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6日訊】(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主持人:各位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歡迎收看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欄目熱線直播節目。
8月18號,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紐約東區法院判決了一個歷時兩年、發生在法拉盛事件期間的一個令人矚目的歧視案。在這個案件中,美國政府指控紐約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館有限公司和它的業主肖榮武(音譯),違反美國法典42條2000a中的1964年實施的《民權法》第二章,歧視法輪功練習者的精神實踐,還說以宗教為理由對其(法輪功學員)從事有規模的歧視,這些情況包括被告十里香菜館有限公司,重複地、有針對性地、不公正地把法輪功練習者拒於餐廳門外。判決中明文列出對被告的「禁制令」,「強制性的培訓和證書」,「非歧視性的政策和程序」,「強制性的遵從測檢」,以及被告要向美國政府提交的「報告要求」等。那麼美國聯邦司法部近日也將這個案件公諸於眾。
有評論認為這是自1964年實施《民權法》以來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例,具有深遠的意義。那麼這個案件它的原委如何?為什麼是美國政府來控訴十里香以及它的業主,而不是法輪功學員?為什麼法院要做出這樣的判決?那麼對十里香以及其他在這行業裡的華人來講,或其他美國人的行業來講,它有什麼樣的意義?那麼十里香菜館在這個事件中應該吸取什麼樣的教訓?這個事件對在美國生活的華人有什麼樣的深遠意義和影響?
今天在這個直播節目中,歡迎觀眾朋友撥打我們的熱線號碼參與討論。熱線號碼是646-519-2879。您也可以透過Skype和我們聯繫,Skype地址是RDHD2008。那首先向各位介紹今天現場兩位嘉賓,這位就是當時法拉盛事件的時候,被拒絕進入十里香菜館的法輪功學員,她叫孫振宇,孫振宇您好。
孫振宇:主持人妳好,觀眾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另外一位是大家熟悉的新唐人特約評論員,也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政治學博士-李天笑博士,李博士您好。
李天笑:主持人好。
主持人:我想事隔已經兩年多了,很多人都想知道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十里香為什麼要把您們拒之門外呢?
孫振宇:當時是四川發生地震的時候,我當時在康州,我聽說在法拉盛發生了暴徒攻擊法輪功學員的事件,理由就說法輪功學員不賑災。其實我就是四川人,可能大家聽我的口音也是四川人,那麼我母親的老家就是在綿竹,那是當時的重災區之一。我是積極的參與當地的燭光悼念活動,也參加我們當地學生聯誼會的捐款活動,我也經常跟我母親詢問災區的情況,然後我也告訴他們捐款的事,我們都很關心災區的親人。
後來我覺得以這種藉口來攻擊法輪功學員是非常不可理解的事情,我說我一定要來法拉盛,我要跟法拉盛的民眾解釋一下,但願我的解釋能夠消除他們的誤解。所以那個週末星期六,我就和我的朋友從康州一道來到法拉盛。到法拉盛以後,中午的時候就遇到我的朋友黃微和她的女兒。當時我是穿著法輪功的服裝,我想法輪功信仰的就是「真、善、忍」,我的T-shirt上面寫的就是「真、善、忍」,這是我們做人的原則,而且我們都很珍惜每一個生命,真的是非常珍惜的,所以我當時就穿著這個T-shirt來到法拉盛。遇到我的朋友和她的女兒以後,我說我們先去吃點東西,因為已經是中午了,結果就到圖書館對面的十里香菜館,到那裡後我們就進去了。
進去以後也沒有人,那黃微還說,中午吃飯時間怎麼沒人?她覺得很奇怪,那我說我們先看一下我們需要點什麼東西,可能待會兒人就來了。當我們看好了,準備要點了,結果從裡面走出來一男一女兩位服務人員,那黃微說:你們還沒開門嗎?他說我們開了。然後他看到我穿黃色法輪功T- shirt,就說你們法輪功學員我們不賣給你們。黃微就說:為什麼不賣呢?你們做生意嘛。他說我們不要你的生意,你們出去!黃微就說:那你這不是歧視嗎?他說:我們不要你的生意怎麼樣?出去出去!然後把門打開,那個男的張開雙臂,一步步的向我們逼過來,把我們趕出餐館外面去了。
當時他那個態度是非常凶狠的,面目表情非常的凶狠,黃微的女兒當時8歲,就嚇得哭了,我也從來沒受到過這樣的對待,我當時就是手發抖,也不知道說什麼話了,就黃微在那裡說話。當時就是那麼一個情況。
那時的感受就是他對於法輪功學員的仇恨是很大的,我都不知道他這個仇恨是怎麼來的?我想可能是受了國內媒體的宣傳,中共媒體轉載的那些國內宣傳所造成的,不然他又不了解法輪功學員,都不認識我們,我們跟他無冤無故,不認識我們,莫名其妙地就把我們趕出來了。當時就那麼一個情況。
主持人:在這個案子判決之後,很多人覺得比較驚訝,不是法輪功學員作為原告去告他,而是美國政府告了十里香菜館和它的老闆肖榮武,那這是為什麼呢?
