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唐文綜合報導)中國「流氓罪」雖已於1997年廢止,中國最後一位「流氓」卻將要服刑至2020年。北京人牛玉強在1983年因「搶帽子」等行為被以「流氓罪」判處死緩,減刑後服刑期改至2008年。但期間保外就醫的12年被監獄認定逾期未歸,刑期被順延至2020年。據此,牛玉強將是全中國最後一個走出監獄大門的「流氓」。有法律專家認為,當局對牛玉強的量刑太重,如今刑期被延至2020年,很不人道。
據新京報報導,牛玉強的委託律師周澤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八師監獄管理局(簡稱農八師監獄局)發函,要求將牛玉強保外就醫逾期時間計入刑期。2月21日,周澤收到農八師監獄局回函,表示堅持順延刑期。
周澤已再次致函新疆監獄部門,申請重新裁處延刑期決定。此前,2011年1月6日,周澤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法律建議書,要求特赦牛玉強及類似罪犯。
牛玉強的「被荒誕」人生
據新民週刊報導,1983年,年方二十的北京市民牛玉強因夥同他人搶了別人一頂帽子並且有打架行為,被警方抓獲。
1984年,牛玉強被以「流氓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1986年,牛玉強被新疆高院改判為無期徒刑,關押在新疆石河子監獄。
1990年,牛玉強因老實內向只會埋頭幹活而表現良好,被改判為有期徒刑18年,刑期到2008年到期。
1990年11月,服刑六年的牛玉強因超強度體力勞動,患上了嚴重的空洞性肺結核,被保外就醫。
1991年,石河子監獄組成的保外就醫考察組來到牛玉強家中。經過評估,做出續保一年的決定。
1992年,病情略有好轉的牛玉強等待著監獄考察組的到來,但卻沒人再到北京來。其間,牛玉強每個月月初都要在家人陪伴下到北京市朝陽區一個派出所,向民警彙報自己的思想及活動。
1997年7月1日,牛玉強在北京家中結婚。同日,經過第四次修改之後的新刑法正式實施,當年被用來判決牛玉強的「流氓罪」從刑法中被永久地刪除;按照新刑法規定,牛玉強的行為被定性為尋釁滋事,最多會被處以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8年和2002年,新疆監獄兩度網上通緝牛玉強。但牛玉強此間一直在北京家中,且每週都要到住地派出所「報到」。
2004年,牛玉強被監獄警察從北京家中帶走。同年,新疆監獄作出決定,順延牛玉強刑期到2020年,其間保外就醫的14年中12年都視為逾期未歸。
最老實的「流氓」
「做夢也想不到大強敢打人!」牛玉強母親含著淚水,仍然忘不了當年的驚訝。牛家人關於牛玉強的一切記憶也都與「流氓」無關:他小時沉默、靦腆,「像個大姑娘一樣,就算是在家裡的親戚面前也總是沉默低著頭」。
保外就醫期間,牛玉強很少出門,只是悶在家裡寫思想彙報,然後送到派出所,送到居委會,送到街道的司法所。就連出門幾天,牛玉強也必向民警彙報。
1996年,有人給牛玉強介紹對象——在北京長大的河北籍姑娘朱寶霞。第一次見面,牛玉強就坦白了自己的情況,說自己還是個囚犯,屬於保外就醫。朱寶霞覺得這不重要,年輕時打架而已。對白凈帥氣的牛玉強,她倒是一見鍾情,「就圖他人老實,不是那種特油的人」。
2004年牛玉強被監獄警察從北京家中帶走前一天,監獄警察回了住宿地,說第二天來帶人。「親戚朋友們趕來,有人勸牛玉強跑掉。但他不但不跑,一個人已經開始默默地收拾東西了。你說他這人老實不老實?!」朱寶霞說。
「他實在太老實了!」回首一起服刑的日子,田躍進對牛玉強蹦出的第一句評價便是「一腳踢不出個屁來」。而在新疆石河子監獄的1號綜合樓裡,牛玉強更是以「窩囊」而聞名。「你是頂罪進來的吧?」在走廊上或炊場裡,不止一次有陌生的獄友這樣問他。甚至有一次,一個年輕的囚犯指著牛玉強的鼻子罵道:「就你這樣的,都給咱罪犯丟人!」
2008年之前,勞改的工作是修水庫、挖水渠,要運沙土上山。別人拉五六百斤的沙土,牛玉強卻要拉七八百斤。2008年之後,勞改的工作是在車間裡生產;牛玉強被安排在工作強度最高的包裝組。別的組每天的工作時長在8小時左右,包裝組平均工作時長在14至16個小時一天。
法律專家分析
牛玉強的黑色荒誕人生,離不開中國一項特別的制度「嚴打」。從80年代開始,中國幾乎就沒有停止過「嚴打」。1983年首開先例之後,中共高層又於1996年和2001年組織了兩次全國性「嚴打」。
法律學者秦德良認為1983、1996、2001年三次全國集中統一的大規模的政治化、軍事化的「嚴打」鬥爭,並沒有達到預期的結果。犯罪高峰一浪又一浪是這個政策尷尬處境的最好註釋。
長期致力於憲法研究的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指出:「對於嚴打這種執法方式,法學界看法不一,但總體上說否定或不讚成的較多,已是主流認識。人們不讚成嚴打,主要因為它不是一種社會治理的常態,且容易引發普遍的違憲違法問題。」
童之偉教授認為,「具體到牛玉強的個案,當初牛玉強即使應該定罪,量刑也顯然太重了。那是一個定罪很草率,量刑重得離譜的年代。」「人最寶貴的是生命,然後就是自由。無論如何,要牛玉強再服刑到2020年,顯然不合理不人道。」
張培鴻律師認為,對於牛玉強案的爭議,應該是刑期怎麼計算的問題。「從1990年至2004年,牛玉強保外就醫的這14年,皆應計入刑期。」張培鴻律師說,相關法律明確規定保外就醫期間計入執行刑期。再具體來看牛玉強案,在保外就醫期間,牛玉強一直以戴罪之身要求自己,他定期到派出所彙報自己的思想及活動,並且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不從事任何與治療無關的其他活動,一直待業在家。因此,牛玉強保外就醫的時間完全應該計入刑期,刑期至2008年4月就該結束。
「新疆監獄方面這麼多年有沒有找過牛玉強,是通過什麼方式尋找的,沒有找到的原因又是什麼?牛玉強逾期未歸,他有責任,但警方的責任則更大。當公民與公權力都有過錯,首先應該向公權力問責,而不應該讓個人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面,我認為重新收押牛玉強既沒有必要,也不合情合理。首先,按照新刑法,流氓罪已經不存在了,而且牛玉強當時的行為根本就不構成犯罪。另外,牛玉強在外期間一直表現良好,達到了改造的目的。」張培鴻律師認為,重新收監牛玉強並順延刑期既不文明也不人道。而且對各方無益。「一個公民不應該生活在不確定性中。而法律就是給人以確定性的。監獄方面如此處置,對牛玉強個人,對他的家庭造成了巨大傷害。」
據山東商報報導,在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建議書裡,牛玉強的委託律師周澤寫道:「在1997年新刑法通過後,牛玉強再被以流氓罪服刑就已有失公正。石河子監獄(牛玉強現服刑監獄)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決定在其原判刑期2008年2月13日屆滿後,再順延其刑期至2020年2月21日,無論以什麼樣的理由,對牛玉強都是嚴重的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