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正華綜合報導)據明慧網報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湖南醴陵的賴金明女士,在芙蓉區五一東村附近和人聊天,談到了法輪功遭迫害的真相,不想竟遭到惡意構陷,被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非法抓捕。在新年前,賴金明一家平靜的生活被打破了。
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
在家人眼中,今年五十歲的賴金明是一位心地善良、吃苦耐勞的好妻子、好母親。因為身體不好,一九九八年,賴金明抱著祛病健身的願望開始修煉法輪功,一煉身體就覺得很舒服,同時,她按照法輪功著作中講的「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不知不覺中,長期困擾她的腎結石等頑疾全好了,以前急躁易怒的她也變得寬容平和,親人們都說她煉功後像換了一個人。
因為家中經濟困難,為了貼補家用,賴金明曾在長沙市日銀大酒店KTV做過服務員,工作很辛苦,工資也不高。而賴金明幾次撿到客人遺失的手機與錢物,都是馬上交給吧檯,以便失主認領。她的行為讓人們親身感受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也看清了大陸媒體對法輪功的負面報導完全是不實的。
兩次遭非法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和中共掀起鎮壓法輪功,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局打壓,賴金明也屢遭迫害。二零零五年八月,因向民眾講法輪功遭迫害真相揭露中共的造謠宣傳,她被第一次非法勞教。這年的新年,她被關押在株洲白馬□勞教所,與親人天各一方。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是賴金明的四十九歲生日,然而,第二天,賴金明就被長沙市芙蓉區瀏正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所謂的「罪名」是她在湖南省藝術研究所宿舍區向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隨後,她被瀏正街派出所、芙蓉區公安分局法制科、長沙市公安局勞教審批辦公室(長沙市勞教委)及芙蓉區「六一零」辦公室(中共與江澤民在1999年6月10日用於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的組織)合謀非法勞教一年半。
面臨長沙公安再次構陷
二零零九年五月賴金明才獲自由,與親人團聚僅半年時間,不想這次又遭到長沙市芙蓉區公安的非法抓捕。賴金明被非法關押後,家人心急如焚,寢食難安,丈夫與患病的女兒天天盼望賴金明能早日回家。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日,家人前往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瞭解案情,當家人問到賴金明什麼時候能回家時,該所曹姓教導員避而不答,稱「符合條件會放,不符合條件要繼續處罰」,當家人進一步詢問什麼是「符合條件」,什麼是「不符合條件」時,該教導員卻不能給出一個明確的法律意義上的說法。而提到法輪功,包括教導員在內的幾名警察仍重複中共對法輪功的污蔑,將抓捕賴金明的理由歸咎於賴金明「違反法律」,顯示出他們還完全不了解法輪功利國利民、福益社會的真相與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是中共在非法迫害法輪功的事實。
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家人再次前往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找到辦案警察李捷宇,問賴金明什麼時候能回家,李捷宇不正面回答,反問家人賴金明上次被勞教是多久,家人回復「一年半」, 李捷宇信口說「那這次要判兩年」。當親友辯稱法輪功在世界其他國家都可以合法修煉時,李捷宇威脅「你不要講這些,我喊國保大隊來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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