李天笑:根據64年的民權法案規定,一旦發現捲入案子的人確實違反了種族、膚色和宗教信仰、民族等原因進行歧視,這個原因確定以後,司法部應該代表原告進行控訴。這是在民權法案上規定的。另外我想補充一點,實際上孫女士這是其中一個案子,其實在這之前,5月24號和5月31號還有兩次,按照司法部的定義,它已形成了一種模式。
主持人:您說在同一家菜館?
李天笑:同一家菜館,就形成一個模式,這個模式說明他們不是偶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歧視,而是系統性地,帶有一種慣性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歧視。那麼這個正好和法案上的東西是符合的。另外,法案上規定任何提供公眾膳宿的場所(Public Accommodation)必須要向所有公眾平等的開放它的服務、設施以及它的商品等等,如果你違反這個法律的話,那麼司法部就可以介入。
主持人:那我們看到在這個判決中它有一個:該訴訟指控被告(就是十里香菜館和它的業主肖榮武),在法輪功練習者使用和享用十里香菜館的商品、服務、場所…特權、有利條件和供給時,以宗教為理由對其從事有規模的歧視,像您剛才說的三次,這些至少是備案的,那麼這些情況包括被告重複的、有針對性的、不公正的把法輪功練習者拒於餐廳門外。那麼像這個法案、美國法典42條2000a中,它具體都有哪些規定呢?
李天笑:具體來說很多,我記得至少有七大章,其中第一章是關於投票權的,第二章就是關於公共的食宿場所,其它方面也很多,但是在食宿方面是比較重要的。這個法案之所以能夠成立,是當時美國總統約翰遜簽署的,在這之前,黑人乘坐公共交通車的時候被進行種族隔離,他們必須在一定區域,不能到白人所乘坐的區域去。隨後又發生了在餐館裡邊黑人去吃飯的時候被餐館攆出去,跟(這次)這個情況非常一樣, 不一樣的地方就是那是由於種族膚色,而這是由於宗教信仰這個原因。
當時由於這麼個原因所以產生這麼一個法案,而美國對這個法案執行是非常嚴格的,所以從那個時候到現在已經半個世紀過去了,在這當中發生了很多事情,但像今天在法拉盛發生這樣一起由於信仰問題而被驅逐出餐館不讓用餐的情況,就非常少了。所以美國司法部非常非常重視這個案例,而且對這個餐館進行了重罰。
主持人:今天我們在線的還有一位律師,是紐約的李進進律師。我們請李進進律師跟我們談一下,這個案件的法律性質是什麼?李律師您好!
