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夏琳、王功成美國華盛頓DC琳綜合報導)馬里蘭州州長歐馬利(Martin O’Malley)2月18日表示他支持讓首次因為醉酒開車而違規的駕駛人在他們的汽車點火處安裝禁止開車的鎖頭裝置。這樣當他們喝了過量的酒後就不能再開車了。
歐馬利是在一次對馬州高速公路安全基金會(Maryland Highway Safety Foundation)講話時表示了他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他同時也表示了他對目前正在討論中的「禁止駕駛人在開車時讀簡訊」的立法。他說如果這些法案到了州長辦公室的話,他將會簽署。
這意味著駕駛人如果被法庭判定為醉酒違規駕駛後,就必須自掏腰包購買這種裝置安裝在他們的車內。首次違規者將參加這個計畫六個月,再犯者將參加這個計畫一年。累犯者將參加這個計畫三年。
馬州的法官可下令讓違規者安上這種裝置。但不是所有的醉酒的違規者都會自動獲得這種懲罰。
這項裝置是放在汽車的擋風玻璃板上的。要求駕駛人開車前先對它吹氣。如果從駕駛人口中吹出來的氣含酒精量超過某一個指標後車子就無法啟動。安裝這種裝置需要$200。每月的租金也高達$100。
侃西(Caroline Cash)是馬里蘭州和特拉華州(Delaware,又譯德拉瓦州)反對酗酒開車母親協會(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的會長。她說所有的支持者都期盼著州長對這件提案的支持。目前它已經獲得了許多州議員及民眾的支持。它實際上是跟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的。
歐馬利也支持禁止駕駛人在開車時讀簡訊。去年歐馬利簽署了禁止駕駛人在開車時發簡訊的法規,但是馬州的駕駛人在駕駛中讀簡訊卻依然是合法的。歐馬利說這是令人無法了解的。
與此同時,馬州議會也在正考慮的一項立法,如果在馬州的街道上賽車,即使無人受傷,也可能被判刑坐牢。
最近發生與街道賽車有關的事故導致10人死亡,馬州執法人員被搞得焦頭爛額,於是在2月19日請求州議員授權,對參與非法賽車被逮捕或競速的人士,處以最多60天監禁,以及最高$500美元的罰款。馬州立法職員的文件顯示,根據當前的法律,街道賽車屬於輕罪,最高罰款可達$500。
馬州托馬斯.伍德瓦特(Thomas Woodward)警官告訴眾院司法委員會,參與賽車者通常要花數千到數萬美元改裝他們的汽車。$500美元的罰款無法阻止他們,那就像桶裡的一滴水。需要加重懲罰,直到能起到威懾作用。
如果有人受重傷,條款將允許對參與賽車者處以高達一千美元的罰款和長達一年的監禁。法案也允許警察在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即使沒有逮捕證,也可以拘捕參與賽車的人。
蒙哥馬利郡民主黨籍議員本.克拉莫(Ben Kramer)問到,警察是否會用這一法律對付那些在路上一時興起,猛踩油門,開了半個街區左右的年輕人。
伍德瓦特告訴克拉莫,警察會判斷什麼時候該拘捕參與賽車的人,但他不能說這不會適用於類似兩個信號燈之間的短距離賽車。
根據州警方官員遞交給眾院司法委員會成員的書面證詞,在2000年到2008年之間,馬里蘭州共開出了4,545張競速違規罰單。
2008年2月,在喬治王子郡的一起非法賽車事故中,一輛車撞入一群圍觀者,導致8人喪生。去年6月,有兩人在巴爾的摩郡70號州際公路上的非法賽車中喪生。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