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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和記黃埔集團旗下的Tom.com網站最近被指使了“昏招”───涉嫌剽竊中國指南網站(www.chinavista.com)享有著作權的大量內容。據悉,在短短几個月內,其涉嫌陸續搬用中國指南文章13組、圖片46張、網頁26頁。
据中國青年報消息,近日,中國指南將Tom.com Limited告上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并稱,在與Tom.com Limited屢次溝通不成的情況下,才向筆者首次披露了這場糾紛的內情。
■ 驚人的相似
“我們的網站編輯是在今年4月12日上午發現這一情況的。”8月12日,在中國指南工作多年、現任廈門信達商情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的韓莉對筆者說:“一聽說Tom.com的几個頁面與我們的頁面很相似,我便過去看了,發現有的頁面和配圖竟然是當初我親自做的。后來,在Tom.com網站英文版關于中國傳統文化的欄目中,我們又發現大量和我站相同的文章和網頁,包括文章標題、正文文字、文章形式、圖片配置、圖片處理效果和文章結構,都几乎一模一樣,甚至連文字、標點錯誤也完全相同。”
韓莉說,Tom.com網站在發布上述內容的網頁中,沒有任何標注這些文章的作者姓名或轉載網站的名稱,“這明顯是以網站原創名義在互聯網上發表作品”。
“這些內容是1996年底起陸續在中國指南上發布的。對這些文章,中國指南已聲明享有著作權。而Tom.com網站將近3年以后才成立。”廈門信達商情有限公司總經理肖炳火亙說。
肖說,創辦以來,中國指南在收集資料、信息編輯、網頁創作及信息傳播中,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其中,許多宣傳中國傳統文化的英文資料,都是通過聘請美國專家,組織英文編輯隊伍,自行收集翻譯制作的。
據韓莉透露,4月初,中國指南委托廈門市公証處就所發現的Tom.com有關侵權網頁進行了兩次公証,完成了對Tom.com網站登載的侵權文章的証據保全,并于4月24日在廈門就中國指南相關文章、圖片和頁面在互聯网上的登載事實進行了公證。
■ 盛怒之下上法院
他們發現,就在中國指南忙著收集資料,准備與Tom.com網站進行交涉之際,Tom.com侵權行為似乎也到了更加無所顧忌的地步。“我們的東西剛上網几天,就被他們搬了過去。”廈門信達商情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李韶軍稱,只几天工夫,又發現了好几個侵權網頁。
此事很快傳到了上市公司廈門信達的決策層。廈門信達一直將其自行開發建設的中國指南的運營作為其經營情況的重要內容。廈門信達認定,Tom.com的侵權行為,不僅給中國指南的經營造成一定的損失,也會影響到自己的業績。對中國指南的維權,廈門信達表示全力支持。
5月23日,盛怒之下的中國指南委托律師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
6月11日,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徐彬以代理律師的名義向總部在香港的Tom.com Limited董事局主席陸法蘭發出了《關于貴公司侵權的律師函》,告知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稱中國指南“有權讓更多的人知道貴公司剽竊抄襲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文章的嚴重違法行為的真相,并堅持通過正式的訴訟途徑實現自身的合法權益”。
■ 戲劇性的“調解”
4天后(6月15日),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于明燕律師給徐彬發來回函,稱“我受Tom.com Limited之委托,與你聯絡”,“Tom.com Limited收到你之律師函后,立即決定對你提出之問題進行調查。現調查正在進行中……”回函同時表達了Tom.com Limited的意思,“本公司愿與你協商解決問題”。
但在此后的接觸和等待中,中國指南明顯感到“對方缺乏誠意”。6月21日,徐彬與Tom.com Limited在北京的子公司北京訊能網絡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顧問竇麗君律師和于明燕律師進行了第一次接觸。兩位律師再次表達了同意協商調解的愿望,甚至提出“通過雙方公司的合作,作為調解方案”的設想,但在賠償數額上雙方產生較大分歧。據廈門信達商情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負責人張蘭田透露,Tom.com Limited開出的價碼是5萬元!
就賠償金問題,竇麗君在8月12日晚接受筆者采訪時認為:“中國指南開出的是天價。許多小網站都以為大網站有多少錢,要價很高,而大網站因為大家都很忙,總想息事寧人。”竇稱:“像這種事(抄襲),在互聯網界是非常普遍的。但最終賠多少錢,還是以事實為依據,由法院來判決吧。”
7月12日,張蘭田、徐彬主動到北京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與竇、于進行協商。這一次,后者拿出了Tom.com Limited認定的《和解方案初稿》,包括信息有償使用、合作信息交換,并提出“以各種商業合作模式”,進行其他方面的合作。有趣的是,在這份《初稿》上,Tom.com Limited還為中國指南精心設計了在Tom.com網站上總價為2.59萬元的廣告投放方案。
“為了表示誠意,我們在道歉方面做了很大的讓步,取消了要求Tom.com Limited在媒體和網站上道歉的要求,但他們最起碼應該給我們正式的書面道歉。根據廈門信達公司領導的決定,我向他們鄭重提出了賠償額度不能低于60萬元的要求。”張蘭田稱,中國指南并不反對雙方合作,但絕對不能以合作來代替賠償。
■ Tom.com能否中頭彩
據筆者了解,這一期間,徐彬又先后向Tom.com Limited及其代理律師發出了兩份律師函。直到7月25日,竇麗君直接給張蘭田打電話,要求雙方進一步協商。竇要求“不要律師參加,僅雙方公司人員”。
但在這次磋商中,雙方還是沒有達成任何共識。Tom.com Limited方面仍然希望能夠以合作代替賠償,并擔心這個事件將給中國的網絡業留下一個“可怕”的案例,引得很多網站效仿。
“如果此案判決,這將是自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后,國內首例以著作權侵權為由進行起訴的案件。”張蘭田稱,以“大接入門戶”、“大媒體戰略”而風頭正勁的Tom.com顯然不希望自己中“頭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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