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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5日訊】醫學倫理學家周四說,美國加州一個陪審團對一名華裔醫生被控未對一名垂死病人開足止痛藥,而使他死前遭受了身心痛苦的訴案作成的有罪裁決,將是醫生治療病人疼痛方法的轉捩點。
據美聯社報導,戴維斯加大生物倫理學教授班恩‧芮奇說:「陪審團裁決應給予一百五十萬元賠償的這件訴案是表示,醫生和醫院必須對未能讓病人獲得適當的止痛負責。」
阿拉米達縣這個陪審團裁決陳永 (譯音 )醫生有罪的這件訴案,是由八十五歲的癌症病人威廉‧柏格曼家屬提出的。柏格曼是一名退休的鐵路工人,在一九九八年去世。
雖然陪審團裁決應給予一百五十萬元賠償,但是根據加州法律規定,最高賠償不得超過二十五萬元,因此法官可能會削減賠償金額。
柏格曼的女兒比芙萊‧柏格曼說:「我們所要求的並不是錢。我們的目的,是要讓醫生改變作法,不要讓任何人再遭受我父親所曾受過的痛苦。」
幫助提出這件訴案的一個垂死病人權益維護組織「同情垂死病人協會」會長芭芭拉‧李說,此案可能是全美第一件以未開足止痛藥被以虐待老人案來定罪的案子。
此案是在人們日益關切未給病人開足止痛藥問題之際裁定的。
戴維斯加大醫學中心疼痛部門主管史考特‧費希曼醫生告訴舊金山紀事報說:「這件案子使我感到擔心,因為它傳遞的訊息是,你做了會受到指摘,你不做也會受到指摘。」他又說:「這件案子就是告訴醫生,你不控制病人的疼痛,將會有危險。」
舊金山醫療協會公共衛生和教育組主任史狄夫‧希利格說:「這件案子創下了一個有趣的先例,那就是在傳統上,包括加州在內的各州的醫療委員會通常都是追究對疼痛用藥過量。在這件案子中,他們將標準反轉過來,拿用藥不足來作文章。」
希利格說:「我個人的看法是,這也有好處,因為使用止痛藥不足也是個大問題。」
陪審團在此案中認為被告觸犯了鹵莽和虐待罪。可是,他們對陳永是否有惡意,或者他是否故意造成病人身心痛苦未能作成裁決,那表示他們不考慮懲罰性損害賠償。
在裁決後,陳永拒絕發表評論。他的律師鮑勃‧史萊特瑞說,他正在考慮要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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