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被疑網上發不當留言 遭多次調查後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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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北京物資學院校園網上出現兩條被校方稱為不當的留言,校方調查是從該校學生楊英(化名)電腦發出的。楊英因此受到校方多次調查,家長稱其因此受刺激,後被醫院確診為精神分裂症。

  2008年,楊英父母狀告學校索賠70萬元。法庭上,學校稱調查此事是履行教育職能無過錯,楊英出現精神疾病和學校也無關。去年9月,通州法院一審駁回起訴。楊家不服提起上訴。

  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已開過一次庭。

  家長:兒子被「逼」成精神病

  吳女士稱,兒子2002年考入北京物資學院,租住在該校教師宿舍樓備考「專升本」。

  2006年12月28日,該校校園網留言板上出現兩條言論不當的網帖,學校通過IP地址查出發帖的是楊英的個人電腦,校方找到楊英調查。

  吳女士轉述,楊英當時解釋,網帖並非自己所發,經常有同學用自己的電腦上網,多名同學擁有宿舍的鑰匙。

  「兒子被學校逼瘋。」吳女士說,楊英被校方要求不許回家,不許離校,手機要一直開機,隨傳隨到接受調查。校方人員還威脅不承認就不能參加畢業考試,並找來人對楊英進行錄像,「攝像機直接對著他拍攝。」

  吳女士稱,此後楊英出現精神恍惚,老說有人跟蹤監視他,在家經常砸東西等情況,也無法上學了。2008年1月,楊英被醫院確診為精神分裂症。昨日,29歲的楊英,滿臉的鬍子碴,在家裡踱來踱去。母親稱,一直需要藥物維持。

  校方:離校後發病,與學校無關

  昨日,北京物資學院相關負責人稱,事發後出於保護學生目的,學校始終沒有報警,而是內部調查。楊英離校前曾參加考試,並未發現有問題,離校半年後出現問題,「這跟學校沒有關係。」

  法院:證據不足一審駁回

  2008年初,吳女士以楊英的法定監護人的身份將北京物資學院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損失70萬元。

  去年9月,通州法院一審認為,楊英要求學校賠償的理由不當,證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駁回其起訴。吳女士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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