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真:人權不是「內政」

李明真

人氣 5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4月28日訊】「人權」顧名思義就是人的權利,中共把人權歸為「內政」,實乃有違天理倫常。那麼人的權利應該有哪些呢?大致歸納如下:

一出生權

人是神造的生命,恆古以來世界各個民族都流傳著神造人的傳說。所以迄今為止嚴格地說,女人是否能懷孕生產;生男生女;出生的人是否有殘疾;都不是人自己說了算的。那麼神造人的時候如果不賦予其出生權,又怎麼會讓這個人懷孕出生呢?那麼也就是說人出生時神就賦予了其出生權。可是在中國中共搞「計劃生育」強制使人墮胎,這不是剝奪了人的出生權嗎?神甚麼時候把人的出生權交給中共管理了,成為中國的「內政」了呢?所以剝奪人的出生權不是中國的「內政」。

二生長權

人從娘胎裡生出來時,只是一個嬰兒,慢慢長大的過程也是神的安排,生老病死是人生長的自然規律。可是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政府可以下令強取不遵從自己意願者的器官,強制扼殺生命的繼續生長。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人的生命。這種肆意虐殺生命的暴行,中共也稱之為「內政」。卡扎菲殺害自己本國的平民時,聯合國就可以出兵制止卡扎菲的暴行,因為它超越了作為「內政」的範圍。中共利用手中的權力,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同樣逾越了「內政」的範疇。所以任意剝奪人的生長權也不是中國的「內政」。

三生存權

神造的人必須滿足幾大要素才能夠生存,那就是吃;喝;拉;撒;睡。所以神造人的同時,也造了天地。造天地是為了給人製造人的生存環境。人在土地上立足,萬物在陽光下生長,可見土地是神賦予人的生存的基礎。人在土地上建房,在土地上勞作,用以維持生命的延續。可是在中國,中國人的土地全部成了中共的囊中之物。中共不僅剝奪了中國人賴以生存的土地河山,而且還任意的強拆中國人的房屋,用以滿足自己的利益。其實每個神賦予了生命的人,神都賦予了他生存的權力,在神造的土地上,都應有他立足的地方。中國人說:天生我材必有用。當然了,要是沒用神就不必讓你出生了。那麼是甚麼神把中國人應該擁有的土地,全部交給了中共呢?如果不是神給的,中共憑甚麼霸佔中國人的大好河山,剝奪中國人的生存權?強盜搶了人家的全部財產,反手又租給人家掙錢,還說這是我家裏的「內政」?見過不講理的,沒見過這麼不講理的!所以中共剝奪了中國人的土地,進而剝奪了中國人的生存權更不是中國的「內政」。

四言論權

神造人時給人造了嘴,嘴除了吃喝呼吸外,還有一項功能就是「說」。神同時給人造了腦,腦可以思考,然後用嘴說出來,或用手寫出來。用嘴說的就叫「言」;用手寫的一般稱之為」論」;所以我們常說論文,論文的。神既然賦予了人有思考能力;說的能力;寫的能力,也就是讓人有了言論權。那麼在現在的中國,人想用言論自由的表達自己對政府的不滿情緒,輕者就會被警察請去「被喝茶」,重者就會被冠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投進暗無天日的監牢,甚至被虐殺。北京的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因為「論」了法輪功問題給胡錦濤,結果招致《黑夜黑頭套黑綁架》中的酷刑折磨,至今杳無音信,生死不明。最近又有一位被稱之為當代傑出藝術家的艾末末,也因言論而獲罪,據說也遭受了高智晟般的酷刑。可見中共剝奪中國人言論權的殘酷程度。中共不僅剝奪中國人的言論,同時也想盡辦法控制中國人的思想。中共毀壞了中國幾千年來的神傳文化,目的就是想讓中國人按照它的操控行事,藉以達到全面徹底的統治中國人的目的。而中共這種對中國人言論的全面封殺,也不是神給的權利,而是違背了神的意願。那麼任意的剝奪人的言論自由權同樣不是中國的「內政」。

五自由行動權

當今的世界,現代化的交通工具比較發達,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由的流通。神給人造了腿和腳,人可以自由的行走,也就是說人在神哪獲得了自由行動權。在中國這種權利也被中共嚴格的控制著。違背中共意願的,在國外,中共可以據他們於國門之外,不給護照,不給簽證。在國內,中共製造戶籍制控制中國人的自由行動權。中共把中國人分成農村戶口,城市戶口,農民被理所當然的化為二等公民。農民進城打工要有暫住證,而這種暫住證成了政府逼迫農民和搜刮農民的有力工具。作為普通市民也被這種戶籍制制約著。小城市的居民不能隨意的到大城市裡居住和工作,最近聽說連菜刀的自由也被控制了,可見中共對中國人行動自由控制的嚴厲程度。而中國人想自由的出入國門那更是難上加難。比如,泰國給中國公民落地七天免簽進入泰國的權利。可是中共不允許中國人自由的上飛機飛往泰國。中國人只有到了海外或到了香港,才能有效的行使這樣的權利。霸佔了人家的土地家園,把人推到了別人的家裏,還不許別人發聲。在世界上幾乎所有的發達國家,甚至是不發達國家都有無法回家回國的中國難民。影響了全世界,還說是人家干涉了自己的「內政」。你中共把中國人馮正虎強留在日本機場時,難道不是干涉了日本的「內政」?那麼多的中國人,你中共拒絕他們回到他們世代生長的祖國,無奈的留在他國的土地上,你還敢說這是你中國的「內政」?看過流氓的,沒看過這麼流氓的!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歸納出,人權其實是神賦予人的基本權利。而作為個體的生命—人一旦觸犯了神賦予的人權,那就是犯罪。例如:殺人;奪財;偷盜等。而政府應該是確保這些人權的正常實施者和組織者。人犯了罪,就由政府出面給予相應的懲罰,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可是在中國,中共政權卻與神意背道而馳,以政府的名義極大程度的實施了這種違背神意的犯罪。可是不管中共承不承認;人承不承認,人都是神造的生命。在這個世界上就有一種不可抗的力量,欠下甚麼就得還下甚麼,就是神管理人世間的天理。在神發下一連串的警告後,我們且看神會怎樣懲罰天理不容、十惡不赦的中共邪黨。

相關新聞
李明真:中共控制護照製造「境外敵對勢力」
惡棍王三運被放行來台   立委:作最壞人權示範
議員聲援法輪功 齊力抗議安徽省長迫害人權
中國著名人權律師江天勇被釋放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