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9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伊麗莎白.李洛杉磯報導)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人們不再能吃魚翅湯這種中餐佳餚了。加州州長正式宣佈,銷售或擁有鯊魚鰭是非法行為。這項禁令是全球範圍日益增長的拯救鯊魚運動的一部份。然而,一些華人感到,加州這項禁令不但不公平,而且還具有歧視性。
魚翅湯是中國烹調的一種美味佳餚,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幾百年前。由於華人越來越富有,因此,這種很貴的菜也越來越受歡迎。可是,像環保組織治癒灣區(Heal the Bay)的薩拉.希基赫這樣的自然資源保護主義者說,對魚翅湯的大量需求正在毀滅鯊魚種群。
希基赫說:“每年有多達7千3百萬隻鯊魚被捕殺,捕殺者只是為了獲得魚鰭。”
希基赫說,切除魚鰭的做法在漁民中很普遍,他們捕捉到鯊魚後把魚鰭割下來後就把鯊魚扔回海裡死去。
*鯊魚種群的安危關係到太平洋的狀況*
太平洋水族館的芭芭拉.朗說,當鯊魚種群面臨風險時,太平洋的狀況也會處於危險之中。
芭芭拉.朗說:“鯊魚是海洋中最兇猛的食肉動物,它在海洋生態系統中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像中國籃球明星姚明和英國億萬富翁理查德.布蘭森這樣的名人都呼籲華人不要食用魚翅湯。美國法律要求所有被捕捉上岸的鯊魚都要有完整的魚鰭。加州現在也加入另外三個州的行列,做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禁止銷售鯊魚鰭,這種商品每公斤價值700美元。
希基赫說:“因為鯊魚鰭推動著鯊魚的市場價值,因此,重要的是把控制的目標對準鯊魚鰭。加州是美國進口鯊魚鰭的主要地點。據估計,進入美國的鯊魚鰭中,有85%是經由加州進口的。”
可是,反對加州這項禁令的人士說,這項法律不公平地把打擊目標對準華人社區,因為該法律只是禁止鯊魚鰭而並未禁止整個鯊魚。加州的州華人參議員劉雲平(Ted Lieu)投票反對這項禁令。
劉雲平說:“你們為了炸魚薯條這種飯可以屠宰極易受到攻擊的鯊魚,而中餐館卻不能從一種鯊魚身上提取魚鰭,而且這種鯊魚是幾百種完全沒有滅絕危險的鯊魚種群的一種。我認為,這是完全歧視華人的禁令,也是很不公平的。”
美亞食品公會的曾蔡小華(Betty Tsang)說,加州的鯊魚鰭禁令也是浪費的做法。
曾蔡小華說:“如果漁民或捕魚業捕捉到鯊魚,他們還是不得不把魚鰭切下來扔掉。他們必須拿魚鰭餵狗或者把它扔回海裡。這完全違反這項禁令的本意。”
鯊魚鰭禁令的許多反對者說,他們願意支持一項不許捕捉整個鯊魚的禁令。這恰恰是來自從拉美國家到西太平洋島群密克羅尼西亞的8個代表已經做出保證的。他們在聯合國簽署了一項宣言,要開發一個鯊魚保護區,結束商業捕捉鯊魚。(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