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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7日訊】 遠華案主腦賴昌星在聆訊作供時指出﹐他為大陸蒐集台灣情報﹐公安部以包括特別通行證在內的特權回報。
明報報道,賴昌星在溫哥華的難民聆訊中強調﹐他從未從大陸政府得到金錢方面的利益。一份來地公安部的文件說﹐並沒要求賴加入公安部﹐是賴昌星自願為國家提供情報。賴昌星則反駁﹐是公安部主動要求他提供情報﹐他並且是公安部不支薪的幹部﹐這些「均有檔案可查」。賴昌星稱﹐願意為國家蒐集情報﹐是基於想幫國家「做一些事」。
賴昨繼續自爆參與兩岸間諜活動的內幕。由於他的證供牽涉目前還在職的兩岸情報人員﹐賴擔心爆出內幕後﹐會影響這些人的安危﹐因此在律師要求下進行閉門聆訊﹐直到下午聆訊才對外公開。
賴昌星在公開聆訊時說﹐由於大陸對於他的情報很滿意﹐他被國安部奉為「貴賓」。他稱國家安全部的主管陳石告訴他﹐今後他要做什麼﹐只要是以國家的利益為優先﹐在不影響國家利益的前提下﹐讓他盡情發揮。國安部後來在九七年發給他特別通行牌﹐其座駕可說通行無阻。
賴昌星說﹐他還獲國安部發給制服﹑搜查證及工作證﹐令他在內地非常吃得開。不僅如此﹐他在內地建立了政商關係﹐還受到台灣國民黨方面的注意。國民黨一度安排他接任於九九年四月二十日後空出的香港台灣閩僑會會長一職。他說﹐若不是後來爆發遠華案﹐他可能已接任閩僑會會長。
他說認識替台灣在香港進行情報工作的薛如齡﹐是由薛告訴他﹐台灣在港人員陳漢華希望安排他接任閩僑會會長。賴昌星說﹐根據該會規定﹐必須加入國民黨兩年才可當會長﹐因此台灣力邀他加入國民黨。
賴昌星在庭上說﹐他最後是在北京國安部同意下加入國民黨。至於李紀周後來在九八年底被捕﹐賴昌星早已掌握﹐他曾告訴李紀周有人要整他﹐可惜李紀周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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