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03日訊】從1991年開始徵收的「團結稅」(Solidaritätszuschlag)(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只針對原西德地區的居民徵收,目前稅率為納稅人的工資稅或收入稅的5.5%。此稅種是否符合憲法,是各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的話題,但是聯邦財務院及聯邦憲法法院一直都沒有對此稅種的合法性提出異議。如今這一話題又重新浮出水面,下薩克森州財政法院將「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是否違憲」這個問題提給了聯邦憲法法院。
根據稅收實施條例第165條,針對「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稅務局在目前開出的徵稅單中加註了一個臨時附註,即這一問題還要等待聯邦憲法法院的決定。法院決定沒有公佈之前,這項稅款是否會徵收還沒有確定,對這項稅款提出異議也是沒有必要的。(詳見聯邦財政部2010年2月15日的文件,BStBI.2010 I,第74頁)。
但是,在資本收益(Kapitalertraege,例如銀行利息、分紅等)中,「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是自動被扣除的。在徵稅單上,針對資本收益的「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這一項並沒有加註一個臨時附註。不過各位讀者在此不必擔心,聯邦財務部對此做出了行政指令:如果聯邦憲法法院決定取消「為建設東德所繳稅」,那麼納稅人可以提出申請,以償還稅(Abgeltungsteuer)的附加費用的名義拿回從資本收益中徵收的「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詳見聯邦財政部2010年4月23日的文件)。
也就是說,如果僅僅是為了日後能夠拿回「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那麼就沒有必要將資本收益填入附件「資本資產收入表」(Anlage KAP)中。
如果真的取消「為建設東德義務所繳稅」,將會給聯邦預算帶來及其重大的影響。僅今年一年這項附加稅就為聯邦政府帶來了將近110億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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