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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 台灣和平土改之經驗,在此頗有啟發,一九五零年代初,台灣進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其目標與筆者所提大陸私有化目標相似,即和平地改變土地集中現象,使地主放棄所佔有大量土地,同時亦使他們從土改中,獲得相當的利益。台灣土改之策略,乃是用公營企業之股票向地主贖買土地。此舉,既逮到了土地再分配之目標,又使地主階級變成工商企業家,由工業化之阻力變為動力。
大陸的公有經濟私有化之設計,可以台灣土改為借鑒。目前大陸已開始發行國營企業股票。可以設想,在向公眾發行股票的同時,用國營企業之股票作為退休金,使各級共產黨幹部退休,成為股東。這一做法,名正言順。因為這些幹部作為廠長、書記,領導企業多年,用股票勉其退休,並無不當。不僅如此,從共產黨幹部到股東這一轉變,具有以下意義。第一,這使得企業私有化;第二,這使幹部的利益未受損失,只不過將他們從原職位上謀來的特權變成衡量的股份收入;第三,造就了工商階級。而這些由幹部轉變成的工商階級,則有可能成為改革的動力。作為股東,他們會推動立法保護似產與投資,減少政府幹預。而大陸的私有化市場經濟則有可能建立。
一旦市場經濟建立,平民百姓亦有規矩可循,為致富而創業。使幹部先富、先變成工商階級,而平民次之,恐怕是和平改革必然之代價。
——原載(二十一世紀中國叢書之4)《大陸學者眼中的臺灣經驗》楊建利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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