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17日訊】中央第四地方巡視組張文岳組長及各位專員你們好︰
我是旅居日本的僑民陳偉華,近聞你們受中央重託到上海巡視,現急書一封,希望引起中央巡視組重視,並敦促當地政府,本著事實和法律,確實解決這場血拆人命案。因為我上海的家人在不法的血腥暴力拆遷中已付出了兩條人命!問題至今沒有得到任何解決。
我們被強拆的家,位居在上海市黃金地段——徐匯區長樂路445弄基地,毗鄰淮海中路。如此幸運擁有黃金地塊,在任何一個具有保障市場經濟的法治國家,一旦遇到拆遷都必然成為中產階級。可是,1994年8月上海徐匯區房產經營公司(現名徐房集團有限公司)①在無合法有效的房屋拆遷行政許可證的情況下,欺騙長樂路445基地居民,稱該基地只建造公共設施,隱滿市政府「建造商品房可以回搬」的政策(見1993年6月24日上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細則第49條),用暴力強行將我大哥家、二哥家、父母家劫持到邊遠地區的壹戶屋內,再把我們兄弟父母各家的房屋強拆,建造了高級配套商品住宅樓。
我的父親在被長期禁居中憂鬱成疾,最後於2001年10月29日悲慘地撒手人寰,終未能回到他魂牽夢繞的故土。我的母親邵金花與你們一樣,是一個共產主義信仰者,曾經還是風光一時的上海市、區先進工作者,現在卻因為不法拆遷而成為失去了家園、無家可歸的真正無產者。
最為悲慘的是我的大哥陳小明,在兄弟、父母與自家房屋被非法強拆後,時年41歲且身體健康的大哥堅持自學法律、依法維權。在陳小明的多番努力下,法院撤銷了徐匯區政府的強遷令,但是,行政違法行為認定後,賠償卻沒有了下文。由於陳小明贏了官司,同樣遭遇非法拆遷的老百姓紛紛上門向他請教和求助,善良且富有正義感的陳小明就開始為老百姓寫訴狀,並作為公民代理人直接出庭與不法的官、商對簿公堂。
與行政不作為或行政亂作為者的政府對簿公堂在法治國家是值得肯定的行為,也是建設公民社會過程中應受鼓勵的行動。但是,我大哥陳小明行使憲法、法律賦予正當權利的行為卻遭到了無良官商喪心病狂的報復和陷害!2006年2月15日,陳小明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員秘密綁架至盧灣公安分局老倉庫(上海建國中路22號),並連夜審訊,用皮帶捆綁毆打,在寒冬臘月被剝光衣服,連續幾天幾夜不讓睡覺,一閉眼就遭拳打腳踢,被一次次折磨得死去活來……。
在家人發覺大哥被關押在盧灣區公安分局黑牢後,特委託律師前往交涉,但盧灣公安分局以「涉及洩漏國家機密」為藉口不准律師會見,不給家屬任何法律文書,甚至威脅說要以「洩漏國家機密罪」判陳小明10年徒刑。行政訴訟過程中除了能揭露出官商勾結的真相,何來涉及國家機密之說?莫非上海某些高層官員的違法行政行為就是國家機密?
在被非法關押近半年後,陳小明於2006年7月11日被以「尋釁滋事罪』批捕(見附件),並又以「涉及國家機密」為藉口不准律師 會見(見附件),後檢察院又兩次退回要求補充證據。2006年12月,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全球居住與反迫遷中心」為羈押中的陳小明頒發了《住房人權捍 衛者獎》,國際社會給予了很高的殊榮。然而陳小明的不堪司法命運並沒帶來轉機,於2007年3月被以蓄意捏造的「擾亂法庭秩序罪」判刑兩年,而該案所指稱的「2004年10月28日法庭」根本就不存在(見附件)。此時,被轉押至監獄的陳小明終因酷刑令其生命垂危,獄方才通知辦理保外就醫。保外就醫僅僅兩天,陳小明在殘酷迫害的折磨下,於2007年7月1日大噴血慘烈而亡!
陳小明遭殘酷迫害致死後,我們聘請律師狀告監獄方濫用職權的瀆職違法犯罪行為,但上海地方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書面裁定。在這幾年中,我專程回國與國內的家人到上海市政府、市人大、市公安局、市紀委等信訪辦以及國家信訪局、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中央領導走訪、信訪達一百餘次,但至今杳無音訊,如此行政不作為,明顯與上海市政府和政法委領導的決策有關。而我每一次回國探親陪同家人依法走訪、信訪時,都要受到監視、盯梢和恐嚇威脅。在平民百姓毫無救濟渠道的現實下,上海徐匯區長樂路445基地動拆遷中的雇兇殺人案、上海麥琪里動拆遷中的被縱火殺人案等血拆案以及上海更多的暴力拆遷事件持續而普遍性地發生著……。你們在上海市的巡視接待工作已經整整兩個多月了,相信你們也已從前來駐滬工作站表達訴求的大量被強拆難民中對上海市的黑社會化暴力拆遷也有了一定的瞭解。
去年「兩會」記者招待會,溫家寶總理的「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光輝」至今言猶在耳,今年「兩會」前,溫總理作為13億人口大國的總理親自到國家信訪局接待上訪冤民再次讓我深受感動;「兩會」後,胡錦濤總書記又向各級政府重提依法行政。而上海──我們全家自1994年遭到強拆以來,問題不但沒有得到解決,而且我的哥哥陳小明在訴求法律正義過程中,由於觸動了當地利益集團,而被扣上了莫須有的罪名,虐死在監獄裡,我們家人在這場不法的血腥拆遷中付出了兩條人命!這,讓我這樣兩種社會制度 的親歷者尤為感觸深刻。
張文岳組長、各位專員︰
你們是中國社會的精英,你們有著超凡的智力,你們更有過問這個案件所必需的頭銜、職務和權力,在你們的治理下,只要正視自己的責任和惻隱之心,你們就不會選擇迴避和沉默。
我們華僑身處異國他鄉,血脈親情、溫馨回憶和文化傳統是海外華僑和故土之間的精神橋樑。但是,這座橋樑需要我們共同來維護,而不是縱容邪惡去摧毀她!親人蒙受巨冤、失去家園,我們也備受煎熬,因此,我們願意為蒙冤者奔走呼號,尋求公道。
上述案件,積累經年,處理起來看似具有難度。但是,上有責任、良知、正義等永恆的價值,下有人民的期望和信任,你們,不過是需要一些勇氣罷了!
為了早日解決問題,為了我的風燭殘年母親、二哥及全家能體會到總理的的比太陽還要光輝的公平正義,敬請中央第四地方巡視組張文岳組長及各位專員督促上海有關部門 ㈠ 對陳小明被虐殺的人命大冤案進行立案調查、平反昭雪;㈡ 依法賠償和歸還我們家被上海徐匯區房產經營公司掠奪的房屋財產。
此謹呈
旅日華僑 陳偉華
聯繫電話:0081-9080806866
2011年6月13日
僑眷 邵金花 暫住上海徐匯區桂林東街99弄15號304室
(責任編輯:鄭正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