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iloveguava.com)
【大紀元8月2日訊】 從中國死囚身上割下器官藉以牟利,實在是國恥。中央政府明知這種勾當令人厭惡,依然支持,所以不可洩露有法例規定此事。
研究中國人權問題的英國專家門羅,透露箇中關鍵,在一九八四年十月九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部及民政部聯名發出的《關於使用死囚屍體或器官的臨時守則》。九十年代初,我從一份內部法例及規章彙編看到上述文件,之後把它載入九四年八月出版的「人權監察」報告(《中國的器官收集與司法處決》)。
死囚器官貨源充足
「(四)、死囚屍體或器官的使用,必須嚴加保密,並須注意避免負面後果。一般情況下,應在使用單位(割取器官),有真正需要時,經執行死刑的人民法院批准,生部的手術車輛可駛進刑場割取器官,但不可使用有生部標誌的車輛或穿白衣。割取器官時,警須繼續把守刑場四周。」
「收採」器官賣予本國及外國人,這種事情並非中國獨有。但在中國,那些腎臟、肝臟及眼角膜是在剛被槍決的囚犯身上割扯下來的。處決死囚的方法,通常是槍擊他們的後腦。假如要拿取眼角膜,就只向他們的身體開槍。證據顯示,有時受害人還未死去,那些醫生也照樣開刀。
「貨源」亦十分充足。以最近的「嚴打」運動為例:中國在過去三個月處死的人數,比其他國家三年來的總和還要多。下次你讀到這運動的報道,先看看死囚的罪名,很多同類案件在香港只會被判處中等刑期;然後想一想北面的審訊,它們的常規是「先判決,後審訊」,再思索有幾多人被殺是因為需要某種器官用作移植、他們的血型跟廣東或香港醫院一名富有的外國人合、抑或只是用作器官儲備,以便有需要時,某公安單位及醫療機關可藉此獲利。
一位中國醫生最近在美國眾議院作供時說,自己曾有份從剛被處決的死囚身上割取器官及皮膚(用作燒傷移植)。他的供詞已被所屬醫院否認,他的品格亦遭受徹底污衊。
「我相信,任何眼睛雪亮的人都可以見到,這是對中國的惡意攻訐。」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章啟月說。她又指稱,在眾議院作供的那位醫生騙過了美國國會,「編造了那些關於買賣人體器官的駭人謊言。中國絕對禁止該種交易。大部分的人體器官都是中國公民在死亡前自願捐出的。」
這話是官式謊言,有法例可以為證。這番謊話,在評選二OO八年奧運主辦城市之前不久講出,尤其不合時。有論者認為,奧運主辦權將迫使中國改善人權狀況。如果真是這樣,在奧委會投票前數月,北京理應有所自制。學者被指當間諜而坐牢、「嚴打」運動、又謊稱沒有割取及販賣器官:這一切都顯示北京完全不明白,它的暴行給國際社會帶來何等惡劣的印象。
槍斃買賣器官官員
我反對死刑,但以下是小小的提議:首先,把關於秘密割取器官的八四年規定撤銷。既然未經罪犯同意而割取他們的器官屬於違法,那麼就拘捕一名參與這些非法買賣的地方官員,將他槍斃,再把他的腎臟捐給貧窮的小童,便真正是「嚴打」了。北京不能說我的提議侵犯主權,因為它確實符合中國慣例。但也不要奢望這建議會被採納。
原載《苹果日報 》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