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的背後

綠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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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讀書會秋月遲到了,遲到的原因是跟孩子發生爭執,為一件雞毛蒜皮的鎖事母子兩人居然吵了起來!

兒子用剪刀剪過東西,感覺剪刀有些髒,將剪刀洗乾淨後走回客廳,坐回母親的旁邊,請母親順手將剪刀放回茶几旁的筆筒裡。可是秋月認為剪刀仍然潮濕,沒有擦乾不能放回去,再說要放也得自己放好,不要假手他人。於是兒子有意見了,說母親不肯幫舉手之勞,又小題大作。於是母親堅持自己的原則,孩子堅持自己的理由,雙方你來我往,針鋒相對,僵持不下。

為求證結果,這時小慧忍不住問了一句:“究竟剪刀後來放好了沒有?”秋月說放好了,只是兩人的情緒卻平静不下来, 孩子甚至嘲笑媽媽臨近更年期了,所以脾氣不好。秋月一臉的不服氣:“你們可以體會嗎?我是母親啊,吵架怎麼可以輸給孩子,那樣的話多沒有面子!”就這樣母子繼續吵架,耗去了半個小時。

大夥笑著議論這件事。記得上週的成長課程中講師說過,往往爭執的本身都同時具備“事”與“情”兩方面的問題。原本它們應該是被獨立看待的,是我們無法抽離兩者的關係,放不下自己的情,將之混為一談後就複雜化、情緒化了。

對事的要求自有原則,對情則必須接納與疏通,並且要先處裡“心情“再處理“事情”,這樣才可以避免無謂的爭執。事件本身其實已經結束,剪刀也已放回筆筒,但是被拒絕的感覺就像被頂撞的感覺一樣讓人心理很不舒服,況且又加入尊重的期望和面子問題,受傷的是深層“情”的部分,不被體諒和紓解的時候就無法收拾了。

有句話說:“對事要苛,待人要寬。”運用在親子的衝突上同樣有效。我們往往將對事件的苛責引咎為對自身評價的貶低,因此產生受傷害和不舒服的感覺。我們不妨客觀的審視事情的真相:被批評的是事件本身的不完美,並不是對人的否定,在“事”與“情”這兩方面釐清後,事情就可以圓滿的解決。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其實是我們太重視所謂的“我”了,當我們用心維護“我”的權益、“我”的尊嚴時,就像秋月放不下做母親的面子與權威,便會戀戰,進而掉進只求勝利的陷阱中不能自拔。

當一個事件被分析透徹後,我們便會找到自己的盲點,加以克服。理性的對待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須經過多次的自省練習和抽絲剝繭,才能慢慢的掌握其中的竅門。難怪阿妙得意的說:“只要秋月繼續参加我們的讀書會,一段時間後,親子關係一定會越來越好。” 慶幸的是我們有一群好姊妹可以討論、交流,讓彼此更容易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在讀書會裡,既有好書又有好友,想不成長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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