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煒臻週一再過堂 最早中午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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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原定1月15日上午再次舉行唐煒臻聽證會,然而,法庭的時間表已被排滿,沒時間聽唐的擔保人,陳述擔保唐的理由。唐將繼續被監,1月18日再次聆訊,最早中午獲保釋。

唐煒臻於1月13日在加拿大機場被警方逮捕,被警方起訴詐騙逾5,000元罪名,他及兩間由他控制的公司,還面對安省證監會提出的12項違反安省證券法的準刑事控罪。上週五,唐的妻子蕭虹和他的擔保人來到舊市政大樓法庭101室。

蕭虹告訴媒體:「保釋金已經不成問題,已經找到願意出錢的人了。」據悉,唐煒臻的保釋金可能高達6位數,估計要至少10萬元才能走出法庭。唐煒臻的律師曾表示,唐煒臻已經破產,很快就要申請法律援助。他說自己只會擔任唐煒臻的律師至保釋結束。

法院規定,嫌犯的擔保人,除交押金外,必須親自出庭。一位叫Helen的女士來到法院後自稱:「我住在北約克,是唐煒臻的湖南老鄉。」另一位女士到現場後。說:「我也是湖南人,但不是唐煒臻的客戶。」

週五,蕭虹多次要求法院為擔保人提供英文翻譯。

唐煒臻被警察帶進法庭時,穿黑色外套,裡面是灰色西服,戴眼鏡。當天,安省證監會的調查員葛艾(Jeffrey Thomson)也出席了聆訊,但未在會上發言。證監會從去年3月起,調查唐煒臻的外匯交易,葛艾是證監會唐煒臻案的首席調查員。

唐煒臻的妻子蕭虹也曾從事金融投資工作。加拿大投資業監管協會(Investment Industry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of Canada)稱,1998年2月9日,蕭虹開始在Gorinsen投資公司(後來改名為Argosy Securities Inc.)當銷售員。

2004年6月11日,她承認她違反了該協會的規定,非法獲取5,051.60加元的佣金,並接受相關處罰:在10年內,不得在加拿大的任何一家投資公司,註冊成為銷售員(Registered Representative);接受70,000元罰金。

1月18日(週一)中午,法院將再次舉行聆訊,決定是否釋放唐煒臻。

警方表示,現年51歲的唐煒臻涉嫌在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期間,在網上自稱「華人巴菲特」,有超過100名投資者成為懷疑是「龐氏騙局」的受害人,涉及款額高逾3,000萬,受害人遍及美國、加拿大及中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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