李進進:妳好!這個案子是一個禁制性的法律訴訟,總體上來講,它是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在美國有兩類訴訟:一種刑事,一種民事。民事通常屬於損害賠償,要求賠償損失等等,這是金錢的賠償。另外一類就是傳統的美國法律,它屬於禁制性的,就是合理的、正當的要求別人說什麼、做什麼事情。那這裡的訴訟性質,它是這樣一種禁制性的命令。
根據剛才那位先生談到的法律規定,美國法典42條2000a條款禁止以宗教、膚色等等來歧視,你做了,它就會要求聯邦法院根據這條法律來禁止這個行為。所以我剛才看了一下,雙方達成了一個協議最後作出判決,上面第一條就是禁止你繼續從事因為宗教原因或者膚色等等而不提供服務的這種做法,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它要求你對過去行為要有一些修正,要讓你員工都知道,要教育他們。第三點來講,它還要監視你,你要來給我報告。這是它這個訴訟的情況。
主持人:好。謝謝李律師,請您在線等一下。我記得李博士寫了一篇文章,那篇文章說這個是1964年民權法案以來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件,具有深遠的意義,您為什麼這麼說呢?
李天笑:因為第一、民權法案它主要引起的緣由是當時的種族和膚色,因為帕克斯(Rosa Parks)這個美國的黑人,當時他坐車的時候不讓他坐,他就發起了罷乘運動,之後這個運動就擴展到全國。接著又發生了剛才我講的到餐館去不讓他吃飯的事情,然後就集體靜坐,發展到最後導致兩百多家美國餐館全部取消種族隔離的命令。
當時馬丁‧路德‧金參與了整個的過程,他率領很多美國民眾一道去參加罷乘、靜坐還有示威等等。特別是63年的時候,他發起了到華盛頓進軍這麼一個號召,當時有25萬人,其中1/4是白人,白人也支持黑人這個行動,當然這是從林肯以來黑人民權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這個里程碑主要是由於膚色和種族所引起的,而今天這個法案當中提到了,宗教信仰這個原因也是不允許的。但是這樣的事情實際上很少發生,因為我們知道,美國人一提起這種種族或者是宗教信仰都非常敏感,基本上沒有誰膽敢去挑戰民權法案,挑戰憲法的基礎。
主持人:大家盡量互相尊重。
李天笑:特別是像這種直接關係到憲法的問題。在中國大陸,中共把憲法這麼用、那麼用,好像是一個玩耍的東西,但是在美國的話,憲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礎。對於憲法中規定的,比方說第一修正案裡邊講到保護宗教的自由,另外在《獨立宣言》和更早的《五月花號公約》裡邊都講到這個,宗教的信仰實際上就奠定了美國建國的基礎。
那麼在這個基礎上,《五月花號公約》以後,今天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受到歧視進行判決,實際上是宣告了:你不能用他信仰什麼來對他進行排斥。那是在64年民權法案上,在不同的方向上又樹立了一塊碑,當時是種族,現在是宗教信仰,這個比種族問題更直接的反映了,美國最基本的人權就是宗教信仰這個問題。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講,它是美國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主持人:我想問一下孫女士,您對這個判決有什麼感想呢?
孫振宇:就像剛才李博士說的,維護宗教信仰自由是美國建國的基本精神之一,所以我覺得它是做了一個非常正確的事情,正義真的是需要法律來維護,信仰自由也真的需要得到人們的尊重。所以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能夠引起大家的警醒和重視這個案子的判決。
主持人:我們有一位觀眾朋友等候多時了,我們接一下紐約錢先生的電話,錢先生您好。
錢先生:安娜妳好,兩位嘉賓您好!我認為對十里香的處罰太輕,應該重重的處罰,應該叫它關門。要是你是一個醫生,一個病人來看病,因為他宗教信仰你把他趕出去,這個醫生的執照你還會給他嗎?這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應該把它的店關掉,不允許它再開。就像醫生一樣,你看病人不應該看他的宗教信仰,不給他看病了,把他趕出去,這不是害人了嗎?我就說這一點。
主持人:謝謝錢先生!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
視頻:【熱點互動】看美國法院對十里香餐館的判決(上)
視頻:【熱點互動】看美國法院對十里香餐館的判決(下)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