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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 對“高瞻間諜事件” 我一開始就態度明确:如有确鑿的事實和証据証明高触犯了法律,就應當繩之以法,持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也有義務遵守中國的法律。如沒有令人信服的証据証明高瞻犯了指控的罪名,就應當還人清白,勿傷無辜。海外大多數學人實際上都看著這個案子。
結果是最坏的:既未有令人信服的証据向公眾展示高瞻确實犯了盜竊或協助盜竊國家机密的間諜罪(說她偷運了內部机密文件,可那一級的“內部机密文件” 才夠得上間諜罪?是不是該有個正式的法律規定?總不成那天我用“參考消息” 裹根油條啃著上飛机也成了“盜竊机密的間諜罪”— 那“參考消息” 也是“內部訂閱” 呢!),就秘密地判了她十年徒刑的間諜罪。判了就判了罷,一大國法律,也該有點尊嚴不是?24小時就放了人,“保外就醫” ,干脆走人—-一大國的法律形同儿戲,或者說法律又作了一回党國的揩屁股紙!
可笑三鮮菇的党國轎夫們還仰体圣意,一味叫好!說是“中國不要虛名,得了實利”— 如果一國的法律都是虛名的話,那中國勞民傷財的奧運會大概才是貪官污吏們看重的實利了。中國的當政者以為跟美國玩這种捉放曹的政治游戲得心應手,每次都是党國大獲全胜,“得了實利” ,贏得海外愚民,党國轎夫的一片廉价歡呼,殊不知,卻失了二個根本。一是,讓美國知道了中國根本就沒有什么bottom line,一切問題包括台灣都可以make deal, 這真是一個极危險的信號!二是,向中國民眾和海外華人傳遞了一個极坏的信息:中國仍是一個人治,而非法制的非理性國家,那儿的法律形同廢紙。作為國家基石的法律被人如此看低,相信每一個真正關心國家的中國人都不會認為這是幸事。
我是党國的批評者,是愛國衛士,愚民轎夫們痛恨的右派,但我還認為,一部坏法律,都比沒有法律好。象這樣裝模做樣有法律,結果法律賤如一張揩屁股紙,真是比沒法律還坏!愿當局者思之。
(風雪千山 万維讀者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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