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loveguava.com)
【大紀元8月4日訊】深圳消息:惡公安打人事件經蘋果日報曝光後仍未解決,最初因向派出所「經警」女友吹口哨,致惹來軒然巨波的酒樓總經理廖思洲尚未獲釋放;消息指有關方面正羅列證據反咬他們是黑社會,且曾糾眾圍攻派出所傷人等罪名。
蘋果日報報導, 內地投訴無門而特地派代表來港「爆料」的東湖客家王海鮮酒家東主溫燕山說,大部分酒樓員工是在睡夢中遭兇神惡煞的公安、經警、保安抓到派出所拷打,試問他們手無寸鐵又如何打傷手持衝鋒槍的武裝人員?再者若非心虛又何以於事後將部分參與暴行的保安辭退?
溫燕山並表示,今次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向境外傳媒投訴,又鑑於事件中無辜受傷的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的打工仔,他們來到深圳只盼望攜手建設特區,也尊敬社會治安的保護神——公安幹警,無奈東深派出所出了一撮害群之馬,實在令人痛心和憤恨,故如果事件曝光後有關部門仍不作重視和處理,則下一步會派代表到省公安廳甚至北京中央求助。
女侍被嚇至蹲廁內
目前仍扣押在東深派出所的廖思洲,據悉廖妻於七月中曾獲准探望過一次,當時廖之鼻樑、背部傷勢尚未復原。
有關事件在本年六月二十八日晚發生,廖思洲涉嫌吹口哨調戲的女子,是上述派出所經警曾謹的女友,曾的舅父是派出所所長,故懷疑有人恃勢凌人調動警力到酒樓、宿舍搗亂和抓人返派出所拷打,其中在事發時於宿舍洗澡的女部長劉曉芬(二十一歲、湖南人)表示,當晚聽見外面嘈吵聲,她趕忙穿回衣服,就在這時候浴室木門被撞毀,一些武裝人員衝入來,另一名女侍應李雪英(二十歲、湖南人)當時害怕得一直蹲在廁所不敢出來。
罪成判監至少一年
曾為張子強打官司的廣州律師童建華評論惡公安打人說:「刑事法規定,無論誰人凡觸犯打人而經法醫驗傷確定,可循故意傷害罪起訴,罪名成立輕者判監一至兩年;重者三年以上。」
較早時為肇慶港人蘇志一辯護的北京律師陳曉接受電話訪問時稱,市民被公安打傷可向有關公安局單位投訴,若不受理可以主辦機構不作為起訴,由法院責令處理。
又或者可向當地政法委員、深圳市公安局警務督察、省公安廳警務督察以及人大代表投訴,而說到底向境外傳媒投訴,只是「不是辦法中之辦法」而已。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