僅憑「領導一個電話」就開始徵稅,看起來很不符合程式,如此輕率和隨意也很值得商榷。畢竟稅收關乎民眾切身利益,不能視同兒戲。

針對「稅務總局正在研究房產證加名字徵稅細則」的消息。網友「中正」表示:契稅是是指房屋產權轉移是需要繳納的費用,雖然房產證上加一個名字,相當與50%的產權發生了轉移,但是轉移發生在夫妻之間,並沒有存在現金交易行為,在沒有房屋買賣的情況下,白白交那麼多錢誰換誰也不服氣。不管傳言是否屬實,希望稅務局儘快出面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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