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步伐下,未經授權的貿易商利用相同商品在不同地區的差價,將其回銷至原產地的現象也應運而生。這種未經商標或版權擁有者授權,而銷售該品牌商品的市場渠道被稱為「灰色市場」。
灰色市場的商品就是有品牌的真品,只不過其銷售的渠道未經該商標擁有者之授權與同意,是一種「非正式」的渠道,介於正當的白色市場與非法的黑色市場之間。 它的出現給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新的挑戰。
這個領域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案例,是世界名表歐米茄(Omega)於2004年狀告批發商好市多(Costco)以低於建議價700美元的價格,銷售從海外再進口的43塊歐米茄海馬系列手錶。這些手錶原是由歐米茄授權海外經銷商售出的,而購買者又將其賣給一家美國公司,該美國公司繼而將手錶再次轉賣給了好市多。
原告歐米茄稱好市多的行為構成了版權侵犯,依據是這些手錶背面的錶殼都刻有已向美國版權局註冊的歐米茄全球標誌。然而好市多則利用美國專利版權法中的「首次銷售原則」(first sale doctrine)辯護,即版權是其擁有者第一次銷售的權力,之後物品的擁有者則可以自由轉賣、出租、轉讓物品。
起先,地方法院法官判決好市多勝訴。在歐米茄上訴後,位於舊金山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將此裁決推翻,依據是「首次銷售原則」只適用於首先在美國售出的產品。
之後,好市多要求覆核,並被美國最高法院受理,預定今年秋季開審,顯然是要解決是否「首次銷售原則」僅適用於首先在美國國內售出的產品這一關鍵問題。
在洛杉磯開業的知識產權律師陳德華表示,雖然好市多與歐米茄的案子涉及的是版權法,但許多專利和商標法律師也在關注,因為該案的裁決可以被引申到知識產權其它領域,有很大的影響力。
陳德華目前正在代表被著名打印機生產廠商愛普生公司(Epson)狀告侵權的哈崗(Hacienda Heights)華裔企業Green Project。他說他的客戶所生產的適用於愛普生、惠普、佳能等各種打印機的墨盒是經過回收的產品,即已經被銷售過一次的產品,「這些產品只要沒有被進行太大的改裝應該是不構成侵權的」。同時他稱:「在現今的全球經濟中,把『first sale doctrine』 僅限於在美國出售的產品,相當於把美國和世界隔離起來,我認為是不對的。」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