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代曾經看過美國作家霍桑的一部小說──《紅字》,內容以殖民地時期新英格蘭生活為背景,以當時嚴酷的清教視為罪不可赦的一樁「通姦罪」為核心展開情節,細緻入微地刻畫了與這樁「罪行」──有關的四個人物的精神世界。
胸口上別著鮮紅A字(Adultery——「通姦」一詞的首字母)的赫斯特.普林經過長期贖罪而在精神上獲得自新,那個恥辱的字母竟逐漸成為一個受人尊敬的標誌;迪梅斯戴爾牧師則長期遭受信仰和良心的折磨,終於從狂熱的宗教活動家成為一個有血有肉、敢於擔當的男子漢;赫斯特的丈夫奇林沃思本是個皓首窮經的學者,卻在復仇心理的驅動下完全喪失了人性;而「通姦」生出來的小波兒則活像個野性未馴的異教精靈。
小說以人道主義的悲憫情懷,層層深入地探究了有關罪惡和人性的各種道德、哲理問題,全書以監獄和薔薇開場,以墓地結束,充滿豐富的象徵意義。
今天由於一件事情,使我想到了這本書和書的內容。我想如果主人公們當時在做錯的時候,選擇是解釋和逃避,其結果就是那個恥辱的罪名將永遠銘刻在他們的身上和心靈中,他們將在別人鄙視的目光中苟活一生。然而,他們並沒有這樣做,而是用「行動」去「贖罪」,雖然承受了別人的嘲笑與不解,歷經種種的苦難,他們的仁愛終於打動了周圍的人,也徹底的改變了旁人對他們的看法,他們真正的承擔起作為一個人所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紅塵萬丈,人生於世,很難保證自己不犯錯,包括我自己。當犯錯的時候,不作過多的解釋,無論是什麼錯,首先要做的就是去面對,即使別人投以鄙視的目光,也不要灰心,因為錯了就是錯了,沒有狡辯的餘地,狡辯只會讓別人更看不起自己。如能坦然面對,即使別人譏笑,最起碼也會讓他知道你是一個坦誠的人。
在哪個裡跌倒了,就要鼓足勇氣,從哪裡爬起來!不要看重別人的眼光,重要的是要彌補自己的過失,要活的磊落!止謗於無言,行動糾偏見。以實際行動和坦蕩的胸懷糾正別人的偏見,你將發現,你會贏得更多的信任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